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3版)
五、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重化工”)
1、华泰重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六、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
1、上海多经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七、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信”)
1、浙江泰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申请新增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棉花质押
2、浙江泰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棉花质押
八、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雨煤化”)
1、天雨煤化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含)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九、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
1、圣雄氯碱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托克逊县支行申请1,1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2、圣雄氯碱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3、圣雄氯碱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含)重整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4、圣雄氯碱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7%,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5、圣雄氯碱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9%,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6、圣雄氯碱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十、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
1、圣雄电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重整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2、圣雄电石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7%,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十一、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
1、圣雄能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89,900万元(含)重整授信,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银行名称、授信及担保金额见附件)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延缓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缓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为保证生产运营需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8.91亿元人民币,上述公司申请的授信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银行名称、授信及担保金额见附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的为综合授信,不代表实际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
注:1、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3、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
4、具体银行授信及担保金额见附件;
5、中泰化学为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39.2亿元,上述公司申请的授信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银行名称、授信及担保金额见附件)。
公司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本次申请的为综合授信,不代表实际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
注:1、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3、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
4、具体银行授信及担保金额见附件;
5、中泰化学为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9,3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湘军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14,924.85万元,负债总额为436,887.61万元,净资产为478,037.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75%。(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利国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78,116.46万元,负债总额为729,872.37万元,净资产为148,244.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1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3、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军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
主营业务:电石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83,759.78万元,负债总额为402,085.88万元,净资产为81,673.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1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588,211,918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斌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西街1868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82,222.92万元,负债总额为462,142.97万元,净资产为820,079.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0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5、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江红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江九江路769号1808室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6,165.81万元,负债总额为131,282.06万元,净资产为64,883.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9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0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崔进民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城314国道电视台东面
主营业务:煤制品的制造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8,456.24万元,负债总额为210,774.03万元,净资产为7,682.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48%。(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7、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勇江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和销售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2,768.56万元,负债总额为450,839.06万元,净资产为111,929.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11%。(未经审计)
(2)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明武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
主营业务:电石、石灰的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4,248.75万元,负债总额为177,742.57万元,净资产为36,50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96%。(未经审计)
(2)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9、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4,686.587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勇江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液氯、液碱、片碱、次氯酸钠批发;煤化工、盐化工系列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水泥、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火力发电、销售,工程施工,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煤炭开采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65,356.40万元,负债总额为961,965.33万元,净资产为203,391.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55%。(未经审计)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18.55%。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担保额度28.91亿元,公司为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申请综合授信担保额度39.2亿元。具体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为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是根据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中泰化学为上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32,95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9%,若本次董事会审议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为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及为关联方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720,136.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5.2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方2019年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综合授信表
一、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
1、阜康能源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阜康市支行申请9,1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2、阜康能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9,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3、阜康能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二、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
1、托克逊能化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托克逊县支行申请16,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2、托克逊能化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3、托克逊能化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含)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托克逊能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三、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矿冶”)
1、中泰矿冶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4%,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重化工”)
1、华泰重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五、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
1、上海多经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担保
六、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雨煤化”)
1、天雨煤化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含)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七、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
1、圣雄氯碱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托克逊县支行申请1,1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2、圣雄氯碱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3、圣雄氯碱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含)重整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4、圣雄氯碱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7%,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5、圣雄氯碱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9%,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6、圣雄氯碱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八、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
1、圣雄电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重整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2、圣雄电石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五年,利率:4.7%,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九、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
1、圣雄能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89,900万元(含)重整授信,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中泰化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为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石化”)20.27%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持有中泰石化47.30%股份,现中泰石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中泰石化向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 申请融资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售后回租业务,期限三年期,年化利率4.65%。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借款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新财企[2018]32号)中的有关规定,上述授信由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20.27%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按79.73%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肖军、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10,841,302.83万元,负债总额 8,396,270.35万元,净资产2,445,032.4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8,939,828.55万元,净利润5,8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67%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互利、公平、诚信、互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
担保,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531.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6,512.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32,95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9%,若本次董事会审议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为参股公司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圣雄氯碱、圣雄电石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及为关联方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720,136.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5.25%。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由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由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8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 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鉴于托克逊能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述
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金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3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
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暂停建设募投项目及暂停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向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待募投项目确定后及时进行调整。
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如出现节余资金,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托克逊能化流动资金。除此之外,将剩余募集资金约4.4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中泰化学的流动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对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募集资金增资至托克逊能化期间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于2013年9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2,22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175,748.84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
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已于201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截止2020年4月27日,累计投入金额110,828.21万元,节余113,420,424.09元,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利息、理财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13,420,424.0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由于本次募投项目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托克逊能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托克逊能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和托克逊能化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托克逊能化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截止至目前,公司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泰化学《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缓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原名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因工艺路线复杂,造成研发及施工工作耗时多,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现延缓项目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从公司纺织原料板块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粘胶纤维的主要原材料一棉浆粕供应情况、公司环保战略实施情况、行业政策等方面考虑,同时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富丽达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保战略先导性研发及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酸性废水预处理系统、RO膜浓缩系统、一步提硝及回收系统工艺包的开发及装置建设。项目总投资27,417万元,原预计于2020年1月建成投产。
(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7日,中泰纺织集团保战略先导性研发及建设项目累计付款16,88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中泰纺织集团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因工艺路线复杂,造成研发及施工工作耗时多,而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设备材料未能按时入场,复工时间延期,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现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度进行了重新梳理,预计2020年6月30日建成运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缓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二)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延缓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缓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地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程序合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项目建设”延缓实施,原因是工艺路线复杂,造成研发及施工工作耗时多,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设备材料未能按时入场,复工时间延期,预计2020年6月30日建成运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延缓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募集资金延缓实施进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与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银鹰”)、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鹰化纤”)签署的《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重组增资合同》,公司增资天泰纤维以收益法评估值定价,公司与山东银鹰、银鹰化纤签订对赌条款,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公司与山东银鹰、银鹰化纤签署《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重组增资合同之补充合同》,对原重组增资合同中的对赌条款进行了调整,现将天泰纤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对赌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高密市人民大街(东)121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棉浆粕;加工、 销售棉短绒等。
山东银鹰持有天泰纤维35.71%股权。
(二)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1169号
法定代表人: 李桂荣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化学纤维等。
银鹰化纤持有天泰纤维29.22%股权。
二、业绩承诺主要内容
1、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盈利承诺期:为2017、2018、2019和2020年度。
2、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同意:参考中联评估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选取的收益法中依据的盈利预测数据,但明确本次盈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按照天泰纤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测算,其中:2017年度不低于3,558.87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6,798.50万元、2019年度不低于7,272.74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6,756.44万元,盈利承诺期四个会计年度累计不低于24,386.55万元。
3、盈利承诺期4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次性结算,天泰纤维在当年度超额实现的净利润部分可以累计到以后年度,以后年度超额实现的净利润可以累计追溯到以前年度。
4、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承诺在上述盈利承诺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如未完成,则按约定的补偿条款予以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02350002),天泰纤维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86.01万元,完成对赌条款中2017年承诺利润数的要求。
2、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 65020007号),天泰纤维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4.97万元,未完成对赌条款中2018年承诺利润数的要求。
3、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字[2020] 217052号),天泰纤维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5.19万元,未完成对赌条款中2019年承诺利润数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1
关于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年产20万吨粘胶纤维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于2018年9月全部建成,并且持续与下游客户开展与推广棉纱改粘胶纱的工作。因受中美贸易战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粘胶纤维销售市场低迷,价格走低,为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8.5亿元,期限一年,具体利率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资金主要用于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周转需要,根据资金需要提供资助。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肖军、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一)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彦波
注册地址:新疆阿拉尔市2号工业园纬二路东755号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15,693.34万元,负债总额为622,546.02万元,净资产为-6,852.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1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注: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阿拉尔中泰纺织61.67%的表决权。
3、本次公司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因其经营实际情况未按持股比例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阿拉尔中泰纺织其他股东本次也未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阿拉尔中泰纺织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阿拉尔中泰纺织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5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洁,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五路236号7楼,主营业务为金融产品研发和应用;投资顾问;投资与资产管理;债权的收购和处置;债权清收服务;债务重整;投资信息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房地产投资。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1,781.18万元,负债总额123,537.16万元,净资产38,244.02万元,营业收入7,598.30万元,净利润215.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互利、公平、诚信、互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止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与中泰高铁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771.24元(未经审计)。
七、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中泰化学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董事会意见
依据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此次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中泰纺织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阿拉尔中泰纺织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阿拉尔中泰纺织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阿拉尔中泰纺织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对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同时阿拉尔中泰纺织其他股东将以其持有的阿拉尔中泰纺织的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854,618.17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939,618.17万元。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减少民事赔偿责任给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压力,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亿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下转4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