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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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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4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批准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实际发行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于2013年9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9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405,748.84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于2013年9月6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443,817,590.72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将12亿元募集资金汇入托克逊能化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44710060000以及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公司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原“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实际投入38,921,578.4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1,108,282,102.12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8台电石炉自2015年4月起陆续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到2015年9月经验收合格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经2019年4月17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托克逊能化将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2018年3月28日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0.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托克逊能化于2018年4月12日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

经2019年4月17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5月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年度未发生国债逆回购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本公司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中泰纺织集团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3)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3月19日、4月16日、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万元、3,000万元、15,5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在2019年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在2019年12月25日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金富纱业于2018年4月11日,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于4月12日分别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5月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金富纱业不超过2,0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年度未发生国债逆回购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8日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2013年12月5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作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至2014年10月10日理财资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已于2014年9月销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0月17日公司将国开行新疆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8月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同意托克逊能化开立2个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支出。托克逊能化分别于2014年8月21、22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和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为65101560064471060000。2014年10月13日,托克逊能化、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日公司与国开行新疆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2.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87.2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11,795万元;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纱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4,821万元。上述项目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实际生产高支纱占比较大,产量低于可研,实际销售单价低于可研,造成实际利润情况低于可研报告。

(2)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号文件之规定 32支以上(含32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900元。2016年11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号文件确定,自2016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32支以下纱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720元,32支以上每吨补贴800元,分别下降180元/吨和200元/吨。

(3)受国际环境及市场因素影响,上述项目主要产品粘胶纱市场价格下跌减少利润所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4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对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期间内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23,679,507.68元。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01740009号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123,679,507.6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6年10月18日,金富纱业、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金富纱业20万纱锭项目”、 “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及“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41,099.52万元、32,185.69万元、131.67万元、159.61万元,共计人民币73,576.49万元。2016年经公司五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五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对公司自2015年11月10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第01740012号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73,576.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托克逊能化于2018年4月13日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已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 2019年4月17日经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托克逊能化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3月19日、4月16日、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00万元、3,000.00万元、15,500.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在2019年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9年12月25日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00亿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44,381.7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节余募集资金3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以“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22,246.38 万元投入“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 ;《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6年度发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4)。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利润总额19,547.30万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投产后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有托克逊能化的电石产品全部为本公司内部销售,内部结算价格较市场价格低,根据市场行情的考量,电石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目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2016年度发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万元

附表2:

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3: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2016年度发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所述的前次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公司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原“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本公司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中泰纺织集团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3)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情况如下: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87.2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节余募集资金3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终止实施“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以“9万吨绿色制浆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22,246.38 万元投入“环保战略先导型研发及建设项目” ;《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调整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237.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蓝天物流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6年12月21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9月22日将前期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万元、1,500万元、2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新疆富丽达募投项目的付款进度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8年1月22日、2018年8月10日和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了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1月3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富纱业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富纱业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4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蓝天物流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8年8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疆富丽达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新疆富丽达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分别在2019年3月19日、4月16日、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00万元、3,000.00万元、15,500.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蓝天物流在2019年9月20日将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按期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泰纺织集团根据其募投项目付款进度,在2019年12月25日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新疆富丽达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金富纱业不超过1,5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金富纱业于2018年4月11日,新疆富丽达和蓝天物流于4月12日分别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国债逆回购业务均由股份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5月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其中金富纱业不超过2,000万元、蓝天物流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尚有172,821.01元( 占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0.01%), 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尚有20,933,463.14元(占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0.78%),蓝天物流尚有4,137,102.23元(占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0.15%),存于各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注: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11,795万元;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纱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净利润4,821万元。上述项目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0万纱锭二期实际生产高支纱占比较大,产量低于可研,实际销售单价低于可研,造成实际利润情况低于可研报告。

(2)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号文件之规定 32支以上(含32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1000元,32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900元。2016年11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号文件确定,自2016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32支以下纱纱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720元,32支以上每吨补贴800元,分别下降180元/吨和200元/吨。

(3)受国际环境及市场因素影响,上述项目主要产品粘胶纱市场价格下跌减少利润所致。

(七)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下转4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