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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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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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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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自2020年1月8日获得证监会批复后,标的企业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于2020年1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自此渤海石化成为磁卡股份天津磁卡全资子公司,按照同一控下企业合并对本期期初金额及上年同期金额分别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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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经完成(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临2020-004号公告)。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新规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将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忾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2020-032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忾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拟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号:临2020-033)。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2020-033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
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收到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纸业公司”)《关于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函》。中钞纸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中钞纸业进行解散清算。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清算的公告》(公告号:临2018-038)。
中钞纸业公司注册资金11,507.60万元,公司持股24.48%,截至2019年12月底,审计报告显示其资产总额13,982.05万元,负债总额4,316.51万元,利润总额(净利润)-1,624.96万元。在中钞纸业公司清算过程中,为使中钞纸业公司各股东利益最大化,拟挂牌转让中钞纸业公司股权;为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拟将中钞纸业公司的处置方式由清算变更为挂牌转让中钞纸业公司股权,并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一、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18224767X
住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道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勇
注册资本:11,507.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水印纸、防伪纸、机制纸、纸板纸、卫生用品;造纸辅料制造销售;纸张加工及技术咨询业务;经营本企业资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防伪纸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对此次决策的审议,未发现存在违反原则的情形。我们认为,此次转让股权更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我们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更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此项工作。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对中钞纸业公司的股权投资金额为8,388,593.43元,该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中钞纸业公司应收股利27,257.74元,应收账款5,560,201.85元。公司已经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均未计提减值准备。目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目前还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2020-034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拟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号:临2020-033)。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00 公司简称:天津磁卡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接3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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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是指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
备注2: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主要范围如下:1、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上海达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5、上海集汇置业有限公司;6、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7、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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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主要范围如下:1、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上海达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5、上海集汇置业有限公司;6、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7、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 关联方介绍
公司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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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年期初数调整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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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2019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进行了梳理,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根据销售计划、目标成本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进行了减值准备测试。经测试,2019年四季度公司需对无锡中城誉品商业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本次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无锡中城誉品商业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可售面积2.64万平方米。
(2)计提情况:根据预计的销售策略,经比较周边市场、结合项目产品特点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调研评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要求,对无锡中城誉品商业进行减值测试。
截止2019年末,无锡中城誉品商业预计总成本为7.05亿元,预计销售收入(不含税)6.25亿元,销售费用及税费约0.43亿元,无锡中城誉品商业需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本次需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该项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8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19年度对上述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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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林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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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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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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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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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金和股份总数都相应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0,112,710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96,135,252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现公司股份总数为5,080,112,710股,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现修改为“现公司股份总数为6,096,135,252股,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改内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9号)等有关规定,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华企业”)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中华企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持有的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100%的股权,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置地控股”)、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不动产”)2名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2017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7年第7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3、2018年1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号)。
4、2018年4月17日,公司与地产集团签署了《标的资产交割确认书》,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8年4月23日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2057F),中星集团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5、2018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及经审计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向地产集团支付了调整后的现金对价。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为保障中华企业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企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与交易对方地产集团签署了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进行了约定,本次重组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登记完成)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度)。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地产集团承诺的扣非归母净利润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6]第1099号)载明的测算值确定。按照上述原则,地产集团承诺中星集团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04,126.39万元。
三、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221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249号),中星集团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6,875.54万元、213,705.04万元,已完成三年业绩承诺总额的79.46%。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4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7,734,467.23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6,135,2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41,266,664.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95%。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现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2020年第1季度主要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情况
2020年第1季度,公司主要开发项目28个,无新开工项目,无新竣工项目,无新增项目储备。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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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竣工项目不再计算累计开工面积。
2、公司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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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签约面积、金额均为网上登记备案数据,签约金额数据包含车位
3、公司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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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0一1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简称“华晨大连”)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池冶、张巍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追加确认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曾经2019年4月1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含子公司)预计在2019年内向华晨大连(含子公司)采购不超过8000万元整车及配件,实际全年采购额为9518.65万元,超出年初预计数1518.6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加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街道(大连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汽车零配件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普通货物仓储;展览展示服务;汽车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机械设备客户现场维修;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集团拥有其93.33%股权,申华控股拥有其3.33%股权,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3.33%股权。
关联关系:华晨大连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华晨大连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华晨大连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于车辆购销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滨州国投变为滨州财金,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滨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国投”)转发的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州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滨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及第二大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印集团”)转发的滨州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该两项批复,现将公司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进行说明:
1、滨州国投持有的股份公司74,833,284股(占总股本的14.26%)无偿划转至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财金”)持有。
2、滨印集团持有的股份公司22,970,441股(占总股本的4.38%)无偿划转至滨州财金持有。
3、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滨州财金持有97,803,725股(占总股本的18.63%)。若在划转完成之前股份公司转送股票,则划转数量按转送之后数量计算。
4、划转完成后,滨州财金将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
本次划转完成后,滨州财金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变更前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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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后续事项
滨州国投与滨州财金均为滨州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此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滨州国投变为滨州财金,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滨州市国资委。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划转协议,待协议签署、股权划转过户时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