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福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103.39%,主要原因为本期理财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下降48.39%,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到合同资产所致;
3、合同资产增加,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4、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33.21%,主要原因为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减少,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6、合同负债增加,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5.47%,主要原因为本期缴纳上年度计提税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6.47%,主要原因为开票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43.03%,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长期贷款所致;
10、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7.88%,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量减少所致;
1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9.55%,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量减少所致;
12、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2.19%,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量减少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9%,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4.96%,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量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0.27%,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量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4.65%,主要原因为本期理财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4.81%,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贷款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斌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3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晓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全筑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亘富”)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宇发展”)全资子公司,为保障项目开发建设,鲁能亘富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鲁能亘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亘富”)拟向银行申请借款融资,需鲁能亘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鲁能亘富的子公司上海亘富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借款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4年,利率以一年期LPR加点22.5bp计价,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申请放款。
鲁能亘富向相关金融机构出具《承诺函》,为上海亘富借款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鲁能亘富内部审议程序,于2020年4月27日经广宇发展2020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出具相关股东决议。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鲁能亘富内部审议程序,不涉及反担保,无需提交广宇发展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鲁能亘富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68号2幢JT4853室
法定代表人:王荻菲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材的销售,科学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鲁能亘富100%股权,鲁能亘富持有上海亘富100%股权。
3.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上海亘富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7日,鲁能亘富向相关金融机构出具具有担保性质的《承诺函》,承诺若上海亘富项目建设出现资金缺口,由鲁能亘富负责筹资补足;若上海亘富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由鲁能亘富统筹安排资金偿还。
四、鲁能亘富及广宇发展内部审议意见
为满足上海亘富项目开发建设需要,鲁能亘富同意为上海亘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广宇发展同意鲁能亘富向上海亘富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并按要求出具了《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五、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6,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报)的25.85%,占总资产的3.64%。
3.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2,470.51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322,47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报)的30.18%,占总资产的4.25%。
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68,67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报)的62.59%,占总资产的8.80%。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0〕11号)
2.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0〕11号)
3.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4.承诺函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根据《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股东和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时间:2020年5月12日(周二)15:00-17:00
二、说明会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三、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人员:总经理刘建平先生,总会计师王振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温泉女士,独立董事陈海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3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明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37,688,807.28元,增长64.42%,主要系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75,639,713.41元,增长75%,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结款延迟支付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577,163.81元,下降49.17%,主要系报告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4、商誉: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5,774,194.35元,增长134.71%,主要系报告期收购海外公司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7,534,109.48元,增长42.01%,主要系报告期应付供应商结算款以及应付版税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3,342,393.48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账款由于发货确认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计入合同负债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984,539.64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款项根据新收入准则计入合同负债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733,624.92元,下降45.3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期已计提年终奖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6,108,309.54元,增长59.83%,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二)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管理费用:2020年1-3月发生额为8,977,118.56元,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5,324,301.07元,下降37.23%,主要系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少了pageone书店及分销业务的相关费用、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减少;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0年1-3月发生额为3,940,907.31元,主要系报告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1-3月发生额为-814,848.28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1-3月发生额为-1,043,104.57元,增长134.21%,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滞销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20年1-3月发生额为829,354.65元,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2,082,471.89元,增长166.18%,主要系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所致。
(三) 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1-3月现金流量净额为14,194,074.19元,上年同期现金流量净额为45,151,519.23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结款延迟支付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1-3月现金流量净额为222,679,938.52元,上年同期现金流量净额为-232,218,254.75元,主要系公司赎回的理财金额远大于支付的理财金额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1-3月现金流量净额为-7,044.99元,上年同期现金流量净额为-5,725,000.00元,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明俊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2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096 公司简称:新经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分红派息”)经本公司2020年4月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A股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操作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3.差异化分红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以本次分红派息时A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A股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1.30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本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本公司总股本为18,280,241,41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A股股份合计70,006,80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8,210,234,607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210,234,607×1.30÷18,280,241,410≈1.2950元;
本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本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2950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分红派息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
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
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香港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还。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 4686、8192 8733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40,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简称“计划”)自2020年4月28日起的12个月内仅以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上市。预计计划的上市将于2020年4月29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4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0-03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