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6版)
3、关联担保执行情况:2019年末,没有对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投资公司的担保。
综上,上述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内。
三、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情况和2020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0年本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关联方存款、借款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0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数为490,000万元(不含公开招投标的日常关联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担保
财务公司预计为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投资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21,300万元,为关联交易。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授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含关联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其中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采购商品的预计额度可调剂使用。
四、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507,648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宏
主营业务: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区内贸易、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53.03%的股份,通过鑫益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61%B股股份,合计持有53.64%股份。
2、控股股东投资的公司
(1)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HUMYEE(HK) Investment Limited
实缴股本:8,000,100美金
地址:香港湾仔湾仔道185号康乐商业大厦8楼802室
业务性质:商务咨询、投资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的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2)上海外高桥英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41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3号3楼西侧部位
法定代表人:吕峰
主营业务:经济信息及技术服务,弱电工程、网络工程及通信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软件开发,经营计算机及相关的外围设备、办公用品,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58%,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3、间接控股股东投资的公司
(1)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866.90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孙晨胜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管理;城建工程勘察设计,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建设开发前期动拆迁工程,实业投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2)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4281号
法定代表人:孙晨胜
主营业务:高桥地区的城镇规划方案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商业、餐饮及配套的娱乐设施的筹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8.7%的投资公司。
(3)上海同懋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
法定代表人:孙晨胜
主营业务:动迁安置房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管理及信息咨询(除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4)上海丰懋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310号
法定代表人:张晔江
主营业务:动迁安置房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管理,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5)上海长江高行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新路600号1幢401室
法定代表人:孙晨胜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项目开发,市政建设,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卫生洁具、建筑五金、木材的销售,室内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5%的投资公司。
(6)上海市浦东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山路1199号2004E室
法定代表人:刘滨
主营业务:征收补偿服务、房屋置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7)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2号507室
法定代表人:黄丹
主营业务:对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会计咨询服务,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空调、制冷设备的维修保养,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仓储(除危险品),信息产业开发、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政养护,项目管理,通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保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电梯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8)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55号第二幢综合楼第十层全部位
法定代表人:谭伟兴
主营业务:市政、土木建筑、室内外装潢,水、电安装、设备安装及机械施工,国际贸易,区内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9)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5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168号北楼1层N1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嘉
主营业务:代理建设项目报建、审价,承接或代理委托国内外设计,国际贸易及商业性简单加工,投资与建筑咨询、代理中外企业注册,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空调设备及各类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各类水泵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室内装潢,房屋维修,停车场(库)经营,电梯维修B级,机动车检测(凭许可资质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10)上海综合保税区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55号二幢4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滨
主营业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排水管道养护、维修,排水泵站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绿化养护,苗木花卉园艺服务、保洁服务,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堤防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爆破与拆除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电安装,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桥梁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站)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1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FC-2地块一楼底层
法定代表人:王燕华
主营业务:营利性医疗机构(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材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通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可与非保税区企业从事贸易业务,商业性简单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0%的投资公司。
(12)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国际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55号二幢5层505室
法定代表人:谭伟兴
主营业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企业管理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商标代理,代理记帐业务,财务咨询服务,翻译服务,法律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工厂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1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荷丹路132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黄懃
主营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开展危险废弃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开展环境化学检测实验室项目,区内企业的生产性塑料、纸板、金属、电脑电子产品的边角料及工业废弃物的收集贮存(项目危险废弃物不涉及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贮存,不进行危险废弃物的末端处置),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区内商品展示,商务咨询、贸易咨询,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环保设备的销售,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
(14)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1415B室(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投资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0%的投资公司。
4、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1)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
主营业务: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和经营;区内进出口货物储运分拨、集装箱业务;区内公共保税仓库业务及一般仓库管理;区内工程承包;商务、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搬运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2)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355号1幢17室
法定代表人:任文磊
主营业务:征地吸劳人员劳动安置,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室内装潢服务,保洁服务,停车服务,票务代理,花卉、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小五金的制造、加工,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方的控股投资公司。
(3)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339.1633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国贸大厦A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孙仓龙
主营业务: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施(含各类管网设施)开发投资,区内外各类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园区管理及物业管理,仓储及保税仓储(除危险品),从事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兴办各类新兴产业,科技开发,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和各类出口加工,关于货物、技术及知识产权的国际与国内贸易及贸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保税展示及国内外展示展览,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及调研(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登记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4)上海浦东外高桥企业公共事务中心
开办资金:10万元
负责人:张浩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业务范围:为辖区内企业提供公共事务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组织。
(5)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866.67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冰克路500号5-6幢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储运;仓储、分拨、配送业务及仓库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普通货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保税区内商品展示及会务服务,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品维修;商务;物流业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食品流通,医疗器械经营(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含冷藏、冷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6)上海盟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物流园区申亚路1号A幢3楼B座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区内及物流园区内仓储、分拨、运输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及物流园区内企业间贸易;区内及物流园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务咨询服务及物流行业的咨询服务(除经纪),商品展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为其他关联方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
(7)上海畅链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东路251弄1号1号仓库2层B1、B2部位
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化学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办公用品、化妆品的销售,食品销售,仪器仪表的维修,仓储(除危险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医疗器械经营,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叉车、汽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认定为其他关联方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投资公司。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关联租赁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投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投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投资公司提供建设、维修、园区物业管理等综合性服务,这是日常经营的需要,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确保了公司稳定的经营收入。
由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和周转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支持自贸试验区及配套区域的开发建设以及贸易、物流产业的发展。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3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上海分所”)具体承办。上海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吴迎,已取得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101)。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291号266室,目前拥有5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71人。上海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王龙旷,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
签字会计师:王恒忠,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丽娟,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1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标准
本期审计费用220万元(含税,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不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5,221,196.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13,626,612.43元。2019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362,661.24元、分配投资者上年度红利249,776,807.28元,截止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99,143,706.51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按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5,349,12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272,483,789.76元(含税),占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13%。
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4月29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17-2019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1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 2020年4月1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7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B栋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融资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3、同意公司在2020年5月29日之前,在将2019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223,756,958.5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推举辛利卫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杨琴华女士因已届法定退休年龄,近日向监事会递交辞呈,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杨琴华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琴华女士的离任未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经公司监事推举,在新任监事会主席选举产生之前,由监事会副主席李萍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会议。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0-010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163441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20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公开挂牌竞拍,以成交总价人民币2,547,040,000元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核心区03单元H-5、H-14地块(以下简称“祝桥H5、H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编号:临2019-063)。为加快祝桥H5、H14地块开发进程,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3亿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祝桥H5、H14地块项目的开发运营。
2、本次投资事项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2、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潘公路68号1层;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现金;
5、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策划与公共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6、项目公司组织架构:项目公司实行部门化管理,设执行董事一名,总经理一名,均由公司委派。
上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准的资料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但受市场和政策等因素影响,项目公司在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和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及经营管理,确保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上接406版)
(一)2020年1-3月,公司无新增土地面积、无新开工面积、无新竣工面积,去年同期公司无新增土地面积、无新开工面积、无新竣工面积。
(二)2020年1-3月,公司合同销售面积0.2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5.36%;合同销售收入0.89亿元,同比减少94.18%;结算面积1.7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0.83%;结算收入6.18亿元,同比减少52.09%。
(三)2020年1-3月,公司出租物业的建筑面积为13.85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收入3,150万元。
二、不动产资管业务
(一)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在管基金规模为457.93亿元,比年初减少10.37亿元。
(二)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LP投资余额(不含已认缴未出资)为51.77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58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2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根据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精神,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普通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股东提名情况,并经公司监事会资格审查,推荐杨莉萍女士、曾瑞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基本情况附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员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相关选举结果公司将另行对外公告,当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杨莉萍,女,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嘉定区侨办主任、区侨联主席、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嘉定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嘉定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嘉定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等职。
曾瑞昌,男,195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及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光控精技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研究部主管,香港星展证券(新加坡发展银行下属全资公司)董事、研究部主管,法国巴黎建东证券(法国巴黎银行下属全资公司)执行董事,野村综合研究所(日本野村证券下属全资公司)执行董事,香港研究部主管,摩根建富亚洲证券(德意志银行下属全资公司)联席董事、研究部主管等职,亦曾任证监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的成员。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杨莉萍女士持有公司A股股票1,09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曾瑞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2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根据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精神,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普通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推荐张明翱先生、钱明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王玉华先生、严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推荐陈乃蔚先生、张晓岚女士、汪六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基本情况附后)。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审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若候选人陈乃蔚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期限受到“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限制,任期届满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人选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张明翱,男,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投资官、董事会下属执行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以及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Ying Li International Real Estate Limited (英利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及非独立主席。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中小企业业务部风险总监;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兼放款中心主任等职。
钱 明,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曾任江西省彭泽县芙蓉乡副乡长;上海市嘉定区委政策研究室科长、副主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等职。
陈宏飞,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南加州大学房地产开发硕士、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硕士和清华大学建筑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曾任职于北京建筑设计院、Barker Pacific Group, Inc (洛杉矶)、雷曼兄弟商业地产组下属公司、铁狮门中国基金等多家企业;曾任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裁等职。
岳彩轩,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战略与协同发展部股权管理董事总经理。曾任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广州农商银行番禺支行副行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基建办副总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珠江新城支行行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总行营业部)副行长等职。
王玉华,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嘉定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曾任上海铁路局企业管理处副科长;嘉定区交通局局长助理;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嘉定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委员、马陆镇党委委员;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总裁等职。
严 凌,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现任公司董事;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曾任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嘉定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二部部长;上海市嘉定区娄塘镇副镇长;上海市嘉定区朱家桥镇副镇长等职。
陈乃蔚,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学位,具备法学教授职称,并拥有中国律师资格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05年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至今任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陈先生现兼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商务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仲裁员,国际奥委会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且担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先生在法律领域拥有学术和专业资历以及丰富的经验。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第八届、第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等职。
张晓岚,女,194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陕西财经学院讲师、教授、副院长;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校党委常委;西安交通大学教育投资公司董事、董事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教授等职。
汪六七,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系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首批保荐代表人之一。现任北京瑞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曾任东北证券并购部总经理、投行管理总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总经理助理兼投行总部总经理;银河证券副总裁、执委会委员、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兼任)、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组长等职。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除钱明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168,152股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张明翱先生和岳彩轩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余董事候选人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1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孙勇,截止2019年末,共有合伙人41人,注册会计师334人(较2019年初增加38人),从业人员1045人。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45,620.19万元,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2018年度众华所为5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5,049.2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止2019年末,众华所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亿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众华所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二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六份(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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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对众华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陆士敏,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逾25年,曾参与并负责多家企业A股及B股的首次发行上市(IPO)和年度审计工作,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和公司资本运作经验,无兼职情况。主要负责的上市公司项目为华平股份(300074),安诺其(300067),锐奇股份(300126),双星新材(002585),融钰集团(中小板002622)、巴安水务(300262),中颖电子(300327),环能科技(300425),思维列控(603508),赛腾科技(603283),华微电子(600360),光大嘉宝(600622),浦东建设(600284),金力泰(300225)。
拟签字会计师:莫旭巍,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情况。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光大嘉宝(600622)、融钰集团(002622)、安诺其(300067)、巴安水务(300262)、华微电子(600360)、华平股份(300074)、双星新材(002585)、锐奇股份(300126)、浦东建设(600284)等。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敏,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992年12月起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情况。担任光大嘉宝(600622)、赛腾股份(603283)、金力泰(300225)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根据年报审计的工作量以及众华所的收费标准,结合自身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众华所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均为14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10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6万元,此外,2018年度、2019年度均支付食宿和交通费15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量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原则上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内支付众华所2020年度审计费(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114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36万元),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内支付食宿、交通费,具体授权公司总裁决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认真核查,认为众华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众华所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内审部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良好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众华所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且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众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履职能力,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即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度业绩和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时;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20年4月27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于4月29日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的临2020-017号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现金分红、经营业绩等有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以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2019年度业绩和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时;
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说明会的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赵威先生、总裁陈宏飞先生、副总裁于潇然女士、副总裁余小玲女士、财务负责人金红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红良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前述参会人员有可能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6:3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邮箱方式联系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王珏;
联系电话:021-59529711;
传 真:021-59536931;
邮 箱:600622@ebjb.com。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1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和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威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294,772.40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43,562,360.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85,524,680.42元,扣除2019年已分配利润184,576,664.96元,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152,242,787.8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76,978,424.46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1、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且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聚焦资管主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发展“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努力提升“光大安石”资管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不动产跨境投资和资产管理平台。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公司对资金有较大需求。一方面,公司需要对落地项目按约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在管项目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公司需要对未来项目按照国内行业惯例和市场需要进行跟投,以尽快锁定项目。此外,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及蔓延在一定时间内也对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回笼等方面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需要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降低综合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2、公司2019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不动产资管业务的LP投资、存量地产项目的日常开发运营、以及偿还公司债务等。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耀先生、陈乃蔚先生、张晓岚女士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兼顾了投资者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量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原则上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内支付该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114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36万元),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内支付食宿、交通费,具体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推荐以下九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普通董事候选人六名:张明翱、钱明、陈宏飞、岳彩轩、王玉华、严凌;
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陈乃蔚、张晓岚、汪六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1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莉萍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294,772.40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43,562,360.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85,524,680.42元,扣除2019年已分配利润184,576,664.96元,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152,242,787.8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76,978,424.4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期满,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拟定第十届监事会总席位和候选人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设总席位3位,其中普通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二)根据股东提名情况,并经公司监事会资格审查,推荐杨莉萍女士、曾瑞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员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1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是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降低综合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294,772.40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43,562,360.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85,524,680.42元,扣除2019年已分配利润184,576,664.96元,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152,242,787.8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76,978,424.46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9,685,4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981,124.12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9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294,772.4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6,978,424.4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9,981,124.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且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聚焦资管主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发展“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努力提升“光大安石”资管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不动产跨境投资和资产管理平台。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公司对资金有较大需求。一方面,公司需要对落地项目按约履行出资义务,确保在管项目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公司需要对未来项目按照国内行业惯例和市场需要进行跟投,以尽快锁定项目。此外,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及蔓延在一定时间内也对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回笼等方面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需要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降低综合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公司2019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不动产资管业务的LP投资、存量地产项目的日常开发运营、以及偿还公司债务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兼顾了投资者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