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上接409版)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与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产品销售
公司2020年预计向长园电子及其子公司销售冷缩管产品。公司近年以来一直对长园电子销售此类产品,销售价格与长园电力向非关联第三方出售价格基本一致,价格公允。
(2)产品采购
公司2020年拟从长园电子及其子公司采购热缩环保管以及接受辐照加工服务。产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房屋租赁
子公司东莞康业与长园电子(东莞)签署租赁合同,租期5年(2019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租金以2017年为标准(年租金1,080.00万元)。
2、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产品销售
公司2020年预计主要向贵州泰永长征子公司销售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产品,销售价格与长园深瑞向非关联第三方出售价格基本一致,价格公允。
(2)产品采购
公司2020年拟从贵州泰永长征采购的产品主要是断路器和转换开关产品。公司的充电桩产品、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配电环网柜产品需使用贵州泰永长征的产品。公司向贵州泰永长征采购产品的原因是其产品质量可靠、价格具竞争优势。产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房屋租赁
贵州泰永长征承租公司位于长园新材料港的办公楼,该物业租金价格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租户给予的价格类似,定价公允。贵州泰永长征自2006年开始租赁该层办公楼,租金增加主要是预计价格上涨以及租赁面积可能增加。
3、与珠海博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珠海运泰利预计2020年光学检测设备业务增加,其中视觉精密测量类项目的系统集成度及精度要求较高。但珠海运泰利对于视觉精密测量类设备的设计经验较为薄弱,且相应视觉的软件工程师人员不足,因此该部分业务短期内仍需要与具有丰富测量设备视觉开发能力的供应商合作。
珠海运泰利基于对同一客户新的产品需求预计,并综合考虑珠海博明的研发实力及前期合作开发情况后,计划采用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合作开发模式一一外包整个业务的视觉精密测量部分,具体包括视觉测量设备技术方案的设计及定制开发。
珠海运泰利预计从珠海博明采购视觉定制化设备,采购成本包括硬件成本和技术开发成本,其中硬件成本约占交易总额60%,技术开发成本约占40%。采购的视觉定制化设备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4、与上海维安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产品采购:
公司2020年拟从上海维安电子采购的产品主要是保险丝。公司向上海维安电子采购产品的原因是其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产品比较了解,且其产品质量可靠。产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房屋租赁:
2019年8月转让上海维安电子77.7342%股权前,租入公司位于长园新材料港的办公楼,预计上海维安电子将会继续承租。该物业租金价格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租户给予的价格类似,价格公允。
5、与珠海市宏广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欧拓飞和达明科技承租珠海市宏广电子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金鼎科技八路9号的厂房,其中:珠海欧拓飞于2020年7月31日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达明科技预计2020年将增加租赁面积。该物业租金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没有影响。
3、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就此项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2019年度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 5月15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 2020 年 5 月15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 6 栋 5 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
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长园集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4:00-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一一“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互动交流(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业绩的具体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5月11日14:00-15: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业绩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5月11日14:00-15:0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针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业绩等具体情况,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14: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一一“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互动交流(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总裁徐成斌先生、副总裁朱晓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顾宁女士、财务负责人王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1日14:00-15:00时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直接参与公司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宁、李凤
电 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邮 箱:zqb@cyg.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启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进行内部整改。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4,931,489.3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7,960,595.89元,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调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69,809,962.54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83,846,928.02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8,855,119.79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意见:基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政策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确认审计费用基数。经核算,确认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20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共计3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编制《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薪酬考核情况。结合2019年度各项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同意董事、高管2019年度年终奖发放方案。2019年度,公司现任及离任董监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包括2019年度工资及2019年度发放的2018年度年终奖)合计金额为2,439.07万元,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2020年,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月。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感性指标和工作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确定。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高管2020年绩效考核目标及2020年度薪酬认定方案。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监事薪酬与津贴
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5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董事吴启权、徐成斌是部分关联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针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进行内部整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4,931,489.3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7,960,595.89元,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调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69,809,962.54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83,846,928.02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8,855,119.79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意见: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条件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本议案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4,931,489.3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7,960,595.89元,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调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69,809,962.54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83,846,928.02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8,855,119.79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基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政策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条件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华夏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63
债券简称:18华夏01 债券代码:1435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华夏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7
● 回售简称:华夏回售
● 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 回售登记期: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1日
●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年6月1日
特别提示
● 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18华夏01”发行第2年末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华夏幸福”),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 发行人可视本次回售情况对回售部分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8华夏01”,代码“143550”。
4、债券期限: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24.75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8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5月30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30日,若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30日,如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2018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票面利率为6.80%。根据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拟下调“18华夏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62号公告),披露了公司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和第4年(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将票面利率由6.80%调整为5.00%的意愿,并公布了公司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对此次下调利率提出建议的联系方式与反馈意见的时间,征求投资者建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并鉴于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收到投资者的反馈建议或意见,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将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80bp,即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次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07 回售简称:华夏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1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21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申报业务。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年6月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8、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如有未转售债券,发行人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8华夏01”,请“18华夏01”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四、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关于向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次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本次付息每手“18华夏01”(143550)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8.00元(含税)。
3、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系人:王伟祥、张耀辰、肖姝婉、冯金波、张腾蛟
联系电话:010-59115000、010-59115091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王艳艳、黄晨源、康培勇、李浩
联系电话:010-60833551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64
债券简称:18华夏01 债券代码:1435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华夏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6.80%
● 调整幅度:下调180bp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00%
● 调整后起息日:2020年5月30日
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华夏01,债券代码:14355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拟下调“18华夏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62号公告),披露了公司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和第4年(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将票面利率由6.80%调整为5.00%的意愿,并公布了公司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对此次下调利率提出建议的联系方式与反馈意见的时间,征求投资者建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并鉴于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收到投资者的反馈建议或意见,本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80bp,即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8华夏01”,代码“143550”。
4、债券期限: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24.75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8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5月30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30日,若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30日,如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2018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票面利率为6.8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本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80bp,即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次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投资者沟通情况
公司发布《关于拟下调“18华夏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62号公告)后,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到投资者的反馈建议或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事项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47证券简称:融捷健康 公告编号:2020-028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04月28日,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为使投资者全面掌握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于2020年04月29日将相关内容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0年4月28日,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