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与威海好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好宠”)以及北京万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峰”)签署了《威海好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由公司与北京万峰对威海好宠以同比例进行增资合计5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255万元,北京万峰增资245万元。具体详见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威海好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威海好宠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并取得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威海好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忠礼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3日
营业期限:2016年05月23日至长期
住所: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67号-37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宠物用品、饲料、玩具、工艺品、包装材料、化妆品、钟表、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渔具及配件、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厨房用具、家电;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研发;宠物饲养及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645,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645,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关联股东日本伊藤株式会社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069 公司简称:海汽集团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姜宏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人恩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8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2.9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0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1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客运站)、班线客运、租包车及旅游客运等主营业务,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管控要求先后暂停运营,对公司主营业务营收、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虽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公司自二月中旬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但疫情对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的负面影响还在持续,旅游客运、部分旅游服务业务等因受管控要求还处于暂停运营状态,道路客运服务业务仍将低迷。
受此影响,公司经营效益大幅下滑,具体情况视疫情影响时间长短及影响程度确定,公司将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加快恢复生产,积极寻求新的突破点、创新业务模式,努力寻求增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协议所涉及合作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
2、投资具体项目尚需履行决策程序及相关部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框架协议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生猪养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加快抚州市东乡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展,积极促进产业扶贫,高起点规划和建设生猪产业,依据抚州市东乡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在五年内分两期完成抚州市东乡区生猪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公司本次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视后续进展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总体目标
依据抚州市东乡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在五年内分两期完成生猪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第一期拟建成年出栏100万头规模化智能化养殖基地及配套饲料厂,第二期拟建成100万头生猪屠宰工厂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并积极发展当地特色生猪品种,实现产品的高端化及品牌化。项目创新种养结合和循环农业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生猪上下游全产业链,以实现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2)建设内容及要求
1、猪场建设
1.1拟建设一个10,000头规模的楼房母猪场或高端智能化平房母猪场作为标杆,预计年出栏约20万头;
1.2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内拟新投资建设2个10,000头母猪场,预计年出栏40万头;
1.3整合当地资源,租赁或收购若干个现有已批还未开工建设的养猪场或因疫情影响导致空栏的养猪场,通过改扩建方式预计达到年出栏40万头;
1.4以上项目,5-8月份完成地块选址、手续办理等工作。
2、饲料厂(年产30万吨):在总出栏规模达到20万头时,启动饲料厂建设,共需建设用地60-80亩。
3、配套种植:因地制宜,每个母猪场配套种植经济作物500亩以上。
4、金新农华东区总部、研发中心和人才公寓:共需建设用地150-200亩。
5、现代化有机肥厂:配套建设若干大型有机肥厂,服务东乡区特色种植基地。
6、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厂
生猪规模达到100万头,且符合相关生产运营条件时,启动二期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厂,需土地100-200亩。
(3)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根据公司预估,存栏1万头楼房母猪场或高端智能化平房母猪场总投资2.5亿元,存栏4万头平房母猪场总投资约为8亿元,配套饲料厂建设投资总资产约6,000万元,上述猪场及饲料厂建设总投资约11.1亿元,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采用自行投资建设或采取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司租赁经营的方式进行。每个母猪场配套的经济作物种植投资预计为500万元以上,金新农华东区总部、研发中心和人才公寓投资资金约为3亿元,配套的现代化有机肥厂、屠宰及深加工厂分别投资约2亿元。
根据公司预估,上述六项总投资约20亿元。
(4)运营方式
该项目由公司在当地注册成立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
(二)合作模式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协助公司取得符合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协助公司办理完成土地使用与权证手续,协助解决公司项目用电线路、道路修筑等事宜使之满足生产运输要求,协助办理并取得取水权,协助公司办理项目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公司积极参与当地生猪养殖资源的整合,利用闲置的土地进行生猪养殖产业升级,以合同或契约的形式把龙头企业、养猪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联结起来,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分摊” 的生猪产业联合体;公司或公司合作企业负责成立项目公司,及时注入项目发展所需资金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项目公司积极参与当地的乡村振兴和扶贫工程。
(三)保障措施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保证公司或项目公司享受抚州市东乡区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的权利,将该项目列入市级或市级以上重点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协助公司或项目公司获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项目贴息贷款等,帮助公司、农户对接农行等金融机构,并尽可能用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给予必要的贷款担保;由区畜牧、环保、财政等部门通过申报项目给予一定支持。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会商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和实质性协议的签署。双方定期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协调项目的推进落实。
(四)双方权责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权责: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协助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并获取更多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支持项目公司申请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制定专项政策与措施,鼓励和扶持公司大力发展生猪养殖,积极协调当地农商行、农行、邮储等银行建立养殖业信用和担保贷款,用于猪场建设及生产流动资金;为公司创造一个洁净的环境,确保公司厂区周边2公里方圆范围内没有化工厂以及化工污染物;协助公司解决猪场用地的“五通一平(即通供水、供电、道路、网络、通讯和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权责:在各项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施工,并严格按照土地等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公司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必须履行环保审批,建设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卫生、动物检疫和劳动保障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有权获得各项税费的地方留存部分,区政府按比例予以奖励;保证在经营期间合法合规。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协议签署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当地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实现长效脱贫;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增加当地国民生产总值;带动畜牧规模化养殖,引领现代畜牧业发展;带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解决环境保护瓶颈;带动农业生态化发展,树立现代农业典范,带动当地农村城镇化建设,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次合作符合公司《五年(2020-2024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布局,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有利于公司全产业链战略发展,打造自然为本、健康为先、安全环保的生态养殖产业链。框架协议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协议存在的风险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投资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以正式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江西抚州东乡区生猪养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平云小匠增资扩股
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平云小匠增资扩股
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平云小匠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广州平云小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云小匠”)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计划募集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战略投资者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产生,挂牌底价为3,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0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平云小匠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3,000万元。广州纳斯特盈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国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的联合体以3,000万元的价格成功摘牌并签署了《企业增资扩股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纳斯特盈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号自编之二、之三、之四3048之二十四房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控制人:何荣天
关联关系:广州纳斯特盈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名称:广州国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7263(集群注册)(JM)
经营范围: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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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广州国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企业增资扩股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平云小匠(甲方)与广州纳斯特盈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广州国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平云小匠原股东(丁方,其中: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丁方1、广州牛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丁方2)签署《企业增资扩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增资
1.1 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360万元,共增加注册资本360万元。
1.2 本协议各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币2,500万元(以下称为“乙方投资款”)竞得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30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8.9286%,其余部分人民币2,200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丙方以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称为“丙方投资款”)竞得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60万元,其中60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1.7857%,其余部分人民币440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1.3 本次增资前,平云小匠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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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平云小匠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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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9]第343号)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广州平云小匠科技有限公司(合并)2019年1月到9月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9]第11202号)。
3、增资款项的支付:本合同各方同意,乙方、丙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竞得本次增资的投资款一次性汇入合同中甲方指定账户。
4、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
4.1 甲方公司董事会由5 人组成,其中,原股东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4人,广州纳斯特盈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1 人。
4.2 董事长由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
5、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5.1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丙方未能按期支付增资扩股的投资总额,经甲方催告且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或丙方每逾期 10 天,应按其应付未付的投资款的 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期自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次日开始起算直至完成相关手续之日止;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丙方已交纳给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甲方有权要求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乙方、丙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3如因甲方和丁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手续,经乙方、丙方催告逾期30天仍未履行义务的,乙方、丙方均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或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丁方应按照乙方、丙方各自已支付投资款的30%的标准向乙方、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丙方返还乙方、丙方已经支付全部投资款项;如乙方或丙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甲方(不得占用乙方、丙方支付的投资款)应按照乙方、丙方各自已支付投资款金额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期自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次日开始起算直至完成相关手续之日止。
5.4 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自各方签署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企业增资扩股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