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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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13.10元,截止2019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915,609.66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311,716,146.34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199,463.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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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业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具体如下:半导体业务依托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和太极半导体开展,其中海太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业务;太极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及测试、模组装配,并提供售后服务。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
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十一科技依托其在光伏电站设计和总包领域建立起来的品牌、技术优势,于2014年开始逐步形成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半导体业务
半导体生产流程由晶圆制造、IC设计、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和封装后测试组成。制作工序上分为前工序和后工序两个阶段,前工序是指在晶圆上形成器件的工艺过程;后工序是指将晶圆上的器件分离并进行封装和测试的过程。公司半导体业务即是为DRAM和NAND Flash等集成电路产品提供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后工序服务。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IDM模式,即由国际IDM公司(IDM公司指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产品销售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型公司)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封装厂,作为公司的一个生产环节;另一类是专业代工模式,专业的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独立对外经营,接受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或制造企业的订单,为其提供专业的封装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属于上述第二类专业代工的运营模式,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的经营模式则与上述两类经营模式皆不同。根据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的《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自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海太将以“全部成本+固定收益(总投资额的10%)”的盈利模式为SK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合同同时约定了海太半导体有权开发非memory领域新客户;对于memory领域客户的开发,需得到SK海力士的事先同意。
半导体业务经营模式具体如下:A 采购:海太半导体及太极半导体在经认证的供应商间通过招标方式最终决定采购价格。两公司通过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调整采购价格,但也有部分产品(如金线)的价格随市场行情产生波动。公司采用订单方式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锁定1年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年终进行议价。太极半导体通过借鉴海太半导体的采购模式,优化自身供应商体系,来降低采购成本。B生产:海太半导体按照《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的约定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太极半导体采取市场化订单式生产模式。C销售:海太半导体后工序服务产品全部销往SK海力士,产量即销量。太极半导体市场化经营,独立挖掘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
2、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具体而言:(1)项目承揽十一科技的工程技术服务客户主要来源于四类:①十一科技在工程领域服务数十年,与长期服务的客户建立了良好互信合作基础,在既有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客户将后续项目直接委托或意向委托给十一科技;②十一科技依托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广泛搜集项目信息,主动推荐,争取市场机会;③十一科技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通过客户相互之间的推荐,或客户自主了解、联系,获得项目机会;④通过政府、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方式,经过投标、方案比选获得项目机会。(2)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业务由工程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同时设置设计、施工、采购、控制、安全等岗位,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现场管理,涵盖了招标、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试运行(开车)、质量监督、检验、费用控制、安全环境等各环节,确保项目正常施工开展及验收。
(3)工程设计业务模式
十一科技的设计业务的流程主要分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十一科技通过在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和设计确认等环节上的把控,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输入阶段,由总设计师负责协调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输入资料的验证评审及记录;设计评审阶段,由设计评审会议或小组讨论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重点方案、重大调整进行评审,对设计结果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作过程检查,形成优化方案;设计验证阶段,对设计文件、图纸按规定逐级校审,以消除差错,确认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设计输出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输出为设计说明和图纸,施工图设计输出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含施工安装说明)、设备材料表和计算书等文件组成;设计确认阶段,将成品发放给客户,由客户或主管部门对设计进行确认,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及更正。
(4)工程咨询业务模式
在顾客对十一科技进行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接洽,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咨询项目的组织、技术接口及输入输出控制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作业控制。
(5)采购模式
十一科技针对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包的供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采购产品进行控制。由合同执行单位、总设计师/项目经理、主管领导分别对签订合同、验证及批准进行负责,同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分包方名单,对供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十一科技确定供方/分包方一般根据所需外包工作项目性质、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合格供方/分包方;总承包项目按照《设备、材料采购控制程序》、《施工项目分包控制程序》的规定,并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项目分包的合格供方/分包方。
(6)结算模式
十一科技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结算一般进度为:签署设计合同支付20%,初步设计支付至5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90%-95%,5%-10%尾款在工地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结算节点及金额比例可能根据与客户协商情况有所调整。总承包合同一般进度约定为:发包人签署合同的一定时间内,支付合同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按照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量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后,支付部分尾款;留少量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时支付。
3、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开展,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十一科技电站运营的下游客户为各地电力公司,通过十一科技下属电站项目公司与地方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可以获得脱硫标杆电价的电费收入。光伏电站电费收入由脱硫标杆电价及补贴电价构成。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2)投资模式
十一科技电站投资的下游客户是指潜在的市场收购方,十一科技通过出售自持的光伏电站获取利润,至今公司尚未出售过电站。
三、行业发展状况与周期性特点
1、行业发展情况
(1)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半导体行业的产业结构高度专业化,按加工流程分为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根据WSTS(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统计,2019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4121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2.1%。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7562.3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3063.5亿元,同比增长21.6%;制造业销售额为2149.1亿元,同比增长18.2%;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349.7亿元,同比增长7.1%。根据海关统计,2019年中国进口集成电路4451.3亿块,同比增长6.6%;进口金额3055.5亿美元,同比下降2.1%。出口集成电路2187亿块,同比增长0.7%;出口金额1015.8亿美元,同比增长20%。(数据来源:http://www.csia.net.cn/Article/ShowInfo.asp?InfoID=91411;)随着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出台以及《中国制造2025》,随后国家大基金的设立以及随之而来的各地不断设立集成电路基金,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而且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国内集成电路发展面临广阔的发展机遇,但由受到全球半导体市场下滑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集成电路在迎接新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
(2)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行业
工程技术服务处于建筑行业的前端,提供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服务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正向关联,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及投资对行业影响较大。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2012年37.5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56.09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478亿元,增长5.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8%。根据住建部《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计51915.2亿元。其中,工程勘察收入91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8%;工程设计收入460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9%;工程总承包收入26046.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2%;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65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利润总额2453.8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企业净利润2045.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另外,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调整也引导工程技术服务行业逐步呈现结构化,传统行业对应的工程建设增速减缓甚至同比下降,而战略新兴行业(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的工程建设迎来了发展的好时机。
(3)新能源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据行业统计,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同比下降31.6%,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同比减少22.9%;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分布式光伏6263万千瓦,同比增长24.2%。(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2020-02/28/c_138827923.htm;)2、行业周期性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集成电路市场具有一定周期性,但近几年来,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与全球经济增长的联动性有所增强,行业自身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弱化,未来增长率将趋向温和,更多表现出小幅波动的特征。
随着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出台以及《中国制造2025》,随后国家大基金的设立以及随之而来的各地不断设立集成电路基金,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而且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国内集成电路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由受到全球半导体市场下滑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集成电路在迎接新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工程技术服务业与工程建筑业的周期相关,而工程建筑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息息相关,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此外,子公司十一科技工程技术服务集中于战略新兴行业,如电子高科技(集成电路、液晶显示等)、新能源、生物制药等,该类细分行业的发展周期也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和产业投资等因素成正向关联。光伏电站的建设受政策影响较大,而政策扶持力度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宏观经济环境有很大关联度。根据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发电仍将保持一定增速。
四、公司行业地位
在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2019年,海太半导体获得了以下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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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获得的重要荣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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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十一科技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可以涵盖全国所有21个行业,同时拥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十一科技在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等细分市场的设计、EPC领域具备领先优势。
2019年,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获得的相关奖项及荣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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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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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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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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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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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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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3太极01”)已于2019年6月9日到期,公司已完成本息兑付工作及本期债券的摘牌事宜;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3太极02”) 已于2019年12月3日到期,公司已完成本息兑付工作及本期债券的摘牌事宜。
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和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相关公告索引如下: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5-30/600667_20190530_2.pdf;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11-26/600667_20191126_1.pdf。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9]031号),经东方金诚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太极实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3太极01”及“13太极02”信用等级为AA+。
由于公司已完成“13太极01”及“13太极02”的本息兑付工作,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终止对太极实业主体及“13太极01”及“13太极02”的评级。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91,742.74万元,同比增长8.09%,其中,半导体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30,740.94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5.46%;工程总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023,207.74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0.48%;设计和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86,056.73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1.00%;光伏发电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0,480.61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39%;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万元,同比增长8.59%。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04,878.86万元,同比增长12.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82,751.44万元,同比增长6.0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执行。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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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董事范晓宁先生、董事王博宇女士、独立董事于燮康先生、独立董事丛亚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9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13.10元,截止2019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915,609.66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311,716,146.34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199,463.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振元、孙鸿伟、丁奎、杨少波、王明荣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0.6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2、《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基于封测产能扩大和产品等级提升的战略需求以及日常设备技术升级需要申请公司增加3.3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太极国贸基于业务经营需要申请公司增加2,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同意后公司对太极半导体的担保总额度控制为5亿元,对太极国贸的担保总额度控制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预计,系公司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太极国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13、《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拟使用自有的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根据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共计3亿元,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共享及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并进行循环滚动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4、《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对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进行结项。为了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用于十一科技日常业务经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计划2020年度投资16,729万元用于年度设备技术升级及相应辅助类基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2020年计划使用10,778万元用于新增设备技术升级及相应辅助类基建以及战略性业务开拓(其中,Nand Flash_3D Nand封测能力建立及产能提升项目拟投资6444万元,本年度拟投入1212万元);子公司十一科技计划使用87,905万元用于光伏运营业务发展、非光伏类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设计总包类业务的发展。上述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预算范围内授权上市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子公司具体实施,但新建(新购)的非主业经营性投资项目、战略性投资项目、年度光伏运营投资(除光伏电站改造外)项目、涉及股权投资仍需依据国资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近日接到董事会秘书李佳颐女士的辞职报告,李佳颐女士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经认真审核、考察,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0年5月20日13: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2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士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9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13.10元,截止2019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915,609.66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311,716,146.34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199,463.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0.6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对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进行结项。为了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用于十一科技日常业务经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证天业”)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太极实业”)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3,915,609.6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2,106,190,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716,146.34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11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会计准则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
3、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
4、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下转214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