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6版)
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领先和桐君堂药业、桐君堂药业为其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内。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含本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领先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3、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4、注册资本:2,2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822万元,净资产11,79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万元,净利润3,497万元(经审计)
(二)桐君堂药业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79号立山国际中心22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4、注册资本:19,56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卫生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市场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调查;(生产场地另设:桐庐县县城城南路619号)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462万元,净资产37,59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785万元,净利润1,911万元(经审计)
(三)中药饮片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3、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中药材,初级食用农产品;收购本企业生产用中药原材料及农产品(除国家专营)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028万元,净资产16,50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879万元,净利润2,506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山东信托签订的《山东信托-恒祥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和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拍卖费等)
3、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4、担保期间:新领先与债权人山东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公司与工商银行桐庐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1,200万元
4、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三)桐君堂药业为中药饮片公司担保签订的协议
1、桐君堂药业与浙江桐庐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3)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4)担保期间:该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自各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桐君堂药业与交行桐庐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
4)担保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3、桐君堂药业与杭州银行桐庐支行签订了2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杭州银行桐庐支行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
3)担保最高额度:分别为人民币600万元、1,500万元
4)担保期间: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9,3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10%,均系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上述相关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 29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0-02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
分产品变动情况说明: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均波动较大。
1、药品制剂: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双黄连口服液系列销售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15.72%;
2、中药饮片:疫情期间,桐君堂药业受停工停产以及下游诊疗机构停业等因素的影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58%;
3、药品研发服务:疫情期间,新领先医药受自身及合作医药企业停工停产以及医院临床研究停滞等因素影响,在研项目进度延缓,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24.95%;
4、药品药材流通:受药材产地疫情管控、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受限等因素影响,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7.97%。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俊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全宇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俊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俊喜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编号:临2020-009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于2020年4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书面的形式发送到所有董事手中。本次 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季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服务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部组织架构做出调整,由原9个部门和3个中心,调整为8个部门和4个中心。
调整后的机构设置为: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与合规部、财务部、物流采购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纪律检查部,以及投资管理中心、营销中心(下设市场部和研发部)、生产中心(下设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品控中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62 公司简称:国投中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设证券营业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家分支机构的批复》要求,公司获准在山东省青岛市、辽宁省大连市各设立的1家证券营业部(C型)已领取了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正式开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开业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20]9号)要求,公司获准在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汕头市和河南省洛阳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C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获准新设6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2、发行短期融资券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核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厅便函[2020]9号),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为90亿元。在此范围内,公司可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按照《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定通知的公告》。
(2)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3月 23日发行完毕,短期融资券简称:20国金CP001;短期融资券期限:91天;兑付日期:2020年6月22日;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00元/张;票面利率:2.1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3)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 2020 年 4月 20日发行完毕,短期融资券简称:20国金CP002;短期融资券期限:88天;兑付日期:2020年7月17日;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00元/张;票面利率:1.6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3、发行公司债券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号),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工作已于2020年2月26日结束,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期;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本期发行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全部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03%,品种二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1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结果公告》。
4、公司债券付息及本息兑付
(1)公司于2018年04月02日发行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0年04月02日兑付2019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1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债券简称:18国金01, 债券代码:150233。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5.75%,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2020年04月02日,公司“18国金01”公司债券已兑付完成并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兑付最后一个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86,25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18国金01”公司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公司于2018年04月02日发行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0年04月02日兑付2019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1日期间的利息。债券简称:18国金02, 债券代码:15023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5.85%,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
5、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了《开立跨境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邮储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港币贷款提供担保。2020年3月24日,邮储成都分行向招商永隆银行开具了备用信用证。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的《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09 公司简称:国金证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