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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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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审计后的海华科技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778.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7.70万元。海华科技已完成 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十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十、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1,064,030.7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39,186,500.00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34,933,310.00元);自2011年度至2018年度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0,964,030.7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2,838,395.03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1,635,986.70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838,395.0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1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将部分募集资金以现金管理的方式存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注:此处披露的本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仅限于该公司与其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并未包含其与不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其他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2亿元。年初至审议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2.4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采购化肥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同等对待,价格公允,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2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0,422万元,超募资金为89,804.64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24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283.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83.84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283.84万元。其中公司的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剩余资金13,206.27万元,公司将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剩余的77.57万元超募资金,公司近期没有成熟的投资项目,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三、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00万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

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年度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拟对以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32.2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二)贸易担保

公司拟继续对上述控股公司的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提供不超过32.2亿元的担保,期限不超过此次有效期。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32.2亿元实际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次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作为上述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26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53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5.81%,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374万元人民币,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范围内,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及控股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

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公司将依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5、要求被担保方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26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53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5.81%,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374万元人民币,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 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1、2017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号)。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4、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5、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等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四)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澳元等。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销售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二)财务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澳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公司办理上述证券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根据监管法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证券投资等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相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本次风险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风险投资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风险投资,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风险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收购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科技”)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海华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2937号文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华科技100%股权。标的股权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准,协议作价 82,80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海华科技100%股权。海华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二、盈利承诺与业绩补偿方式

(一)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2019年度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顺延。如2020年度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8,210万元、8,780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顺延,则标的公司2020至2022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8,210万元、8,780万元、9,420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交易对方已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剩余不足部分,补偿义务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仍不足以补偿的,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内部按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所获总对价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海华科技2019年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 110104号)。经审计后的海华科技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778.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7.70万元。其中,海华科技在过渡期实现的净利润为7,872.23万元, 在过渡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35.16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海华科技已完成 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鉴于2019年度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则利润承诺期系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至2019年,海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已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度海华科技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下转304版)

(上接3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