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峙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宇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贤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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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4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 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订单情况
2020年1月至3月,公司(含子公司)新中标重大工程项目1个,中标额1.95亿元。公司全年累计新中标重大工程项目1个,中标额1.95亿元。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未完工合同量约73.44亿元。
二、重大项目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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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主要在建施工项目进展不存在重大异常,项目业主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的结算和回款风险可控。
三、特别提示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市场部门、运管部门统计的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11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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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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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签订的《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2018版)》。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0,797,101.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19,000,000元和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1)2016年12月,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康达新能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康达新能源与瑞银证券及交行自贸区分行、江苏银行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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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上海华瑞银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0000289361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华瑞银行及瑞银证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瑞银行的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