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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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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赫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亚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4.99%主要系预付材料款本期结算等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0.03%主要系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71.96%主要系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项增加等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46%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签发票据增加等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2.88%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较多等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80.97%系本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7.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3.11%主要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汽车市场需求进一步下降等所致;

8.营业成本同比减少46.6%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等所致;

9.研发费用同比增加99.32%主要系本期增加技术储备加大研发投入等所致;

10.其他收益同比减少66.6%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等所致;

11.营业利润同比减少238.11%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等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4.69%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等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89.92%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等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07.25%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沃特玛应收款事项

公司2019年半年报披露:应收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两张面值为500万元)的背书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在追索时效内已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涉及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的案件已一审判决,判决向英泰斯特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及加算利息,中通客车已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涉及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案件已一审判决,判决由新沃运力向英泰斯特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及加算利息。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追回相关权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与经审计年报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16,014,668.56元主要系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等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94.70%主要系本期部分尚未到期票据背书转让及贴现未终止确认等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2.92%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等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53.30%主要系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288,552,474.90元系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0.30%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转入结算等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7.63%主要系控股股东借入资金等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02,841,239.04元系本期部分尚未到期票据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所致;

9.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5,323,092.15元主要系本期计入理财收益等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6,982,737.48元主要系本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收益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0.54%主要系上期计提商誉减值等较大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6,225,436.17元主要系本期债务清理收益增加等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36.96%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多等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7.5%主要系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1.65%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等所致;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79.53%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8年8月6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7月8日股份回购实施期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0%,最高成交价为7.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184,780.52元。2019年7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211,019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下转263版)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19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