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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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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1版)

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3)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仔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并能给予合理建议;并且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18,487,302.82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0,406,919.5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7,777,494.5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98,425,9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449,068.85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预计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098 ,121,599.60 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1.79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出席8人,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的现金分红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进行分配。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分红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18,487,302.82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7,100,950.9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710,095.0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624,917.23元,扣除2019年内已分配利润1,446,995,205.45 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0,406,919.51元。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进行分配。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分红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将“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2020 年3月1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4个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 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8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长李永强先生、董事李铭浚先生、董事黄绍基先生、董事唐润光先生以网络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18,487,302.82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7,100,950.9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710,095.0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624,917.23元,扣除2019年内已分配利润1,446,995,205.45 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0,406,919.51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进行分配。2019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9年内已实施的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748,672,530.75 元(含税),加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红金额,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3)。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将“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强先生代表公司在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贷款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为1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依顿香港拟租赁腾达置业名下位于香港荃湾荃景园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楼A座(约3,149尺)的厂房,租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租赁费为每月3.75万港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前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该2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6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优化利润分配决策科学、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 年第一季度报 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0 年3月1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4个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20 年3月1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4个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0 年3月1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0 年3月1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关于修订〈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0 年3月1 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4个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下午02:30,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2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4个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最新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由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行权情况,公司总股本由997,603,821股变更为997,425,9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97,603,821元变更至997,425,911元,因此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制度相应的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性质品种。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范围

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在连续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本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55亿元人民币,资金较为充裕,本次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决策程序及实施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43.94亿的13.6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现金管理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选择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保本性质品种;

4、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并定期汇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保本性质品种,可以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金融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性质的投资品种,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相关信息以及相应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回报率。

2、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6亿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

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和期货等产品。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在连续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本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有进行证券投资,未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六)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43.94亿4.55%,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七)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4、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并定期汇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进行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风险敞口,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公司进行的证券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证券投资标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拟开展最高额度相当于2亿人民币的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财会〔2017〕22 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据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的次数为1次,累计金额为 145.4万港币,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租金。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香港”)拟租赁腾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置业”)名下位于香港荃湾荃景园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楼A座(约3,149尺)的厂房,租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租赁费为每月3.75万港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腾达置业的董事李立先生、梁丽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董事长)、李永胜先生(副董事长)、李铭浚先生(董事)分别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因此腾达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腾达置业的董事李立先生、梁丽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永强先生(董事长)、李永胜先生(副董事长)、李铭浚先生(董事)分别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腾达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腾达置业基本资料:

控股股东 : Peace Count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域国际)

董事 : 李立,梁丽萍

企业性质 : 控股投资

注册地 : 香港

办公地 : 香港荃湾荃景围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字楼B座

注册资本 : 二百一十万港元

主营业务 : 投资房地产及股票

腾达置业最近三年主要从事投资房地产及股票业务。根据香港何蔼旋会计师行于2019年11月1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结算年度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腾达置业合并口径资产总计42,299.3182万港元,负债总计11,893.0731万港元,净资产总计30,406.2451万港元;合并口径的营业总收入675.5618万港元,净利润-166.3821万港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资产

交易标的为腾达名下位于香港荃湾荃景园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楼A座(约3,149尺)的厂房。租赁费为每月3.75万港币,租赁期限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租入的房产,使用状态良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平等、等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订的《租赁合同》,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腾达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依顿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香港荃湾荃景园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楼A座(约3,149尺)的厂房。

3、租赁费:每月3.75万港元正(包括差饷/地租/管理费)

4、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2020年 5月1 日起至 2021年4 月30 日(包括首尾两天)。

5、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及仓储,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胡卫华先生、梁穆春先生、邓春池先生在本次交易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租赁关联人腾达置业物业符合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租金,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年初至披露日与腾达置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55万港币,过去12个月依顿香港与腾达置业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的交易,均按合同条款正常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 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7,493,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06 月 2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

(二)前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万元及其孳息变更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二、“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注:表中所示57,111.52万元为原“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变更前的募集资金余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孳息变更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对“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6.1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0.27%。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下行,PCB行业整体表现低于预期,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及已投产的“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前期投入产能释放情况,如按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前期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现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目前市场形势及实际建设需要,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延长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现有生产、研发的能力以及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对策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推动项目按新的计划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继续积极关注行业整体表现变化并适时作出战略部署。

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度作出调整。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延期,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