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7版)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王雪欣、王雪桂、赵博鸿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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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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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台海集团:成立于2001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王雪欣,注册资本5790.69万元,住所为莱山区广场南路6号,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炉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应用,冶金铸造工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高温合金: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费尔南德.庞斯,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APEC科技工业园,经营范围为从事石化、玻璃和钢铁工业用耐热合金钢制离心管道和静态铸件的生产及其安装,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台海冶金:成立于2017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杨毅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恒源路,经营范围为冶金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冶金产品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技术研发、设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凯实工业:成立于2002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汶津,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伍佰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西首,经营范围为从事钴(非放射性)、镍新能源材料的生产和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自产产品。成品钴、镍有色金属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不含进出口商品的分销业务)。钴矿、镍矿和贵金属冶炼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销售及设备成套、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台海物业:成立于2010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朱秀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莱山区恒源路6号,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保洁服务,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销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德阳九益:成立于2006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陈勇,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万元,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韶山路,经营范围为机械零部件锻造件、热处理件、冶金、矿山机械设备、石油钻采机械设备、化工机械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制造、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台海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43.71%,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高温合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台海冶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凯实工业:公司的最终控制人王雪欣的家庭成员王雪桂控制的公司,且王雪桂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台海物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德阳九益: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的少数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1)台海集团
台海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一家以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为主的投资性集团,其股权投资领域涉及金融业、农业、物业服务、安防服务、贸易和境内外产业投资等,经营范围广泛,银行信用良好,资金流丰富,据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高温合金
高温合金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其拥有领先的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大的材料研发和数十年的制造经验,拥有最先进的合金炉管自动化生产线及检验设备,也是法国玛努尔核心供货商之一。其多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3)台海冶金
台海冶金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 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凯实工业
凯实工业系主要从事钴等金属湿法冶炼及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资源综合利用于一体的企业,经营规模较大,资金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5)台海物业
台海物业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其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较为了解,能针对本公司的各种物业需求,提供较为全面的物业服务,相比外来的物业服务单位履行合同更有保证。
(6)德阳九益
德阳九益系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的少数股东,向德阳台海采购相关锻件满足其生产销售。双方根据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合理的市场毛利水平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德阳九益资金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台海集团
烟台台海核电向台海集团销售容器类铸件、锻件等产品,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2)高温合金
烟台台海核电向高温合金开展石化装备产品销售业务,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3)台海冶金
烟台台海核电向台海冶金销售钢锭,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4)凯实工业
烟台台海核电向凯实工业开展镍板采购业务,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5)台海物业
台海物业向烟台台海核电提供餐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房屋及设施维护修理服务等,物业服务费用确定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收费标准,并根据实际发生服务结算。
(6)德阳九益
德阳台海向德阳九益采购原材料、销售锻件产品,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结算方式参照同行供应商、客户的结算方式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产品销售合同,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台海集团
台海集团市场资源广阔,通过多年发展,目前在海外拥有十余个实体,遍及欧美大陆,已初步形成了一条从材料制备,到成型、加工的产业链。通过其有力的市场条件扩大公司销售渠道,销售价格等均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高温合金
高温合金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向其销售石化装备铸件,双方同为本地企业,货物运输及结算方便及时,销售价格等均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台海冶金
烟台台海核电向台海冶金销售钢锭,结算价格等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4)凯实工业
烟台台海核电向凯实工业采购镍板等产品,双方同为本地企业,货物运输及结算方便及时,结算价格等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5)台海物业
台海物业向烟台台海核电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公司对台海物业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且费用确定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6)德阳九益
德阳台海与德阳九益发生采购、销售业务,质量可靠、稳定,相互产品的定价方式为根据各自向市场出售的价格定价,结算付款条件也参照市场方式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王龙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王龙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龙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仍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的职责。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瑛琦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刘瑛琦先生简历见附件。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补选监事后公司不会出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瑛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法国吉富迪士贸易公司。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部长,烟台驰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瑛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瑛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
4、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①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部分项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合并利润表: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新收入准则
①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 知》(财会〔 2019〕1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会计准则变更
公司自2020年1 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 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2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董事长王雪欣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明先生,财务负责人孙军先生,独立董事俞鹂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的书面通知,台海集团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5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前提下,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承诺本次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自2018年5月30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之后由于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台海集团的股权结构也发生变化,经台海集团审慎研究,决定延期履行增持计划,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其他承诺不变。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此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
2.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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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台海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4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19%;累计增持金额24,705,359.31元,占承诺增持计划总额的 12.3527%。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自披露上述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增持进展后,台海集团积极筹措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但由于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台海集团的股权结构也发生变化,导致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遇到困难,加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台海集团未来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增大,经台海集团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
台海集团已深刻认识到未能完成上述增持承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雪欣先生、王雪桂先生、赵博鸿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5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及快速办理融资业务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发展规划,公司及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亿元整(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企业规划的需要,取得金融机构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阚京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阳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为阚京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0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积累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先经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自199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积累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阳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积累证券服务业务经验10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等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为公司出具的审计等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聘用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2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13.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 1、3-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A.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B.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 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联 系 人:张炳旭
联系电话:0535-3725577
传 真:0535-3725577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6”,投票简称:“台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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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本委托书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自行失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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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