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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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见下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20-03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公司需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调整、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进行的相关调整及变化
2020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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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