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万元。详见同日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0-001号)。
二、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144,436.55元,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金额大于11,144,436.55元,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定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受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度审计报告暂时无法按期出具。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报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0-02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20-00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涤纶毛条和复合短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国平先生书面问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它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177版)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截止目前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业务,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020年度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2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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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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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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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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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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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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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并对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做出评价,出具《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就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续聘其担任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成本控制、互惠互利的原则,2020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将发生合计不超过2,9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19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427.62万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董事沈利勇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董事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董事,上述五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回避了表决。
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临海市尤溪。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26,855.22万元,净资产为1,044,969.7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305,848.30万元,净利润186,519.26万元。
(2)伟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金红阳先生,注册资本157,311.2988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伟星新材总资产为482,467.31万元,净资产为388,681.3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6,406.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324.93万元。
(3)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塑材科技总资产为10,030.74万元,净资产为5,938.3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9,356.68万元,净利润4,091.65万元。
(4)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伟星建材”)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临海伟星建材总资产为33,213.74万元,净资产为8,060.7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629.56万元,净利润3,060.76万元。
(5)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巾山东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510.91万元,净资产为8,548.7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9,545.48万元,净利润585.82万元。
(6)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23楼。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9.49万元,净资产为1,071.4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39.36万元,净利润90.88万元。
(7)杭州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实业”)成立于199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加民先生,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二十三层,主营批发、零售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州实业总资产为3,268.57万元,净资产为2,422.3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5.86万元,净利润-104.17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除伟星新材、塑材科技和临海伟星建材外,其他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伟星新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杭州实业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伟星建材系伟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伟星集团、伟星新材、塑材科技、临海伟星建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杭州实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对外劳务服务或房屋出租所发生交易的上述关联方,从其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电镀加工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收取。
2、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临海市电力公司工业用电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电量×电价+基本电费分摊金额。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收取。
3、产品采购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4、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缴纳。
5、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6、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电镀”)专业从事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与伟星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2)因公司临海拉链分公司所处的大洋工业园紧邻伟星新材临海工业园,共用一个电力账户进行电费结算,有利于双方减少相应的电费支出,降低平均成本;同时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伟星建设因房屋租赁,也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3)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分公司与伟星集团、伟星新材、伟星建设、杭州实业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4)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5)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及咨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6)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的管材、管件产品,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2,9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上述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伟星集团、伟星新材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活动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秀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晓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8年3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4月3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持有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37%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于2018年9月25日摘牌。公司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公司持有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37%股权以人民币232,344,324.92元的价格转让给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还需办理行业监管部门审批等相关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医药集团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告》(2018-06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医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共1,044万股公司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56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0万股。该激励计划尚需授予条件成就后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登记等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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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0-02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其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周晓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周晓苏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年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晓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于周晓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会造成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标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晓苏女士需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此后周晓苏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周晓苏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为公司持续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诸多贡献,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边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边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边泓先生简历见附件,边泓先生的有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边泓先生,1969年出生,南开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现任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学中心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五届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南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中心副主任。长期从事MPAcc会计准则研讨课程、MBA会计学课程、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专业高级管理会计课程、会计信息系统课程和南开大学高端继续教育(EDP)培训课程等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多项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刊物发表研究论文10余篇。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天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天药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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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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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
(3)登记地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62
联系人:刘佳莹、李雨津
联系电话:022-65277565
传真:022-6527756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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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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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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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88 公司简称:天药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