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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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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

● 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星期二)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2号蝶来望湖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投票,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融资融券投资者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向本公司提供本通知所列参会文件,并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参加网络投票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以下报告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浙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3)《浙商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4)《浙商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文件,其中:第3、5、7、8、9、10、11、13、14、15、16、17项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及2020年4月25日的相关披露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4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9、10、12、1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3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特别决议案:第1项议案。

(三)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特别决议案:第1项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股东质押本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数量的百分之五十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其已质押部分股权不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其推荐或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董事会的人数。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公司将只能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特此提醒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即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赞成、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本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赞成、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A股股东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时间及方式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于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1)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以供本公司评估是否需要再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二)A股股东出席登记事项

1、A股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A股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至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2、A股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登记材料要求

有权出席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接受委托之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1)A股法人股东现场出席登记方式

A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3)、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2)A股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登记方式

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3)、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3)登记材料要求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倘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法人股东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倘A股股东为自然人股东,则授权委托书须由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倘授权委托书由A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或A股自然人股东之外的其他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其他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由A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或A股自然人股东签署并且必须经过公证。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88号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人:浙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68966

联系传真:0571-87659826

电子邮箱:IR@czbank.com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A股股东出席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回复

附件2: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A股股东)

附件3: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A股股东出席2019年度股东大会

及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回复

本人/吾等(或单位)(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股份:

A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注2)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吾等愿意出席(或委托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出席)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点00分开始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2号蝶来望湖宾馆举行的浙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会议”),特以此书面回复告知。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按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

3.股东可将此回复复印填写后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4.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所需提供的登记文件详见本次会议的通知。

5.凡有权出席及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将填妥及签署的回复于2020年5月27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88号;登记及咨询电话:0571-88268966;传真:0571-87659826)。未能签署及交回本回复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凭本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次会议通知中所要求的全部登记文件仍可出席本次会议。

6.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A股股东)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A股普通股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A股普通股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章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中信重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信重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设立中信重工(漳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登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信重工(漳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漳州公司”)

●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漳州公司,是满足公司已有订单生产制造的需要,同时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在漳州公司建设及后续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政策变动、市场开拓及生产运营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在原有竖井钻机、旋臂钻机、盾构机等掘进产业研发的基础上,开发了海上风电大直径桩基施工用大型液压打桩锤和嵌岩桩钻机,积累了海上风电各类塔筒、钢管桩及钢结构附属件的技术实力。

截止目前,中信重工已累计签订海上风电装备产品订单约7.5亿元。未来几年海上风电将迎来快速发展,公司本次拟设立漳州公司,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紧抓当前海上风电市场快速发展机遇,同时结合订单生产需要,依托当地海上风电资源优势,通过设立风电装备制造公司,发挥创新能力,专业从事风电类塔筒、钢管桩及钢结构附属件和液压打桩锤、嵌岩桩钻机等重大装备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等。

2.决策审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中信重工(漳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福建省漳州市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中信重工持有100%股份

6.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7.经营范围: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海洋风电塔架、钢管桩、导管架设计、制造、销售;海洋油气工程装备、钢结构设计、制造;通用机械设备。(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8.治理结构: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监事1名;设总经理1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中信重工已累计签订海上风电装备产品订单约7.5亿元。设立漳州公司,一是满足上述订单生产制造、降低生产成本,以及产品运输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公司更加深度融入当地经济,与客户建立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依托当地资源开拓相关市场,带动区域内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业务的拓展。三是贯彻落实公司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主业既定战略的具体举措。未来,漳州公司将主要聚焦于液压打桩锤、嵌岩桩钻机等重大装备的生产制造及技术服务,聚焦于塔筒、钢管桩等海上风电装备的生产制造及技术服务,并结合海上风电产品具有大吨位、大直径、连续化、批量化、自动化等生产特点,进一步打造公司“离散型制造+连续化生产”并存的产业业态。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将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漳州公司,是满足公司已有订单生产制造的需要,同时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在漳州公司建设及后续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政策变动、市场开拓及生产运营等风险。

针对国家宏观政策变动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风电产业发展最新进展,把握行业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积极防范及化解风险。针对市场开拓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重大装备的研发、制造、市场、服务、品牌等方面综合优势,坚持共生共享,赢得更多客户信赖,获得更多产品订单。针对生产运营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经营效率和效益,积极防范相关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608 公司简称:中信重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产25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

生产线建成投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产25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

生产线建成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4,404 万元(含314,404 万元),募投项目之一为“年产40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公司可转债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年产40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项目一期“年产25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期”)从2019年10月份开始动工建设,因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克服重重困难于2020年2月14日全面恢复项目一期的建设工作,并积极协调各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项目一期生产线建设已完工,开始试生产,并于2020年4月28日顺利产出合格的PVC手套产品,实现一次开车成功。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相关工艺参数,完善生产现场管理,提高装备生产运行水平。

项目一期从动工到生产线的建成投产,创造了行业内的最快建设速度;通过对项目各项设计和工艺参数的不断优化,项目能够实现显著节能降耗和生产效率最大化;同时,项目一期搭建了智慧工厂指挥中心,利用信息化集成实现了从配料到包装、入库等全流程的自动化和从原材料到成品出货的物联网管理,并将于近期实现无人化工厂,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项目一期生产线的建成投产,有利于增加公司医疗及健康防护手套的产能,进一步巩固PVC手套细分市场全球龙头地位,增强行业竞争力;鉴于国内外疫情对医疗及健康防护手套需求的增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第三期年产20亿支丁腈手套项目”已提前启动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随着后续各项目的陆续投产及产能的不断释放,在丰富公司产品品类的同时,有利于国内外疫情防控物资的补给及满足后续市场对于医疗及防护用品的需求。

公司将会积极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省恒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二、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海南省恒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HGNW73

2、公司名称:海南省恒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坚

5、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二层1001

6、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八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2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与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工激光”)以不低于评估价的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日激光”)52%股权,其中华工投资转让其所持全部40%股权,华工激光转让其所持12%股权。华工科技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负责履行本次交易公开挂牌程序,并办理后续股权交割事项。根据相关国资管理规定,本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0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预挂牌披露期为20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12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52、2019-55)。

二、交易进展

2020年3月30日,本事项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挂牌,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2020年4月26日,上述事项挂牌期满,公司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来的《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HB2019DF300135)。挂牌期间,仅有武汉华工明德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六家联合体【1.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福建华晶投资有限公司;3.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成都斐然源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武汉华工明德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了意向受让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公司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上述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