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243)。2020年4月15日,公司本次重组经贵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0年第1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审核结果为有条件通过。

根据并购重组委二次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并购重组委就本次重组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就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或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9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原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于2020年3月17日利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的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能化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9-089)。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金能化学于2020年3月17日利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工商银行购买的产品名称为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 E”(定向)2017 年第 3 期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3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金能化学收回本金5,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157,260.27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能化学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备注:具体到期日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鲁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5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

3、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0元/股,成交金额为9,066,087.03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伟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

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3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该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系列议案,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原计划投资39,29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174.00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拟投产以食盐包装、药品包装为基础的智能包装产品。

(二)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早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经慎重研究决定,公司将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依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重新论证分析市场情况,研究相应的投资决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已投入的资金为0元。

二、终止投资项目的原因

2016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系列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是公司及该项目的合作单位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策,该项目主要将RFID技术运用在食品包装、药品包装、保健品包装上,拟通过RFID嵌入包装,实施物联网在智能包装中的应用,建成RFID电子标签、RFID智能包装和新型包装材料的生产基地,根据当时的综合分析,该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017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自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到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已逾一年,期间,我国盐业体制发生了相应变化。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针对食盐市场新的变化,公司及该项目的合作单位经过论证该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产品竞争情况、项目市场前景等,认为在盐业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以食盐小包装袋为主基础的智能包装产品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若按原计划推进项目的建设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

三、终止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是公司与合作方根据政策环境、市场情况、项目前景等综合作出的决策,可有效避免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0年4月28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目前持有公司463,08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1%)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乔鲁予先生持有71.44%的股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以2020年4月27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