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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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与收入和支出相关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下同。
(2)向关联人公益捐赠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共计向湖北省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捐款170万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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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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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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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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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4,6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12楼1210-1211室,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刘益谦控制,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9,747,559.99万元,所有者权益2,674,888.62万元;2019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897,841.98万元,净利润221,571.36万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14,285.714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才玖,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末,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4,756,321.63万元,所有者权益2,972,485.67万元;2019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1,024.74万元,净利润192,646.23万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成善栋,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括其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瑞担任该关联法人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30,678.81万元,所有者权益99,897.49万元;2019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3,037.17万元,净利润16,287.89万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以及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此情形的,包括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等。
2、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长江证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公司负责人徐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俊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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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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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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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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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旗下所有影院自1月24日起全部暂停营业,恢复运营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以及政府部门要求进一步确定。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较大。上述情况对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预测2020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净利润可能发生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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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103 公司简称:横店影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