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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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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1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46,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5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46,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和2020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商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5日和2020年3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05号)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0号)。

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全资子公司商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6日,商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和《授信额度确认协议》,商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额度授信有效期自2020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6日止。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云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云禾”)分别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在上述担保合同签订完毕并办妥相应的担保手续且商业公司满足授信合同要求的各项提款先决条件后,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19日,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给予商业公司实际可用的阶段性授信额度5,000万元整。《授信额度确认协议》约定的低风险等级的融资不占用上述阶段性额度,但低风险等级的融资额度与该阶段性额度之和不得超过10,000万元。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及西藏云禾于2020年4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对商业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经公司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子公司2019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18.45亿元。其中,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本次担保发生前,本公司为商业公司实际提供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800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6日和2019年6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号)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66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5,835.75万元

5.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8.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调研;黄金及黄金制品加工;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对昆百大拥有的物业进行委托管理;小型儿童游乐。

10.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商业公司100%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商业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9,814.55万元,总负债为22,392.28万元,净资产为7,422.27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46,864.41万元,净利润1,044.74.78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商业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7,618.15万元,总负债为64,494.69万元,净资产为43,123.4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2,557.22万元,净利润1,052.25万元。

12.其他说明:商业公司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①债权人与商业公司(以下又称“债务人”)于2020年4月26日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②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③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具体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3)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6日止。

(4)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2.西藏云禾(以下又称“抵押人”)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以下又称“抵押权人”)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又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①抵押额度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与债务人于2020年4月26日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②抵押额度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③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抵押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具体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2)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8,595.96万元整。

(3)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6日止。

(4)抵押物:新纪元广场(新纪元大酒店)19层、20层、21层、22层商业用房。

(5)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被担保公司商业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通过对商业公司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外,上述被担保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992.17万元,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6%。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西藏云禾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商业公司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和《授信额度确认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5.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8.79%,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4.82%,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授信46,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60,00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33,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石脑油、石油醚、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等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二)担保金额:46,0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能源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5.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8.7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0-067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150天

2、购买金额:5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90%

5、产品起止日期:2020年04月27日至2020年09月24日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的表现。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到期时刻的欧元兑美元汇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合同明确承诺的约定收益条件支付投资者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一档的收益率。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信息传递风险: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发布产品信息,投资者应主动及时查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此外,当预留在银行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投资者应及时通知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其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与投资者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8、信用风险:在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交易凭证。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截至目前,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星光”)三年业绩承诺期已结束,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补偿金额较大,存在业绩承诺补偿方无法按期足额补偿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之一Sino Jasper返还的定金总计9,750,321.88美元,剩余28,108,678.12美元定金尚未返还。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Sino Jasper出具的《承诺函》的时间安排,积极督促其履行定金返还事宜,但在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全部定金之前,定金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已收到杭州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的购房款人民币47,074,640.00元,剩余购房款共计人民币163,000,000.00元未返还。在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全部款项之前,已付购房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19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汇丰银行发来的《催款函》,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偿还全部贷款,折合人民币总计为275,969,340.71元。同时,要求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义务立即偿付债务。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资金融出方汇丰银行向环球星光、Star Ace公司、Orient Gate公司和Star Property公司及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经审计,公司2018年度总资产为227,921.93万元,净资产为118,075.71万元,营业收入216,250.2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843.16万元。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日均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境外子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美国和萨尔瓦多的子公司已全部停工,相关业务的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环球星光三年业绩承诺期已结束,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补偿金额较大,存在业绩承诺补偿方无法按期足额补偿的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之一Sino Jasper Holding Ltd.(BVI)(以下简称“Sino Jasper”)返还的定金总计9,750,321.88美元,剩余28,108,678.12美元定金尚未返还。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Sino Jasper出具的《承诺函》的时间安排,积极督促其履行定金返还事宜,但在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全部定金之前,定金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孙公司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已收到杭州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的购房款人民币47,074,640.00元,剩余购房款共计人民币163,000,000.00元未返还。在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交易对方返还的全部款项之前,已付购房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19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汇丰银行发来的《催款函》,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偿还全部贷款,折合人民币总计为275,969,340.71元。同时,要求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义务立即偿付债务。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资金融出方汇丰银行向环球星光以及环球星光全资子公司Star Ace Asia Limited(以下简称“Star Ace公司”)、Orient Gate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Orient Gate公司”)和Star Property HK Limited(以下简称“Star Property公司”)及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0-2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0,374,0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44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8,502,3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773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71,6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13%。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74,0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0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0,33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0,33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0,33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00,33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7,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2%;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0,33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0,33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200,339,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3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0,317,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17,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51%;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度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12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0.5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包括换汇、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3.65港元/股(含)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购汇108,930,444.64港元。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2020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司自2020年4月3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0年4月23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22,41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11,2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购买最高价为3.33港元/股,最低价为2.96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6,484,880.65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自2020年4月3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0年4月28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33,67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7%,购买最高价为3.33港元/股,最低价为2.45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4,518,101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的进展情况符合既定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2020年4月3日首次回购股份2,705,700股,2020年4月22日--28日回购股份30,967,350股,均超过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041,578股的25%(即260,395 股),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股价已背离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与公司的内在价值较大程度上不相符,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低估。另外,B股的流动性较低,成交量较小。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

公司后续将视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8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复旦大学发来的《关于将复旦大学持有的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按照中央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精神,复旦大学拟将持有的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投集团”)。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同意。

本次股份划转事项尚需获得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相关正式审批批复。

目前,药业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若本次无偿划转完成且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复旦大学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奉投集团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该事项尚需获得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相关正式审批批复)亦实施完成后,药业公司股权结构图将变更如下:

公司持有药业公司90%股权,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药业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股份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最终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会持续关注上述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