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包括批准本公司截止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
1.3 公司负责人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阶段性地改变了全国人民包括寻医问诊在内的多项生活习惯,从而给公司工商业主营业务均间接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内疫情形势逐渐明朗,各单位生产运营全面复苏,经济活动已得到有序恢复,甚至在一些领域的刚性需求迎来了反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48亿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12.08%;其中医药工业实现收入56.51亿元,同比下降8.80%;医药商业实现收入347.97亿元,同比下降12.5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亿元,同比下降7.8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3亿元,同比下降5.42%;其中医药工业主营业务贡献利润5.18亿元,同比上升1.07%;医药商业主营业务贡献利润4.63亿元,同比下降9.91%;参股企业贡献利润2.67亿元,同比上升13.1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3.41亿元,同比上升25.93%,还原研发费用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13.24亿元,同比上升1.0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15.17%,较上年同期上升1.12个百分点;扣除管理、销售及研发费用后的营业利润率4.30%,较上年同期上升0.55个百分点。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于春节前即已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上阵,各司其职,下属各分子公司也成立了抗击疫情应急工作组,上下联动,形成了既有统筹协同、又能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针对当时抗疫物资紧缺、人员流动不便的情况,公司前瞻性地迅速启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全球采购机制,积极落实好人员返岗梯队统筹、物资储备调度、市场需求统计、物流配送加强、生产计划安排、提早复工报备、原辅料及包材采购储备、零售终端备货等各项基础工作,同时启动24小时值班制,确保防疫药品及物资的投料生产、库存调配及物流运输等工作能够根据一线指令及时响应,争分夺秒为生命保驾护航。
商业方面,公司承担的保供任务十分艰巨。仓储物流员工自愿放弃假期,勇敢逆行,自除夕夜配合上海援鄂医疗队运输约5吨医疗物资起,一日也不曾停歇,为前线患者及医务人员送去最及时的救助;零售门店员工也通宵达旦地拆分包装,布货上架,尽可能地为排队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市民节省时间,降低聚集风险。公司也因及时的响应机制、专业的服务团队、逆行的奉献精神,在多个省市被确定为政府防疫抗疫药品物资定点储备、配送单位,肩负起保供的重任,展现了大国药企的担当与社会责任。为进一步提升仓储物流实力,打造行业标杆,公司还计划在上海宝山建设综合性分销服务中心,并已于3月就此与宝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协议,这也是自公司于1月底被确定为上海市抗击新型肺炎医疗物资保障基地和上海市抗疫医疗物资采购平台后,在打造升级版医疗物资供应和服务平台方面的首项重大举措。
工业方面,结合国家工信部防疫重点监控品种,公司梳理并建立了涵盖抗病毒、抗菌类、糖皮质激素、解热镇痛药、化痰药、平喘药、免疫调节、预防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十大类、100多种药品(不含医疗器械)的上药防疫药品目录。面对其中多个产品激增的需求量,相关生产单位从春节开始就加班加点,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和监测,做好提前扩产准备,全力支持前线临床应用。公司还提前联系供应商,保证原辅料和包材供应链畅通,保障足量的安全库存。期间,公司生产的药品也相继进入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上海市2019冠状病毒病综合救治专家共识》以及全国多个地区的新冠标准治疗方案,并积极配合科技部、工信部等开展旗下抗疫相关药物的临床研究,挖掘现有药物的治疗潜力,探索经济有效的诊疗方案。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渐成为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公司生产的抗疫药品海外市场需求激增,截至4月初已实现了向六大洲数十个国家及地区的出口,总金额已超过去年全年。
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同时,公司也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截至2月底,公司下属各地企业的开工率即已达到95%以上,包括在家办公在内的人员复工率在90%以上。报告期末已基本完全恢复正常运营。
医药工业
新冠肺炎疫情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运作都造成了一定影响,从而间接波及到公司的药品销售及临床研究。但公司克服多项困难,持续推进研发项目,加速产品及技术引进,并取得诸多阶段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小分子选择性ErbB2抑制剂SPH3261胶囊及小分子抗肿瘤药物SPH4336片的临床试验申请均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公司治疗失眠症的药物右佐匹克隆片及降血糖药盐酸二甲双胍片(0.5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从而使过评总数达到了9个品种(11个品规)。
BD产品引入方面,2月28日,公司与以色列制药公司Mapi Pharma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开发两项长效注射剂项目,打造高技术壁垒的长效缓释制剂平台。3月初,与新药研发公司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罕见病治疗药物达成委托技术开发协议。公司作为中国罕见病联盟的创始成员之一和国内拥有罕见病药品批文最多的企业之一,将继续丰富罕见病用药研发和产品管线,并通过项目合作积累在罕见病领域的临床、注册申报与推广经验,搭建集研、产、销于一体的专业化罕见病药品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还确定出资250万美元继续跟投参股公司Oncternal在美国纳斯达克的定向增发,协助推进包括Cirmtuzumab和TK216在内的管线产品临床试验。初步公布的入组病人数据显示,Cirmtuzumab无论是单药还是与伊布替尼联用,在治疗慢性淋巴性白血病(CLL)、套细胞淋巴瘤(MCL)及HER2阴性乳腺癌等实体瘤的临床试验中都显示出了不俗的成绩,其中联合用药治疗CLL的Ⅱ期临床试验已入组病人总缓解率超过了80%。TK216也已获得美国FDA孤儿药称号和快速审评通道资格,Ⅰ期临床试验显示耐受性良好。
医药商业
3月4日,上海仁济互联网医院正式上线,全面开启三甲医院互联网线上诊疗时代,上药云健康作为仁济医院的合作方,完成了互联网医院首张处方的送药上门服务。“互联网医院+送药上门服务”既满足了百姓的就医需求,又能减少院内感染,使得患者在家有一部手机就能享受在线问诊、医生开方、在线医保支付、送药直达等服务。云健康信息系统直连互联网医院HIS系统,有序承接各级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实现开放式、强监管、可追溯的诊疗信息闭环。互联网+医疗乘着政策春风,已飞入千家万户。
3月18日,上药云健康B轮融资正式启动。自成立以来,在各股东的全力支持下,上药云健康通过战略、资本、运营三个层面持续发力,打造了行业领先的“益药”生态圈,逐步成为医疗健康新经济的领导者。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上表中其持股数剔除了上实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子公司持有的67,504,700股H股以及上海国盛及上海盛睿通过港股通持有的18,515,100股H股。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客户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周军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26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拟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27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28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0-025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徐有利监事长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拟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告临2020-027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0-026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
上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0-027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统一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及拟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拟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自上海医药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发行上市起,公司一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财务资料。
根据联交所于2010年12月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获准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许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
为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公司自2020年起将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财务报告。公司认为,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公司2020年度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拟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公司境外核数师,审核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鉴于公司拟统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公司境内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故建议不再续聘境外核数师。公司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并无任何有关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之事宜并无意见不合。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一致认为:上述事宜有利于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不再续聘境外核数师。
关于公司拟终止续聘境外核数师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审计师酬金事宜。
鉴于上述事宜,公司亦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6号。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0-028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
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在达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成熟层企业”的相关要求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
一、DFI注册条件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的规定,成熟层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成熟层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
(二)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满足相应要求。
(三)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成熟。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少于3期,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
(四)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重大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五)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限制直接债务融资的情形,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注册与发行方案
(一)品种与额度
公司拟申请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资质,注册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发行时间与用途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三)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者至公司股东大会就此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以孰早为准。
三、 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新增或调整主承销团、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二)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三)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五)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者至公司股东大会就此作出新的授权决议之日止,以孰早为准。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A股代码:601607 公司简称:上海医药
公司H股代码:02607 公司简称:上海醫藥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上药01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微信交易除外)申购,首次
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或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情况,调整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中心大厦27楼
联系人:施筱程
直销电话:021-51690103
传真:021-68878782、68878773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于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在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最新披露的《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
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4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下同)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兴业证券指定平台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在兴业证券指定平台可以办理申购业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4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指定平台申购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兴业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兴业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
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04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证券为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招商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招商证券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招商证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04月29日,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招商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招商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