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06 公司简称:联明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78,943,878.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33,681.4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26,707,247.3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670,724.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653,861.76元,2019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690,384.39元。
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22,929,382.32元(含税),留存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
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包括两部分业务,分别为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
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公司车身零部件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指构成汽车白车身的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包括轮罩总成、柱类总成、天窗框总成、后端板总成、衣帽板总成、尾灯支架总成、侧围总成和中通道总成等。公司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多车型。
物流服务业务:公司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冷链物流,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VMI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也未发生变化,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业务的经营模式分别如下:
1. 公司车身零部件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销售、研发、采购、生产四个环节。在销售环节,公司首先需要通过整车商的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参与整车商新车型项目的招标,新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即意味着未来产品的销售已经确定,后续的销售工作主要是获取客户订单、按照订单供货、销售回款及销售服务。在研发环节,公司主要是将承接的新产品进行开发,通过工艺设计、工装开发、样件试制、生产件批准等环节,最后实现产品的批量量产。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原辅材料及外购标准件,通过供应商的选择、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采购管理体系,保证公司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生产环节,公司主要是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工艺,按照客户质量、数量、时间等要求实施生产制造,保证客户产品的供应。
2. 公司物流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物流方案的编制与相对应的商务报价参与目标客户的项目招标,项目中标之后,公司即根据物流方案为客户提供对应的物流服务,并根据向客户提供的物流服务量收取服务费。公司报告期内提供的物流服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VMI、入场物流业务及冷链仓储业务等。
(三)行业情况
1.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中的子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整车的配套,目前主要配套于乘用车市场,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乘用车市场的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产销量降幅比上年分别扩大3.3和5.4个百分点,我国汽车产销连续2年负增长。
对于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配套的乘用车市场,2019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36万辆和2144.4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
从上述统计数据看,2019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较大的压力,产销增速低于年初预期,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下滑,但是中国市场仍为全球汽车第一大市场,汽车工业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公司物流服务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物流市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9年1-11月物流运行通报》显示,2019年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271.7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对于公司目前物流业务相关性较大的工业品物流,2019
年1-11月总额246.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6%。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公路货运发展报告》,预计2019年我国物流业仍运行在合理区间,社会物流总额能够实现6.2%以上的平稳增长。
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已进入专业化、智慧化的新阶段,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是当前和未来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趋势,特别是现代物流组织模式和现代技术的密切融合,推动了物流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升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对2019年分季度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不存在除该追溯调整事项之外的差异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9年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2,184,054.55元,较上期下降0.13%;物流服务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352,897.00元,较上期下降3.5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海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一芳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注:若审计范围或资产出现重大变化,相应协商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6万元整(不包括差旅费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五、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4,000万元,公司单笔投资金额以及有效期内累积投资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投资额度。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各子公司临时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20-016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下转270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涛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羽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9年10月完成对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的收购,本次收购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2019年同期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不存在除该追溯调整事项之外的差异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利润表项目分析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新冠疫情影响对汽车市场和公司客户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营收和利润情况可能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名称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涛明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06 公司简称:联明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