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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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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5版)

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发展进出口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新发生的担保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担保事项做如下授权:

1、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对系统外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1)公司本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浦隽公司: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担保额度,由于浦隽公司房产销售回笼计划调整,借款期限由3年调整为5年,故担保期限也顺延至5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为浦隽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2)外联发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外联发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担保额度,授权外联发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为物流中心按股权比例(含集团股份持有的股权及外联发持有的股权)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景和公司:授权景和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处理相关历史遗留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财务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13亿元担保额度,授权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为参股公司物流中心、英得网络、医销中心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本部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不超过等额人民币41.5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指定人决定公司本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本部和对同一股东控制下企业融资担保事项:不超过等额人民币33.08亿元,授权各相关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批准并授权指定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4、财务公司对系统内担保的授权事项: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2.87亿元,授权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指定人为成员企业担保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对外担保的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定公司担保计划以及授权建议,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系统外担保总额为82,408万,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1,000万,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1%和13.37%。逾期担保累计金额约为408万,主要是景和公司为台州公司担保的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景和公司已经履行了91.96万元担保责任,剩余担保金额约为408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附: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

2、法人代表:张浩

3、经营范围: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和经营;区内进出口货物储运集散、集装箱运输、拆装箱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贸易及代理;经营区内自贸仓库及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项目投资、兴办企业;工程承包;为国内外企业有关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资本:285,001.1115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450,524万元,总资产598,060万元,资产负债率24.67%。2019年度净利润29,518万元。

(三)简介

公司于1992年2月成立,负责自贸区外高桥外联发园区首期4平方公里区域、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5#地块(月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开发园区包括保税仓储、自由贸易管理中心、出口加工和生活商业配套等功能。由我公司建设的面积近136万平方米,累计已有110万平方米的、办公楼、仓库、通用厂房、住宅和商业设施已投入使用并对外租售。公司目前进一步认真谋划产业物业布局,招商引资实现平稳增长,工程建设、联动合作、投资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营运收入水平及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

2、法人代表:李伟

3、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及工程承包、建筑设计、物资供应、从事本公司及代理区内中外企业进出口加工、仓储运输业务,投资咨询服务和其他委托代办业务,投资兴建并经营为区内配套服务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资本:81,810.304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65,199万元,总资产274,181万元,资产负债率39.75%。2019年度净利润18,773万元。

(三)简介

公司于1993年4月成立,负责自贸区外高桥三联发园区3平方公里土地和自贸区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3#地块(约0.17平方公里)的综合开发工作。

开发园区包括保税仓储、自由贸易管理中心、出口加工和生活商业配套等功能。由我公司建设的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累计已有85万平方米的、办公楼、仓库、通用厂房、住宅和商业设施已投入使用并对外租售。公司目前进一步认真谋划产业物业布局,招商引资实现平稳增长,工程建设、联动合作、投资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营运收入水平及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三、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5号

2、法人代表:张浩

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本公司及代理区内企业出口加工、储运及其它委托代办业务;投资并经营区内配套服务设施,投资咨询服务,物资供应,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

4、注册资本:38,077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发展公司净资产190780万元,总资产773433万元,资产负债率74.77%。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311万元。

(三)简介

新发展公司隶属于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商、运营商、服务商。主要负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高桥片区4.67平方公里区域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园区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新发展北块园区形成了以商贸金融、文化服务、现代物流、高端制造为主的产业集群,南块园区形成了以生物医药服务、智能制造服务、汽车主题产业为主的三大主题园区。公司目前自持物业面积124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超过5.6亿元。

四、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1号33号综合楼3层

2、法人代表:张浩

3、经营范围:保税生产资料的现货交易,现货合同转让,期货标准合约交易,为保税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提供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及后勤服务;区内商品的展示、交易、物流、加工、市场管理、招商考察;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企业间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仓储、分拨业务,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协助海关开展查验辅助服务及协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检验检疫查验辅助服务,受托房屋租赁,设备(融物)租赁,设立、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海关、商检事务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代理记帐及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人才咨询,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具备代理记账业务的条件,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从事软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代理报关业务,代理报检业务。

4、注册资本: 23,000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营运中心公司净资产65,726.76万元,总资产70,871.98万元,资产负债率7.26%。2019年度净利润12,972.14万元。

(三)简介

营运中心公司属贸易板块,是为了适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实现将外高桥保税区打造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者的战略任务,由上海外高桥集团系统内的各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整合而成,其中包括上海外高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市商委认定的首批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之一的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五、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30层3006室

2、法人代表:胡环中

3、经营范围:文化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文化艺术创作,文化艺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会展服务,知识产权代理,艺术品、藏品鉴定服务,自有设备租赁,翻译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网络科技、电子科技、金融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及贸易代理,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电气设备、化妆品、钟表、汽车配件、工艺品、卫生洁具、酒店用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服装服饰、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酒类的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国内道路货运代理服务,企业代理登记,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制作,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物业管理,食品流通,文物经营。

4、注册资本:54,921.4705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52998万元,总资产100191万元,资产负债率47%。2019年度净利润5万元。

(三)简介

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涵盖自贸区文化产业发展各方面服务功能。作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艺术示范性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运作平台的主体,全面统筹自贸区保税区域文化艺术板块的各项业务发展,已形成包括一个平台:上海国际艺术品365保税服务平台,和五个中心:上海自贸区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版权服务中心、上海国际艺术品保税服务中心、上海自贸区文创IP运营中心、上海自贸区艺术品评估鉴定中心在内的“1+5”的产业阵型,并具备十大艺术品贸易便利化优势。在自贸文投公司的推动下,自贸区保税区域已经集聚了1300多家各类文化企业,2019年文化贸易额达到400亿元。

六、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管理楼1层B部位及2层B、C部位。

2、法人代表:张舒娜

3、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成员单位的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56,327万元,总资产377,934万元,资产负债率85.10%,2019年度净利润4,719万元。

(三)简介

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持牌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是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融资服务中心,以及资金管理的信息中心。

七、申高贸易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FLAT/RM 802,8/F,CONNAUGHT COMMERCIAL BUILDING 185 WAN CHAI ROAD,WANCHAI,HK。

2、法人代表:张舒娜

3、经营范围:以生产商、维修商、出口商、进口商、经销商和贸易商经营所有或任何种类的物品、货品、产品及商品的业务;以零售及批发商人、商人、佣金中介、一般商人、货品经纪、佣金经纪、保险经纪、船运商、店主、生产商代表、商业中介、金融财产中介及一般中介身份经营业务;经营及从事由金融家、特许经销商及资本家带来的任何商业交易或营业活动;继续经营任何由上述业务附带或衍生的业务等。

4、注册资本:88万美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申高公司净资产2,346万元,总资产2,520万元,资产负债率6.90%,2019年度净利润19.32万元。

(三)简介

申高贸易有限公司于1994年经国家商务部(原国家外经贸部)和港澳办批准成立,是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8万美元。申高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窗口公司,定位以香港为基础构建自身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信息,积累客户资源,开展商务联络和接待工作。

八、上海西西艾尔启东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 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海洲路100号

2、法人代表: 李青

3、经营范围:气雾剂产品及液体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混拌灌装、销售,化妆品、消毒洗手液、日用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股东:上海西西艾尔气雾推进剂制造与罐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8,629万元,总资产35,259万元,资产负债率52.8%。2019年度净利润2,622万元。

(三)简介

启东西西艾尔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是一家日化代工服务提供商,拥有符合中国及欧美药典级的纯水制备及分配系统,生产设备工艺控制采用PLC+HMI自动控制模式,物流及制造过程运用先进的MES软硬件系统进行材料及产品追溯及工艺参数采集分析。公司设计年生产能力配制7万吨,灌装5亿只,已拥有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汉高、舒适、3M等国际知名客户。公司2015年7月投入试生产以来销售额连年攀升,净利润也逐年上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17年公司生产经营已步入正轨,实现销售收入2.63亿元;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元;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5.2亿元。

九、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申亚路1号

2、法人代表:李伟

3、经营范围:保税物流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和经营;保税物流园区内进出口货物储运分拨、集装箱业务;保税物流园区内公共保税仓库业务及一般仓库管理;保税物流园区内工程承包;商务、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等。

4、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25%;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4.75%;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5%。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物流中心公司净资产49945万元,总资产91514万元,资产负债率45.4%,2019年度净利润-5292万元,亏损主要由于中外运分配延迟、土地增值税退回延迟、一期仓库大修增加当年成本等集中影响所致。

十、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310号5层

2、法人代表:王海松

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4、注册资本:111,460万元

5、股东:上海招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0%;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浦隽公司净资产107,478万元,总资产410,558万元,资产负债率74%。2019年度净利润-1,258万元。

(三)简介

浦隽公司属房地产公司,目前项目竣工,办公楼和商场开始对外租赁、销售,进入经营阶段。受行业宏观调控,以及市场购买观望较多的实际情况影响,销售及租赁压力较大,项目去化速度较慢。但其目前所持有的资产森兰D1-4项目(森兰美奂)属优质资产。

十一、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3号3楼西侧部位。

2、法人代表:吕锋

3、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及技术服务,弱电工程、网络工程及通信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软件开发,经营计算机及相关的外围设备、办公用品,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41万元。

5、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英得公司净资产3,573.54万元,总资产4,915.57万元,资产负债率27.30%,2019年度净利润388.32万元。

(三)简介

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信息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的高科技公司。公司以“软件研发业务、系统集成业务、通信工程业务、客户服务业务”四大业务为主线。

十二、上海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一路439号1号楼A。

2、法人代表:何国光

3、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兽药、保健品、酒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的销售,国际贸易、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商品展示、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医疗器械融物租赁、企业登记代理,道路货物运输。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股东: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4,456.50万元,总资产60,504.07万元,资产负债率76.10%,2019年度净利润6,170.65万元。

(三)简介

上海外高桥医药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贸易、服务和现代物流为一体的经营性公司。公司依托于医药市场,拥有独立的医药仓库,满足公司使用的同时为医药市场的会员提供医药仓库库位服务。企业为会员提供市场管理和服务、商务咨询、注册代理、进出口代理、现代物流等服务。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5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2号)核准,公司2014年3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24,568,1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0,499,982.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0,500,000.00元,余额为2,699,999,982.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32,568.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6,967,413.8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4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857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694,737,494.3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756,958.59元(其中募集资金2,229,919.47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31,527,039.12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3年10月24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账户需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等级备案。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精细打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付款程序办理。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和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2、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3、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合计为33,756,958.59元。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账户号:98040167330001355为银行内部账户,主要用途为活期存款区分,享受通知存款利率,与98040155300003067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直接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账户号:98040167330001347为银行内部账户,主要用途为活期存款区分,享受通知存款利率,与98040155200001380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直接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465,398.39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401,449.84元),已扣除手续费12,270.84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333.2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0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公告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9-031)。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2018年度暂借的募集资金于2019年6月5日前(含6月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再次借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9,000万元(含1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2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000万元,系归还公司贷款,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新发展103#仓库项目”及“新发展西区绿地管理项目”取消,并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合计2,356.98万元)投入至“新发展102#仓库项目”。

调整后“新发展102#仓库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3,656.98万元,累计投入3,656.98万元,项目已于2017年12月竣工。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仓库项目”的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7,350.15万元与现“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一期)仓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3,200.00万元之间的差额4,150.15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3地块(一期)仓库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3,200.00万元。2019年投入1,919.38万元,累计投入8,310.59万元。

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4,150.15万元,2019年未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4,150.15万元。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3-2地块通用仓库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36.00万元及“外高桥保税区F20-7地块86#通用生产研发楼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15.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F18地块小区厂房建设项目”;将“新发展永裕仓库二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0.54万元、“新发展国药项目一期仓库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60万元及“新发展101#仓库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56.6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新发展新兴楼重建项目”。

调整后“F18地块小区厂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8,927.00万元,2019年投入237.16万元,累计投入18,927.00万元。项目已于2017年6月竣工。

调整后“新发展新兴楼重建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993.80万元,2019年未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993.81万元。项目已于2017年7月竣工。

2019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相关项目曾进行过变更,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8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临 2018-012》号临时公告。

备注2: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2017年4月建成投入运营,该项目为非定制项目,目前仍处于招商阶段,截至2019年12月底出租率达到76.01%,预计项目满租后能够达到预期收益率。

备注3:相关项目曾进行过变更,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7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临 2017-009》号临时公告。

备注4:本相关项目已经按照《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披露的“收益实现方式”成功实施项目出售。

备注5:相关项目曾进行过变更,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临 2015-041》号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6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监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92号)核准,公司2014年3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24,568,1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0,499,982.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0,500,000.00元,余额为2,699,999,982.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32,568.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6,967,413.82元。2014年4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8575号)。

前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以来,公司作为创新自由贸易园区运营商、全产业链集成服务供应商,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深耕亚太、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设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平台、亚太分拨中心平台、专业物流平台、高端现代服务业平台、功能性贸易平台等五大功能平台建设的投资方向,投资建设了28个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有28个项目均已竣工并投入运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63亿元,除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外(未达产),其余27个项目收益率均达到募集预案预计效益要求(详见附表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42亿元。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2、部分项目因市场需求变化,公司调整建设方案,导致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与项目实际投入产生差异。

3、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及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竣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将2019年12月31日后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2020年5月29日之前,归还2019年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223,756,958.59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承诺尚未支付的募集项目工程款、质保金及其他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全部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相关决策程序及其他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3、同意公司在2020年5月29日之前,在将2019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223,756,958.5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相关项目曾进行过变更,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8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临 2018-012》号临时公告。

备注2:上海外高桥国际机床中心(二期)2017年4月建成投入运营,该项目为非定制项目,目前仍处于招商阶段,截至2019年12月底出租率达到76.01%,预计项目满租后能够达到预期收益率。

备注3:相关项目曾进行过变更,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7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临 2017-009》号临时公告。

备注4:相关项目曾进行过变更,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5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临 2015-041》号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4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刘宏先生、张浩先生、李伟先生回避表决,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董事会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我们认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授权经过我们事前认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关于关联担保预计情况,我们认为,开具保函是财务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该关联担保符合财务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担保预计金额经过我们事前认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将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授权情况

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490,000万元(不含公开招投标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担保

财务公司预计为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投资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300万元,为关联交易。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接受/提供劳务(含租赁)和采购/销售商品的(包括零星工程建设、维修维护、园区管理等)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243.93万元;交易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9年末,关联方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所属投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32,580.04万元、贷款余额为39,150.00万元。

(下转4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