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漆贵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映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漆贵荣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出席会议董事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458 公司简称:勘设股份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小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321,779,930.22元,增加比例为54.92%,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债务工具投资规模增加。
说明2: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855,546.22元,增加比例为538.51%,增加的原因主要为权益衍生工具引起的衍生金融资产增加。
说明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29,744,237.55元,减少比例为36.16%,主要原因为本期摩根华鑫证券满足持有待售条件,将其账面应收账款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说明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2,025,917.65元,减少比例为34.41%,主要原因为本期摩根华鑫证券满足持有待售条件,将其账面其他应收款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说明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417,079,826.87元,减少比例为49.88%,主要原因为债券质押式逆回购规模减少。
说明6: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本期分别增加547,638,250.51元、41,436,058.25元,为本期摩根华鑫证券满足持有待售条件,将摩根华鑫资产和负债转入相应科目。
说明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00,608,859.04元,减少比例39.12%,主要原因为为本期摩根华鑫证券满足持有待售条件,将其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说明8: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752,430.00元,为权益衍生工具引起的衍生金融负债增加。
说明9: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0,124,734.37元,主要原因为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中归属于第三方的权益。
说明10:拆入资金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502,303,915.05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借入转融资本金和计提相应利息。
说明11: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020,955.89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实施新收入准则所致。
说明1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67,646,872.17元,增加比例为525.08%,主要原因为暂收交易对手收益互换的履约保证金。
说明1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868,611,575.99元,增加比例为99.82%,主要原因为债券质押式正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说明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42,116,356.42元,减少比例为34.98%,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ABS本息8.33亿元,债券16华证01将于1年内到期,重分类至本项目4.67亿元。
说明15: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98,886,356.20元,增加比例为74.72%,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4亿元次级债,发行7亿元ABS。
说明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7,538,947.75元,增加比例为65.38%,主要原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说明17:利息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64,426,681.82元,同比增加76.56%,主要原因为本期较上期两融业务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说明18: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84,472,467.64元,增加比例为56.23%,主要原因为市场行情因素致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
说明19: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29,324,164.32元,增加比例为95.87%,主要原因为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支出增加。
说明20: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增加727,998.94元,增加比例为41.53%,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总收入较上期增加,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说明21: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8,975,001.16元,减少比例为150.94%,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下降。
说明22:汇兑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2,139,397.78元,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市场汇率变化。
说明2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少计提2,159,149.66元,主要原因为两融规模本期末较2020年年初有所下降,而上期末两融规模较2019年年初呈上升趋势,导致本期融资融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下降。
说明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069,559,798.57元,减少比例为32.05%,主要原因为上期收到购房款4亿元;本期收到客户资金较上期减少;本期投资金融资产支出规模较上期增加。
说明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293,371,815.56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租赁业务投放支出减少。
说明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减少267,216,381.33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ABS和次级债务12亿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合并了2家结构化主体,均为资产管理计划。对于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在综合考虑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认定对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20年3月31日,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对本公司合并总资产、合并营业总收入和合并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2,284.41万元、136.45万元和141.37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70,337,623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6.63%。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没有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4月3日、4月8日、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报告书。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小庆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郭曙光先生、杨二果先生、汪大联先生、许立新先生、黄勋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孙志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刘力争先生、副总裁曹萼女士、杨继红女士、赵吉辉先生、杨江涛先生、财务总监周少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委托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王栎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律师和王栎雯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