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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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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廷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帐款比年初增长146.35%,主要是公司部分货款报告期末未收回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年初增长260.21%,主要是销售收到大量票据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增长757.27%,主要是大量开具票据进行货款结算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27.17%,主要是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利息所致。

2、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558.99%,主要是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960.74%, 主要是报告期大量使用票据结算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和宁化学破产重整

截止2020年3月31日,和宁化学根据债务重整计划实际执行的情况如下:

(1)和宁化学已通过股票方式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96,945.48万元,现金方式偿还银行借款本金 26,003.45万元,留存的银行借款本金 98,470.08万元。

(2)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暂缓确认进展情况

(3)本期债权人选取现金方式按 60 %金额收回其债权以及采用债务豁免等其他方式减免对和宁化学的债务,和宁化学在本期确认债务重整利得16.19 万元。

截止财务报告日,和宁化学尚有存续债务,不存在违约情况,其重整计划尚在执行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20-01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20-01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七届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孙峰、王克鸿、蔡建、刘昕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044),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亚鉴 [2020] 34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峻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到账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情况

2015年7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正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0号),核准公司向朱正强等5名交易对象发行10,672,687股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94.52%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57,300股募集配套资金。经发行询价,公司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66,009股,募集配套资金35,179,991.35元,扣除发行费用7,903,8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7,276,191.35元。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1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苏亚验〔2015〕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已合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9月30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朱正强等5名交易对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94.52%股权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交易税费等相关费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见附件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5年7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朱正强等5名交易对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94.52%股权(后更名为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交易税费等相关费用。2015年8月28日创科源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2015年9月2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4,138,696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元

(续)

3、生产经营情况

经苏亚金诚审计的创科源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情况如下: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27万元;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9.38万元;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7.83万元。

2018年度创科源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创科源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正强(时任创科源总经理)无心经营管理、甚至出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毛利率持续下降、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同时对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管控不力,导致到期无法回款的应收账款增加从而计提大额的坏账准备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2019年度创科源完成销售收入1.22亿元,销售毛利率22.62%,生产经营恢复正常,情况稳定,当年亏损主要系计提前期逾期款项坏账、老旧激光器原材料减值600余万,以及当年度智能激光装备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厂房扩建,原有部分建筑进行了拆除报废300余万形成。

4、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元

(续)

5、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4】272号),创科源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73.15万元、1,068.37万元、1,528.63万元和1,868.23万元,合计5,438.38万元;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4.72万元,预测完成率110.44%,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0.12万元,预测完成率99.23%,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6.31万元,预测完成率94.61%,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88万元,未能完成盈利预测,合计实现净利润3,541.27万元,累计预测完成率为65.12%。

6、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框架协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朱正强、宋美玉及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补偿方”)承诺:“创科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1800万元、2200万元。”

创科源201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的创科源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60.12万元,相较业绩承诺少439.88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创科源2016年度财务报表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的创科源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446.31万元,相较业绩承诺少353.69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创科源2017年度财务报表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的创科源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9.88万元,相较业绩承诺少2,239.88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资产购买框架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方承诺:“若创科源在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补偿方承诺的当年度净利润,补偿方将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当年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双方同意,首先以补偿方获得的股份对价支付;若补偿方获得的股份对价不足补偿,则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方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方应补偿情况如下:

2016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对2015年度业绩补偿的1,130,215股回购注销手续。

2018年1月公司在办理2016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过程中发现朱正强、宋美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提交被告为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的民事起诉状,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对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朱正强、宋美玉名下房产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了保全。受上述冻结事项影响,朱正强、宋美玉及汇众投资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存在不确定性。

受公司2018年度股利分派并采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影响,朱正强、宋美玉及汇众投资2016年度、2017年度业绩补偿对应应注销的股份数合计增加至9,995,724股,占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1.80%。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不存在结余及节余的募集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七)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收购朱正强等5名交易对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94.52%股权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交易税费等相关费用,无公司承诺效益。

2、上述实际效益系根据亚威创科源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并经调整所得,调整因素主要系公司2015年并购亚威创科源经评估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调整摊销。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股份”或“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0-038)。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044)。鉴于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冷志斌先生作为亚威股份持股3%以上股东,于2020年4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亚威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在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亚威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冷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394,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冷志斌先生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增加临时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原《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6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楼佩煌先生、涂振连先生、吴建斌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1-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0为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5月1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冷志斌先生关于提议亚威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