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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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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814,947.96元,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誉形成过程

2017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将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上述事项形成了107,784,832.59元的商誉。

二、商誉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对行业发展及市场情况的评估,公司调整了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的业务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价值,公司聘请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注: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包括食品加工项目资产组、冷库项目资产组。

(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包括食品加工项目资产组、冷库项目资产组。其中:

食品加工项目:公司管理层认为食品加工项目市场前景不明朗,未来不考虑继续投资建设该项目,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

冷库项目:冷库项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该资产组自经营起未来5年收益预测,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以及采用的能够反映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的折现率,分析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 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假设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②假设资产组业务按照现有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③假设在建资产组能按预期投入运营,在未来经营期限内,按照既定的业务类型、经营模式及生产能力开展业务并持续经营,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④假设资产组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

(2) 关键参数

比较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财报字[2020]沪第174号),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245,315,135.19元,低于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386,128,758.65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40,813,623.46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71,814,947.96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71,814,947.96元,计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损益,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14,947.96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七、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20-010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余国香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22,929,382.32元(含税),留存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6万元整(不包括差旅费用)。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十二、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20-01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徐涛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现场举手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22,929,382.32元(含税),留存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6万元整(不包括差旅费用)。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各子公司临时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实施。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相应的文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十五、审议通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时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计九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于本董事会决议同日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证券部登记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现场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

联系人:宋韵芸、杨明敏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传真:021-58566599

邮箱:songyunyun@shanghailm.com;yangmingmin@shanghailm.com;

邮编:201209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78,943,878.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33,681.4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26,707,247.3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670,724.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653,861.76元,2019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690,384.39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建议,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和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定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22,929,382.32元(含税),留存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4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万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芙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雪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即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较去年同期均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化工板块的销售、生产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下游企业复工延迟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需求明显不足、市场行情低迷,加之发货物流不畅通,公司销售情况受到显著影响。经公司初步概算本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产品纯碱的销量和销价均下降了接近25%,氯化铵销量下降约3%、销价下降约23%,严重影响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纯碱库存增加以及疫情期间部分员工不能按时返岗也影响了化工生产负荷、目前负荷已恢复正常,但纯碱产品库存偏高。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明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8.11万元,主要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本报告期公司及各子公司向政府、社区、社会团体捐款捐物共计507.75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赤字1,89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33.61万元,主要系①本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下降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23.99万元;②本报告期华神钢构在建项目投入增加使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67.18万元;

3、截止2020年3月31日,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5日,甲方(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黄明良)与乙方(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安全和王仁果)签订《关于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甲方以12亿元人民币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王仁果、张碧华夫妇变更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2020年4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登记备案的公告》。

2、2018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钢构公司向PPP项目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钢构公司对南充十七冶江东标美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资本金8009.754万元,占拟增加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85%。截至本报告期末,钢构公司已增加投资项目资本金2002.99万元,收回本金70.82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55.39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