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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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贷款)
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拟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5亿元。在相关授信(贷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相互提供担保。
前述授信(贷款)相关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授权期间归还贷款的,则相应贷款额度自动恢复(额度为累计贷款额度);若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已单独审批过的,不计算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3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咸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各类衡器产品及其组配件研发、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2,931.34万元,负债总额16,506.61万元,净资产16,424.73万元,营业收入74,779.89万元,利润总额5,433.21万元、净利润4,736.23万元。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4,495.77万元,负债总额17,677.90万元,净资产16,817.87万元,营业收入11,290.68万元,利润总额464.53万元、净利润393.14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二)佳美测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7日
注册地点:UNIT D 7/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D TSIMSHATSUI KL
注册资本:200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8,609.05元,负债总额7,692.67万元,净资产916.38万元,营业收入43,137.22万元,利润总额558.61万元、净利润522.63万元。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7,022.69万元,负债总额6,077.23万元,净资产945.45万元,营业收入6,832.20万元,利润总额34.82万元、净利润29.07万元。
信用等级状况:优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互相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贷款)及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稳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要,且担保范围及对象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5亿元,在相关授信(贷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相互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仅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上述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稳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要,且担保范围及对象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5亿元,在相关授信(贷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相互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目的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以出口为主,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2020年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出口销售规模,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或文件。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以正常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成本。
二、远期结汇品种、期间、拟投入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限于公司出口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合约外币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公司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业务期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变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按规定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该事项无需经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利用部分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提高资金收益。
2、购买额度及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的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公司将依法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此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授权管理
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例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对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1至议案4和议案16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莫万友、李文生、胡敏珊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5月20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五)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王咸车先生,独立董事胡敏珊女士,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唐燕妮女士,保荐代表人杨兆曦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44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74,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78,869,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6,705,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0049063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79,730,047.50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95,8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1,786,282.65元(其中募集资金211,175,452.5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0,610,830.15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43,867.5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2,773,915.06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2,773,915.0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7,195,978.18元(其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268,930.71元,已扣除的手续费4,537.4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香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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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268,930.71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12,654,122.09元),已扣除手续费4,537.47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559.0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及2018年12月17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高端商用电子衡器新建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97,893,726.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5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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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400049064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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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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