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莺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晓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整体业绩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部分订单延后交付,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1.19%,同时,由于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因此报告期净利润同比明显下降。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逐步得到控制和缓解,以及政府复工复产政策的大力支持,目前公司已经基本恢复生产,在手订单较为充裕。虽然目前国外疫情一定程度影响出口产品的物流运输效率,但公司医药类、农药类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客户需求整体相对稳定,公司将抓紧安排生产,力争减小一季度业绩下降对公司全年业绩的负面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款项融资较上期末减少38.85%,系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期末增长87.31%,系报告期内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期末增长194.64%,系报告期内子公司购置办公房产和个人暂支款增加所致;
4、持有待售资产较上期末下降39.65%,系报告期内出售紫金港房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期末增长67.84%,系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期末减少100%,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汇率变化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末下降40.58%,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职工年终奖励所致;
8、长期借款较上期末增长51.44%,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较上期末下降100%,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10、合同负债较上期末增长100%,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1.19%,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生产复工延期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0.64%,系报告期内收到结构性存款利息和疫情减免利息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2.89%,系报告期内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系报告期内应执行新金融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0.12%,系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准则,科目调整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4.88%,系报告期内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1.26%,系报告期内上年同期捐赠较多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75.34%,系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89%,系报告期内生产复工延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99%,系报告期内减持富祥股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08.02%,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幅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2020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0-02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以及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757.0506万股富祥药业股票(若此期间富祥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授权董事长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1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以及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1,829.4406万股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股票,占目前富祥药业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总股本的6.4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已累计减持富祥药业股票1,072.39万股,约占富祥药业总股本的3.78%(已剔除富祥药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上述股份出售后,公司尚持有富祥药业股票757.0506万股,约占富祥药业总股本的2.67%(已剔除富祥药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股份来源为富祥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2016年半年度、2017年度富祥药业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送股持有。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截止前一交易日,富祥药业总股本为289,617,952股,通过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回购股份5,798,844股,因此,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富祥药业总股本为283,819,108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减持富祥药业在其减持计划之内,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 会[2017]22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目前持有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股票757.0506万股,占富祥药业总股本的2.67%(已剔除富祥药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757.0506万股富祥药业股票,并授权董事长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一、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2、减持数量:按照目前富祥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757.0506万股(若此期间富祥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富祥药业总股本的2.67%。
3、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祥药业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祥药业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情况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对上述股份进行处置,可以补充经营现金流,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2、本次交易获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最终投资收益的具体金额及相关财务数据受实施时的市场环境影响,目前尚无法测算。
3、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