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鱼肉制品与速冻肉制品和常温鱼肉制品和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速冻产品主要包括鱼丸、肉丸、芝士丸、龙虾球、鳕鱼豆腐等,常温休闲产品包括蟹柳、鱼豆腐、速食关东煮等。
公司的采购模式: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通过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公司材料采购主要分大宗农产品(鱼糜、肉类、淀粉等)、工业产品(纸箱、包装袋、五金配件、劳保用品等)、初级农副产品(新鲜海鱼等)等三大类。大宗农产品和工业产品是通过采购合同,公司与公司结算。初级农副产品的采购通过年度计划、订单管理、一对一结算的方式进行。
公司的生产模式:公司以自有全自动或半自动生产设备对各种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并通过速冻、包装、金属探测、冻藏,制成各类速冻和常温鱼肉制品及肉制品。
公司的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和直营商超为主,特通和电商为辅。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分销到终端再出售给消费者,直营商超模式公司直接供货给以商超为主的零售终端出售给消费者。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及趋势
我国速冻食品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高速的增长,速冻食品因其便捷、营养的产品属性,符合消费者追求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生活节奏加快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冷链物流的快速发展,速冻食品需求量预计仍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速冻鱼肉制品与速冻肉制品行业持续了多年的整合洗牌期,2019年在持续消费升级以及上游原材料大幅上涨的背景下,行业两极分化格局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的侧重点由整体规模的竞争进一步细化到差异化产品和市场的竞争。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品质、品牌和性价比,中高端市场以及C端家庭消费市场的竞争激烈。在效率提升和消费者品牌意识增强的驱动下,市场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
2020年初新冠疫情对行业发展趋势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疫情短期内影响了速冻食品在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销售,尤其是餐饮渠道的消费;另一方面,疫情也提升了KA、BC及线上渠道的销售,促进了家庭消费者对速冻食品的消费习惯的形成,提升了消费者对速冻食品的消费体验。总体来说,行业中长期向好趋势不变。原材料波动压力、消费升级趋势和消费行为习惯变迁,市场需求的增长,国家法规政策的支持和监管体系的健全,都将促进行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具备品牌、规模、渠道、资金优势,以及内部管控能力和产品研发创新能力的综合实力强的行业领先企业集中,行业两极分化的竞争格局将进一步加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速冻鱼肉制品和肉制品行业内企业众多,不同区域的消费者对产品偏好有差异,市场整体集中程度较低,公司作为行业内首家上市企业,产能、产量、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围绕“抓基础、抓品牌、抓效益”的经营方针,在产品结构调整、信息化建设、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3.85亿元,同比增长21.03%,各渠道均实现同比增长。受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产品毛利率走低,通过下半年两次产品提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全年毛利率同比下滑4.3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公司严格管理费用投放,提高费用使用效率,2019年费用率同比下降3.62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参股投资的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下降较多,公司对其投资收益减少同时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净利润合计1,968.76万元。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8.67万元,同比下降75.80%,扣除所得税后,实现净利润683.99万元,同比下降80.40%。
为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公司于2019年6月出资4,458万元收购了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其97.64亩土地使用权。2019年11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长恒食品总计6.86亿的投资扩产方案。此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出资1,850万元购得浙江省舟山市普陀经开区50亩工业用地,将用于扩产建设原材料鱼浆生产基地。前述两项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将于2020年陆续开工,为公司提高产能和扩大规模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鱼极、精品、休闲、餐饮及出口等十个系列77个新品,并通过新物料的应用、配方调整、工艺优化等方式对鱼皮脆系列、火锅饺、牛肉丸等几大热销产品进行升级改良,增加产品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牌求发展”的质量方针,本着“食品安全、环保安全”运行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公司通过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做好原料进货检查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过程异常控制与管理;严格做好产品出厂检验管理,保证批批检验;严格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进行定期抽查;严格按我司计量要求定时对计量用具校准管理;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食品安全第一原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厂检测3652次,检测合格率100%;内部开展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监测805批次,均未发现异常;产品外部送检合计171批次,均符合标准要求;官方到我司抽检2批次,均合格;原辅料(猪、鸡、鸭、鱼)进行风险监测15批次,均未发现异常。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以鱼极为代表的中高端战略品类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产品吨销售单价达13,433.78元,同比提高4.86%。通过协同叠加模式(OEM),快速推出具有潜力的新单品,丰富产品线,满足市场需求,全年推出的虾滑、紫薯糯米球、芝士年糕等44个产品,实现收入8,464万元,同比增长68.51%,已逐渐成为公司重要的新品开发模式和增收来源。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产销协调机制,缓解缺货、断货情形。采取该通过授权调整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同时在外部客户管理方面通过调整费用投入结构和优化客户授信支持更有效满足客户需求。渠道方面公司继续采取横向拓宽和纵向加深策略,取得良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和市场活动推广、品牌传播和渠道推动等方面持续推进公司品牌战略,延展品牌产品线的深度及广度。公司除采用户外广告牌、灯箱、公交车身以及广播媒体投放等传统媒体进行线下宣传推广外,继续增加微信、抖音等网络新媒体的运营投入,同时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行业展会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品牌曝光度与影响力,持续提升“海欣”与“鱼极”品牌的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及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该事项经过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10)。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该事项经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3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长恒食品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福建长恒食品100%股权。2019年7月,长恒食品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调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5、6、7、8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5月19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王祺、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时间:2020年4月27日下午14:00点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6、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召集并主持
7、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在舟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是为提高公司组织机构运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运营成本。拟取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且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故取消该项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取消在舟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8、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际发放情况与公开披露的薪酬考核方案一致。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竞争状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发放方案以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9、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成立日期:2012-02-09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承办,该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47RKK98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69号天骜大厦七楼
执业资质: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三)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华所从业人员总数6,119名,其中合伙人196名,注册会计师1,458 名,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50名。注册会计师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699 名。
(四)业务信息
大华会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0亿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5,000 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40家。大华会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五)执业信息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会计师:姓名王庆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熊志平,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六)诚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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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肖阳、刘薇芳、吴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肖阳、刘薇芳、吴丹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9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2.15亿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一年(自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为有效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公司计划在福建连江和浙江舟山新建两个生产基地,预计2020年陆续开工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幅增加。因此公司需要增加银行授信使用规模。经财务部测算,公司拟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的额度由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新增额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与相关银行的洽谈情况向不特定银行申请。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存款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本次调整后的授信额度7亿元,占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7.88亿元)的比例为88.78%。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调整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取消在舟山市投资设立“海欣海洋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对外投资计划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舟山市投资成立“海欣海洋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研究所公司”),从事海洋生物制品的提取和应用成果转化研究。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的目的是利用舟山市渔业和水产资源优势,更好的推动海洋生物肽相关技术研究及成果应用转化,探索拓宽和延伸公司产业链,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上述《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公司开展了多方论证,为提高公司组织机构运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运营成本,拟取消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计划,改为采用公司在舟山市已注册的2家全资子公司为主体开展前述业务。
三、取消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本次拟取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且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故取消该项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下转3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