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武勇、总经理胡酃酃、总会计师罗新鹏及财务部长刘启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净资产收益率的“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非经常性损失以负数列示。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A股154,351,756股和H股
1,417,180,349股,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导致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
截止目前,虽然中国境内的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经济运行秩序正在有序恢复,本公司的运输生产也逐步恢复正常,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中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本公司预计新冠肺炎疫情将继续对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并可能造成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常性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重大变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建议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83,53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9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06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425,012,220元。该预案尚需提呈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3.6内部控制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完成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披露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上述报告均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src.com)披露。
■
A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20-005
(H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武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经逐项审议均获得全票通过。其中有关议案详情如下:
1、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季报全文和正文。详情可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通过公司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拟定的综合反映本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20-F表,并同意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美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备案。详情可查阅美国证监会网站(https://www.sec.gov/)。
3、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方案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周年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0-006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H股股东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使用之出席回执、授权委托书将另行公告、寄发。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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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1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资料》;第3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A股审计报告》,以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章节的内容。
一份按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H股股东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8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0年5月27日或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递。
(二)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表决。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3、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使用之出席回执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配合公司做好防疫工作,包括带不限于: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出席者保持一定的座位距离。
(三)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
联系人:唐向东
电 话:86-755-25588150
传 真:86-755-25591480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时的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出席回执
出席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333 公司简称:广深铁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51 900917 公司简称:海欣股份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费敏华、总裁应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晓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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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参股9%的上海茸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茸汇置业”)所处地块被政府收储。2020年4月上旬,茸汇置业各股东方同意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2、2020年1月,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老厂区被收储款项2,404.529万元,老厂房被收储价款已全部收到。
3、截至2020年1月22日,公司收回安吉同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计划从该合伙企业中退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退伙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太证C2”次级债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14
债券代码:145483 债券简称:17太证C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太证C2”次级债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非公开发行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2期)(债券简称:17太证C2),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5.5%。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2期)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
2020年4月27日,“17太证C2”次级债券已兑付完成并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5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27,500,000元。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1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登载: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3.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高晓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郝晶祥先生、刘先福先生、独立董事陈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姜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隋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1-7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春玲 王艳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淳中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告知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答复,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淳中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的公告。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现将告知函回复的修订稿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淳中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