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云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公司拟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05,880,000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664.74万元,用于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和总部技术中心及区域运行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664.74万元(含38,664.74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7,585.47万元(含37,585.47万元)”;“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预计建设总投资24,832.46万元,拟采用募集资金投入22,664.74万元”调整为“本项目预计建设总投资24,832.46万元,拟采用募集资金投入21,585.47万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0-2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立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3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6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洪城水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3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阎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国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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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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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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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关于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知》。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市政集团正在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期工作,市政集团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投资者。
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天津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这就使得津诚资本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超过30%,构成要约收购。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豁免津诚资本要约收购义务。2018年10月29日,公司接市政集团通知,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津诚资本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津诚资本负责推动市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以2017年12月31日为混改基准日,已依法依规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务处理、法律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代会及内部决策程序。《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已报请市国资委两委、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为确保市政集团混改工作顺利推动,津诚资本于2018年12月29日将持有的市政集团51%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正式披露。挂牌期间,该股权转让项目尚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市政集团混改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天津市国资委同意,津诚资本调整公告内容,于2019年3月26日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市政集团股权转让项目二次挂牌申请,于2019年3月27日将市政集团65%股权转让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披露时间为20个工作日。
2019年4月25日,津诚资本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来的通知,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征得1家联合体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名称: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方。
2019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津诚资本出具的《关于市政建设集团产权转让项目进展情况的函》。由于有关手续原因,津诚资本同意意向受让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期缴纳交易保证金。
2020年4月,公司收到市政集团通知及市政建设集团转发的津诚资本出具的《关于重新启动市政建设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的函》。市政建设集团混改项目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于2018年12月29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披露,截至2019年12月28日公告期已满1年。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市政建设集团前次挂牌程序已结束,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者。经津诚资本研究决定,拟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审计及评估等工作,继续征集受让方,待征集到受让方后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后续公司将积极关注市政集团混改事项,并根据通知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资产未剥离,包括两项股权:(1)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2)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股权。
2020年1月,公司收到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的通知,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并获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详见公司临 2020-003号公告)
针对未剥离资产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表示: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已停业多年,且未进行工商年检,因此工商变更材料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齐,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企业停业多年,原有债权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承担出资有限责任,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构成损害。目前,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及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扬瑜先生正在根据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作出的承诺,积极推进该项股权所属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工作。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已由厦门市工商局于2012年4月23日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1月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对该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2013年8月9日我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中法民清(预)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对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4年5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组织了谈话,并表示将依法律程序继续进行清算;2014年12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作出了(2014)厦中法民清(算)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我司将根据2011年9月20日作出的承诺继续全力推进该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
3、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天津松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松科”)进行清算注销。同时,授权经理层办理后期清算注销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清算程序的实施、调整以及相关协议的签署等。天津松科已无正常经营活动,为优化投资布局,降低经营风险,清退无实际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天津松科进行清算注销。本次注销天津松科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临2020-009号公告。
4、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家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成交价格以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详见公司临2020-013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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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1-3月项目情况
2020年1-3月,公司没有新增房地产项目,公司未有项目开工和完成竣工。截止2020年3月底,公司房地产项目和智慧城市项目权益在建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二、公司2020年1-3月销售情况
2020年1-3月,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0.11万平方米,实现签约销售金额0.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9.44%和65.88%。
三、公司2020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2020年1-3 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面积为9.83万平方米,租金总收入为835.20万元。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25 公司简称:*ST松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