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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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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6版)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7年资产减值进行了调整,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公司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已消除。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2019年公司引入国富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后,得到广大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认可。在新老股东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共同推动下,公司消除退市风险工作得到快速推进,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19年10月公司完成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工作。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议程设定和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遵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战略规划进行了研究,并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为董事会在战略发展方面的决策提供了良好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2019年度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提名的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资料、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了审核意见。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四、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支持中农国际加快推进老挝东泰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积极推动建设项目融资尽快到位。要求各分子公司在加快生产经营的同时,加强各项生产安全措施建设。

在针对现有生产装置,中农国际将进一步实施降本节耗、技改优化、精细化管理措施,紧紧把握钾肥生产运营重点环节,加大力度推动“无泄漏工厂”建设,通过技术引进、工艺改进、优化生产经营管理,对现有产品提质改进,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聚焦东南亚市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全面搭建营销网络,深化国际市场布局,适时研究开拓国内市场,全方位提升产品市场影响力,奠定公司老挝钾肥100万吨产能的市场基础。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快速传播并迅速在全球蔓延开来,虽然公司钾矿项目所处老挝处在疫情低发区,但公司仍然高度重视,今年已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安排,切实保证矿区建设、开采、生产、各项运营不受影响。

五、2020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各项重大事项。

1、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重组纠纷相关事宜、落实老挝钾盐扩建项目,推进100万吨老挝钾肥项目融资及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实现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战略转型需要,敦促管理层进一步整合资源,专注钾矿开采、钾肥生产、销售业务;稳妥处理谷物业务、船运业务的遗留问题。

2、督促公司加强对分子公司监督管理、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进一步完善公司综合管理控制体系,通过公司内部流程的信息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物流、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人才团队的培养,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八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职责,对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最近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公司未有募集资金相关业务。

(四)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情况

2019年,公司未有收购及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法津、法规、《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关于公司消除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公司因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5月3日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为消除相关影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与主要股东方、评估师、会计师、监管部门等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努力推进工作,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避免公司暂停上市。过程中,监事会对有关消除非标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进,对消除非标工作程序进行了了解研究。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7年资产减值进行了调整,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公司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已消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开市起恢复正常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1月10日,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非职工代表监事彭志云先生、康鹤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肖妞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8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衔接的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执行会计收入准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9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的原因及背景

1、2019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政策、汇率波动等国际市场因素影响,为降低政策不确定性和进口业务风险,公司主动暂缓农产品进口业务,转向国内玉米贸易。后因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国内南方市场饲料需求下降,价格受压。报告期内,谷物贸易业务未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2、从2016年起,由于国际航运市场处于运力供过于求的格局,公司航运业务从微利下滑到大幅亏损,在国际市场形势一直未有好转的情况下,公司已于2018年暂停了相关航运业务。

3、2019年,公司钾肥业务稳中求进,钾肥产量再创新高,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4.69万吨,同比上年增长11.72%;销售钾肥24.59万吨,同比上年增长28.61%;实现营业收入44,303.3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8.03%,公司钾肥产销比达99.59%。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老挝东泰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共计投入4亿元人民币增加中农国际注册资本,支持老挝钾盐项目产能扩建,努力提高钾肥业务板块对公司的业绩贡献,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老挝钾盐项目矿藏丰富,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矿区矿层分布连续、范围广,产状相对平缓、厚实,矿床埋藏较浅,使得矿石的易采性良好,适合机械化、规模化开采。项目地处老挝中部,东南亚腹地,距离越南、泰国、柬埔寨、缅甸及印度等农业国家较近,靠近我国市场,具有较强的区位竞争优势。矿区东侧有连接柬埔寨和越南的重要交通干线13号公路,正在实施建设的中老铁路未来将可贯穿矿区,正在规划的泛亚铁路网也与矿区临近,未来铁路投入运营后,将为产品陆路运输提供更多便捷。东南亚为世界钾肥市场的“高价区”,公司钾肥项目在东南亚地区具有明显的地缘优势。

二、本次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计划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谷物贸易业务、船运业务进行剥离,调整发展战略,转型为以钾矿开采、钾肥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经营发展模式。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支持中农国际加快推进老挝东泰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建设项目融资尽快到位。后续,公司将持续聚焦东南亚市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全面搭建营销网络,深化国际市场布局,适时研究开拓国内市场,全方位提升产品市场影响力,奠定公司老挝钾肥100万吨产能的市场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逐步清理谷物贸易业务、船运业务的相关资产,资产剥离方案正在筹划及推进中。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业务调整,公司将主要精力和财力聚焦在钾肥主业发展上。谷物贸易业务、船运业务的剥离,将有利于当前核心业务板块的发展和壮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控制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运营质量和效益。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5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

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实施进度主要受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影响。同时,建设材料、劳动力成本、汇率波动、气候等因素对项目实施进度均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公司预估投资成本的风险。同时,老挝当地政策、法律、经营环境、钾肥价格波动等方面对销售市场影响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组成

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由25万吨钾盐提质增效技改和75万吨钾盐扩建改造组成。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固定资产

1、矿山工程:采矿单元、输送单元、充填单元。

2、加工厂工程:破碎单元、结晶单元、选矿单元、干燥单元、包装单元、蒸发单元。

3、公辅工程:锅炉房、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全厂通讯、化验机修、地基处理、厂区管架、总图运输。

(二)非固定资产: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试验研究等。

三、项目工期

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05月至2021年07月。

四、项目投产计划

项目2020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25万吨/年,占东泰矿区设计生产能力25%;2021年试生产时产能释放50万吨/年;2022年东泰矿区可达100万吨/年钾盐的生产能力。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预计项目总投资237,455.32万元,包括新建总投资157,153.49万元,原资产净值75,369.33万元,待摊销费用4,932.49万元。

对新建投资157,153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为63,153万元,其余资金拟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自筹资金中,40,000万元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中农国际拨付用于本项目建设,剩余可由工程建设中延期支付质保金以及滚存销售所得等解决。

六、经济评价

(一) 营业收入估算

本次财务评价采用较稳妥的方式,选择近十年来市场平均价格作为产品价格,确定的钾肥产品售价为人民币1960元/吨。经计算,预计100万吨/年钾盐项目生产期平均年销售收入为180,526万元。

(二) 盈利能力分析

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均利润总额为84,860万元,年均所得税为29,701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55,159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年)4.66年,总投资收益率36.68%,盈亏平衡点(产量的比例)31.07%,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三) 清偿能力分析

利息备付率与偿债备付率还款期内均大于1,项目具有优良的偿债能力。

(四) 财务评价结论

项目盈利能力满足行业要求,具有较好抗风险能力和清偿能力,项目可行。

七、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实施过程外部协作条件包括运输、电源、水源、建筑材料、劳务、通讯等因素。公司将认真做好、落实与老挝政府达成的项目税收、征地、外籍劳务输入等政策和当地政府对使用当地的水、电、交通、通讯等资源给予支持的承诺及有关协议,积极向中国有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如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等),争取必要时得到中国相关部门的帮助。

2、老挝属于热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一年分为旱季和雨季,旱季适合施工,雨季则雨水充沛,会加大施工难度。为避免不利气候条件对项目施工进度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提前工期,减少雨季施工、雨水浸泡的风险;公司还将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设置专人负责场内施工配电,以保障工作人员施工安全。

八、项目投资扩建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的投资扩建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根据上述项目改扩建实施方案启动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6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老挝钾矿项目现有生产线通过技术改进及优化,提升产能和产品品质,增加产品附加值和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以达到扩产增效提高钾肥经营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下属公司SINO-AGRI POTASH CO., LTD(中农钾肥有限公司)拟与PLT Engineering Limited(PLT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关于SINO-AGRI POTASH CO., LTD(中农钾肥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合同》”),以确保钾盐项目25万吨/年产能装置完成提质改造,增加钾肥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根据《技术服务合同》,PLT工程有限公司将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及丰富的项目建设生产组织经验,为中农钾肥有限公司提供项目技术服务。PLT工程有限公司将不单独收取技术服务费,以技术服务费补偿的方式获取收益。

本次签订合同具体交易金额目前难以准确核算,公司将根据最终实际交易金额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签订合同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LT Engineering Limited(PLT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HKD 5,000,000(港元)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3日

董事:李小松、张兰花、李文媛

公司简介: PLT工程有限公司为专业从事钾盐、锂盐等盐矿资源研究、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建设管理、生产运营管理的专家服务团队组建的工程公司。PLT工程有限公司立足于钾盐、锂盐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重点解决钾、锂资源开发规划、特色产业链的重大关键、基础、共性技术难题。PLT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专家团队在钾盐、锂盐、镁盐、钠盐开采加工以及溴素提取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专有技术,拥有多项钾盐、锂盐开采加工技术,并可针对不同资源特点开发适宜的工艺包,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结合、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多种途径,为客户量身提供工艺、设备优化设计、自控系统集成、两化融合升级改造等工程技术服务;以及成本优化、项目投资优化、生产组织优化等管理和技术服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SINO-AGRI POTASH CO., LTD(中农钾肥有限公司)

乙方:PLT Engineering Limited(PLT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名称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条 服务实施

1.为保护乙方技术专利权,发挥乙方协同管理能力,乙方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向甲方推荐技术管理人员,由甲方聘请乙方推荐的技术管理人员充实甲方高管层,负责现有生产装置项目的生产运营管理。

2.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在甲方未通知要求减产的情况下,乙方保证甲方2020年全部氯化钾产品实际产量不低于考核产量25万吨/年,具体各类产品的产量根据甲方母公司销售部门制定的销售计划而定(颗粒钾以现有装置产能为限)。

3.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乙方保证甲方2020年普通粉末状氯化钾产品单位实际成本不高于单位考核成本。

4.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乙方以其拥有的专有专利技术支持甲方25万吨提质改建项目,以使甲方生产的产品由普通粉末状氯化钾(简称“粉钾”)提质成平均直径在0.2mm的粉末结晶状氯化钾(简称“晶体钾”)和由晶体钾加工而成的颗粒状氯化钾(简称“颗粒钾”),具体产品标准应参照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肥料级氯化钾国家标准《GB/T 37918-2019》中粉末结晶状氯化钾II型和颗粒状氯化钾II型相关标准。乙方须确保提质后的晶体钾市场销售价格高于粉钾的市场销售价格,且晶体钾与粉钾之间的吨售价差价应不低于晶体钾相比粉钾的单位实际成本的净增加额。

5.乙方同意不向甲方单独收取技术服务费,以技术服务费补偿的方式获取收益,具体方式如下:

(1)提高产量:在产品有市场需求情况下,甲方同意提取等额于产量差额(产量差额=实际产量-考核产量)所产生的净利润的50%的数值支付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技术服务费补偿。

(2)降低成本:在满足考核产量约定的前提下,对于每年粉钾产品的单位实际成本低于其单位考核成本的部分,甲方同意提取等额于成本差额(成本差额=(单位考核成本-单位实际成本)*实际产量)中所产生净利润的50%的数值支付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技术服务费补偿。

(3)提质增效:甲方25万吨提质改建项目完成后,在产品有市场需求和满足考核产量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提取等额于晶体钾净收入差额(净收入差额=((晶体钾销售价格-粉钾市场销售价格)-(晶体钾单位实际成本-粉钾单位考核成本)*晶体钾实际产量)所产生净利润的50%的数值支付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技术服务费补偿。

(4)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上述三种补偿方式中存在重合部分不重复计发。

6.若乙方未能实现本条第2项、第3项和第4项约定的考核标准和服务内容,本协议自动终止,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聘由乙方推荐的技术管理人员,甲方为聘用乙方推荐的技术管理人员所支付的所有资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福利、税金等)以及因解聘产生的劳动补偿(如有)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所有生产运营行为符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

8.为保证乙方的技术服务质量,乙方有权为甲方制定相关生产运营制度与准则,但该制度与准则不得与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且乙方保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准则符合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信息披露和内控要求。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履行并完成相关承诺,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无法在期限内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进行监控和评估。

3.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补偿款。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一个月内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服务期间,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参与诉讼、仲裁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诉讼和仲裁的相关法律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推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乙方推荐给甲方并任职的高管人员有权对甲方目前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人员调整的成本计入实际成本。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获得技术服务费补偿款。

3.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相关约定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整改。

4. 服务期内,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参与诉讼、仲裁,乙方应当承担该等诉讼、仲裁费用;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对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该等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有效期为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至2021年4月30日止。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4. 本协议应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但亦可因下列任一情形而提前终止:

(1)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本协议仍需继续履行。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留甲方备用。本协议所有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享有同等的效力。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文件。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有利于老挝钾盐开发的技术瓶颈突破,通过提质改造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钾盐项目未来进一步扩大产能,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能,对公司钾肥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该合同的签署与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6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对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审字【2020】第0928号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43.56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3,161.5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90,291.0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9,302.24万元。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发展战略将转型为以钾矿开采、钾肥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企业,目前公司正以自有资金及申请融资贷款来推动中农国际老挝东泰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为实施公司钾肥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公司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6月12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6月12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6月1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青、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转1016

电子邮箱:stock@donlink.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

邮政编码:51011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投票简称:“东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7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