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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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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6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4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078,9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65元,共募集资金1,120,162,292.10元,扣除发行费用38,36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1,798,292.10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4日出具的会验字【2017】048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7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82,584,705.49元,2018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055,507.84元,2019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3,666,872.94 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5,307,086.2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69,723,186.98元,利息与理财收益为3,231,981.1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 元,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制度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2017年2月,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为488469721724。账户金额为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

2017年2月,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常熟”)、长江保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为89040154500000147。账户金额为556,618,592.1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公司专户中的资金将按项目进度逐步划入公司子公司春兴常熟开立的专户(账号:89040154500000155;开户行:浦发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予以使用。春兴常熟应当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

3、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专户

2017年2月,公司、春兴常熟、长江保荐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为75010122000997079。账户金额为282,293,7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2日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春兴常熟变更为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公司专户中的资金将按项目进度逐步划入公司的子公司惠州春兴开立的专户(账号:75010122001070791,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中予以使用。惠州春兴应当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

2018年4月,公司、惠州春兴、长江保荐与浦发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惠州春兴已在浦发苏州工业园区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8904007880120000033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鉴于“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已由春兴常熟变更为惠州春兴,春兴常熟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010122000997135;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已不再使用。2018年11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春兴常熟、长江保荐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募集资金均存储在下列专户:

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余额均已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10 月开始陆续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已终止。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3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46,968.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时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保理”)与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宏科技”)2020年度进行采购商品、房屋及设备租赁、保理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315万元人民币,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178.97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334855463D

注册地: 博罗县园洲镇九潭西部工业开发区长寿路

成立日期: 2015年03月30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江登山

注册资本: 1199.935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不含电镀、不含废塑胶);销售:原材料;设备租赁;销售:生产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泽宏科技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洁晓。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181万元,净资产2,995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811万元,净利润为-1,293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泽宏科技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5日出售给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恩联特”),并已于2019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洁晓先生,孙洁晓先生同时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及10.1.5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依法持续经营,履约能力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有关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建立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应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这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降低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品种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三、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等值 6.6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交易文件。业务期间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下列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及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产生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及子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应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该制度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和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可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总额的90%。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6亿元,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间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间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 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可能出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并在质押票据的到期后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产生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其获得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分)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分)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二)人员信息

(三)业务信息

(四)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五)诚信记录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通过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年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的核查,对其业务经验、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能力及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2020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证券部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王苏婷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suting.wan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440版)

(上接4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