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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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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胡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超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6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23,945户,其中A股股东23,712户,H股股东233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经营信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对本集团2020年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恢复生产经营,并计划通过加大优质项目市场开发力度、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等措施降低疫情的负面影响。

收费公路营运方面,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本集团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8日期间持续实施春节期间节假日免费政策,较上年同期增加9天;之后交通运输部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所有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疫情期免费政策”),相关配套保障政策政府将另行研究出台。2020年一季度内,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普遍下降,对本集团的业绩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截至本报告日,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尚未出台,本集团将积极保持与交通主管部门沟通。

工程建设方面,年初出现供应链停滞、原材料供应不足及工人复工延期等现象,使得本集团在建工程项目生产建设进度均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本集团还面临原材料、物流及人工等成本上升压力。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部署防疫措施,于2月中旬至3月初逐步实现在建工程项目的复工复产。本集团正通过科学统筹安排生产计划、加强生产与质量管理、借助创新技术应用等措施,提升生产效率,努力争取各项目按既定工期完成目标任务并有效控制成本。

垃圾处理方面,本集团于2020年1月签约收购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环保”)股权,于本报告日,本集团持蓝德环保约53.21%股份。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蓝德环保餐厨垃圾收集量同比下降。蓝德环保正在积极采取加大有机垃圾收运力度、开展技术攻关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措施以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清洁能源方面,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南京风电生产交付及销售进度均有所延后,南京风电正通过提升市场销售规模、开拓供应链渠道和强化生产管理,争取实现良好经营业绩;包头南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不断优化风机检修及维护方案,提升风场运营及管理质量,经营生产活动基本实现正常运行,一季度完成上网电量约146,791兆瓦时。

3.2财务分析

3.2.1 总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07千元(2019年同期:467,451千元),同比下降128.41%,主要为受疫情期免费政策的影响,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收入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54,097千元(2019 年同期:1,330,593千元),同比减少 65.87%,其中,蓝德环保于2020年1月20日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贡献营业收入37,435千元,包头南风于2019年9月17日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贡献营业收入39,029千元,扣除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减少71.62%,主要为受疫情期免费政策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营业成本502,982千元(2019年同期:676,962千元),同比下降25.70%,主要为收费公路车流量下降和机荷高速等路段单位摊销额下调使得折旧摊销费用同比下降,以及贵龙开发项目上年同期结转商品房开发成本(本报告期:无)等。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财务费用195,160千元(2019年同期:94,932千元),同比增加105.58%,在对冲“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外汇掉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集团报告期综合财务成本为166,782千元(2019 年同期:129,537千元),同比增加28.75%,主要为集团有息负债规模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管理费用42,874千元(2019年同期:29,772千元),同比增加44.01%,主要为合并范围新增南京风电及蓝德环保,以及办公租赁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本集团确认研发费用3,438千元,主要为合并范围新增南京风电。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支出约3.6亿元。于报告期末,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约193亿元(2019年12月31日:168亿元),较年初增长14.88%,主要为合并范围新增蓝德环保增加有息负债,以及随着业务开展,公司和附属企业新增银行贷款及债券。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6.37%,较年初上升2.5个百分点。

3.2.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1月8日,环境公司与相关方共同签订了《关于收购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68.1045%股份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根据该协议,环境公司将以不超过人民币80,960万元获得蓝德环保不超过16,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68.1045%。2020年1月20日,环境公司已获得蓝德环保12,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53.21%,蓝德环保自该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共增加集团营业收入37,435千元和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9千元。

3.3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4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⑴2020年3月1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与相关方共同签订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本集团以人民币15,169万元受让深圳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48%权益,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17日的公告。收购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本集团充分发挥融资优势,为本集团各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资金需求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是本集团实现“产融结合”和业务协同战略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提升本集团的整体价值。

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62号文,本公司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至3月20日发行了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实际规模为人民币14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05%,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本期债券的发行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3月17日、3月23日的公告。

⑶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31号),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至3月17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为2.30%,期限为180天。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2月24日、3月12日及3月19日的公告。

⑷2020年1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及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含本数)H股股票。本公司已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A/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中国证监会已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1月10日、2月14日、4月1日、4月22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的通函。

⑸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可转债的申请文件。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24号),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同日,与可转债相关的声明、承诺、确认等亦相应终止。有关公司可转债事宜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7年11月9日、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2月28日、2019年3月4日、2019年12月23日和2020年3月25日的公告。

⑹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对库存资金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理财产品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0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⑺本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银行保函开立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担保事项。

3.5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

(1) 于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投控”)之附属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深圳投控(作为买方的保证方)、Anber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卖方)及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的保证方)签订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合和基建”)股份。经全面要约和配售后,至2018年9月18日止深圳投控拥有合和基建71.83%的股份。合和基建为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业务,目前拥有广深高速公路和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权益,合和基建于2019年4月30日更名为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上述协议签订之前,深圳投控在未披露目标公司名称的情形下,就上述收购事宜向本公司询问是否考虑作为该项目的收购主体。本公司根据深圳投控提供的收购目标公司业务、收购规模、收购完成时限等条件,认为其不具备收购的可行性,无法进行该项收购,拟放弃该收购机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听取了有关汇报,对本公司不进行该项收购表示认可。深圳投控在完成上述收购后,进一步表示将适时与本公司协商,履行其对本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并与本公司就有关目标公司业务的具体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按现有承诺约定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由于湾区发展与本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且湾区发展对境内高速公路资产无控制权,深圳投控将与本公司就有关业务的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择机妥善解决相关事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与深圳投控进行磋商,要求深圳投控以合理的方式履行其不竞争承诺,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2) 鉴于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自查。于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及新通产公司,以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宜作出了承诺。 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已终止有关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该等承诺亦相应终止。

3.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及疫情期免费政策影响,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在2020年第一季度同比普遍下降明显,导致本集团录得亏损。预计本集团于2020年第二季度仍将受该等因素的负面影响,其程度将取决于疫情期免费政策实施时间的长短以及疫情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情况。而另一方面,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还确认了沿江公司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贵州圣博等四家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对上年同期的净利润产生正面贡献6.52亿元。

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将会出现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但本公司目前无法基于可获取的信息作出更为准确的预测。本公司对此将予以密切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股东及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伟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4月14日及4月22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4月20日及22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胡伟、廖湘文、文亮、陈燕、范志勇及陈凯和独立董事蔡曙光、温兆华、陈晓露、白华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陈元钧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廖湘文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 全体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造价咨询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深汕第二高速勘察设计前期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环三期先行段工程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的有关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星期二)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补充会议通知及相应的会议材料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及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监事会召集人叶俊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陈虹、总经理张海涛及财务总监毛维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比期初减少23.61亿元,主要原因是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相应票据结算金额减少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5.25亿元,主要原因是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本期应纳税额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注: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及全球范围传播的影响,国内外汽车市场需求发生较大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主要财务指标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公司正全力以赴抓好防疫复产工作,满足整车客户配套供应需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与2019年第一季度相比下降32.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9年第一季度相比下降92.70%。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注:

1.2020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7.65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流入25.09亿元,主要原因是是本期货款结算周期变化以及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所致。

2.2020年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8.37亿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出10.38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2020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0.10亿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入8.12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借款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31日,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批准,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公司)与美国ADIENT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道拓香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延锋公司拟出资3.79亿美元,收购安道拓香港公司持有的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内饰公司)3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延锋公司将持有延锋内饰公司100%的股权。[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2020-002号公告)]

截至目前,该交易事项正在推进,尚未完成。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传播的影响,国内外汽车市场需求波动加剧,物流、供应链等风险逐渐显现,汽车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后续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全球疫情防疫状况、持续时间、各国政府采取的应对举措及全球合作等。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将有较大降幅。

公司名称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虹

日期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收到9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当日公告临2020-016。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华域科尔本施密特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筹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并择时公告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以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中所载内容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报表列示项目,对本公司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股东权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经测算,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报表列示项目,对本公司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股东权益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具体如下(未经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41 公司简称:华域汽车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原定于2020年4月29 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受到影响,年报审计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湘电 编号:2020临-062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6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且需要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回复工作无法在2020年4月28日前完成。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公司将积极与中介机构全力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0-013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郝志刚先生召集。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调整的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丁远先生(主任委员)、Jean Falgoux先生和伍京皖先生。

经调整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Jean Falgoux先生(主任委员)、郝志刚先生、Gérard Deman先生、宋立新女士和丁远先生。

经调整的战略委员会:郝志刚先生(主任委员)、Jean-Marc Dublanc先生、Gérard Deman先生、伍京皖先生、葛友根先生和Jean Falgoux先生。

提名委员会无调整:宋立新女士(主任委员)、郝志刚先生、Jean-Marc Dublanc先生、丁远先生和Jean Falgoux先生。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