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4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7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562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69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方式存储,或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前述额度(公司此前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59.0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9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9〕146 号”《验证报告》。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 2019 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与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产品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012挂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54%至3.48%之间,具体内容详见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中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1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的分支机构,华夏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01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华夏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4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05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本金计入资产
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实际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公司此前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5)。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 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
2、华夏银行机构理财业务申请表。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共计募集资金26,9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4.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7.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 2月28 日出具天健验[2017]51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新市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的下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支行。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该事项已提交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2020年4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部分内容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会议基本情况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15:00至2020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更正后:
一、会议基本情况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除以上更正外,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0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3、联系电话:(0535) 8881898 8842175;传真: (0535) 8881899
4、邮政编码:265716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3
2、投票简称:隆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8,591,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78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310,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81,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9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206,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81,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9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2.发行方式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31,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78%;反对730,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1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7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22%;反对730,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5.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6.发行数量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7.限售期安排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8.上市地点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决议有效期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10.决议有效期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3,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0%;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1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新与滕伟、江西铜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3,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0%;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1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滕伟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7,873,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5%;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8,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75%;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与滕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7,873,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5%;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8,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75%;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2%;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7,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25%;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2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62%;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7,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25%;反对717,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2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2,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3%;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86,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61%;反对719,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7,895,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8%;反对69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510,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64%;反对695,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65,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1%;反对696,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509,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99%;反对696,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5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13.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不增持股份的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28,96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65,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1%;反对69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509,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99%;反对697,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17,896,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9%;反对694,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511,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93%;反对694,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栋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