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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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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9版)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8%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钧德,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纸制品,邮政标准用品用具的生产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728.4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693.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034.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79%,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583.8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4.14万元。

因该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较小,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88%股权,但对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

(5)、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0.81%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任端正,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的销售、纸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637.38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216.5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420.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32%,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349.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7.22万元。

因该公司另一股东为中国日报社,地处北京地区,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80.81%股权,但对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

(7)、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费屹立,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纸箱、纸盒上光压光,照相制版,纸制品,包装材料的加工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5,168.6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3,218.2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950.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52%,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9.53万元。

(8)、上海界龙派而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立,经营范围:从事包装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生产、销售可塑纸制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120.2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8,279.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40.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82%,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5.3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86.30万元。

(9)、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立,经营范围:纸塑制品、纸制品、包装材料、工业防护材料、塑料缓冲材料、植物纤维浆原料、模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包装材料及相关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099.4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0,745.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645.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2.67%,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5.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56.50万元。

因该公司另一股东为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地处江苏昆山地区,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75%股权,但对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为其统一提供担保,有利于本公司总体控制担保风险。此外,前述八家被担保方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同时,其作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也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前述八家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同时,担保人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双方之间也能及时了解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日常融资担保支持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2020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以上议案所审议的互相担保行为基于实际融资需要而进行;互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各被担保方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截止目前均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同时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能及时了解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为此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下属企业)累计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2,547.00万元,占2019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9.07%,截止2019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431.10万元,占2019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2.13%;公司无除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950.00万元,占2019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67%,截止2019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50.00万元,占2019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67%;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除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20-023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12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0年公司(及下属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但投资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投资计划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在120天以内,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余额为人民币0元。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20-024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2名本公司董事沈伟荣、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固定利率4.35%,按季结息,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为此该财务资助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19年末的实际拆借余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80,468,6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7.23%。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9.5613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83%;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07.162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17%。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6,053.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1,782.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7.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2.84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固定利率4.35%,按季结息,同时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代表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协议书》。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2020年度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人民币15,000万元)。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固定利率4.35%,按季结息;甲方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除收取相应拆借利息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费用。财务资助服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单笔财务资助短期资金拆借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20年度累计总金额及最长拆借期限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最大数额及期限。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减少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货币政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效增强公司现金流。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固定利率4.35%,按季结息,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故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未对本次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20-02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关联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2名本公司董事沈伟荣、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而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为此该融资担保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发生余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发生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80,468,6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7.23%。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9.5613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83%;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07.162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17%。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6,053.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1,782.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7.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2.84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该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人民币36,212.1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无需支付相关担保服务费用。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代表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020年度融资担保服务的协议书》。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2020年度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发生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人民币10亿元)。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甲方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甲方无需承担相应担保服务费用。本协议项下提供担保服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单笔担保不设最长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期限。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20年度累计总金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最大数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实际需要。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担保费用;故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未对本次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20-02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2名本公司董事沈伟荣、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20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建设工程业务承揽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合同价、市场价等相结合的定价原则进行,为此该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因涉及交易金额较大,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成立。2009年7月更名为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永德;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二路610号2幢;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90%;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卫生洁具的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712.4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27.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686.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90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该公司承接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建设工程业务发生额为人民币5,979.33万元。

(二)、上海芳甸御龙湾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8%股权。

该公司于2012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中路2112号东区1-3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64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上海盛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5%,上海英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5%,自然人朱玉喜出资6万元,占股份总额的2%。该公司主要从事酒店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7.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82.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71.0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23.81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该公司承租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771.92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80,468,6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7.23%。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9.5613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83%;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07.162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17%。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6,053.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1,782.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7.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2.84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97.84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2019年度该公司承租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及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83.97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四)上海界龙真味加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8%股权。

该公司于2009年8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88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48%; 费屹立出资1,92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32%,费屹豪出资48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费钧德出资48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任端正出资24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4%。该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流通,烟草专卖零售,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13.7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898.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3.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8.69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15.83万元。

2019年度该公司承租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1.96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五)上海界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

该公司于1995年10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界龙大道398号1幢;注册资本为257.20万美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92.9万美元,占股份总额的75%;香港文英国际有限公司出资64.3万美元,占股份总额的25%。该公司主要从事糖果、巧克力食品、饼干、佐餐调料、糕点、果酱、豆沙、月饼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房地产经纪服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9.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6.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7.1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182.52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2019年度该公司承租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20.89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六)上海佳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于1996年4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杨永清;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1049弄5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停车场库经营,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建筑五金、卫生洁具、水道零件、百货的销售,住房租赁经营,绿化养护,房屋维修等业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6.0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00.9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58万元(未经审计)。

2019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为人民币7.80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七)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于1993年10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中路211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以上凭许可证经营),纸制品加工、包装材料生产,印刷器材、纸张、油墨销售,广告设计、制作,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会务服务,收费停车场,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432.3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22.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24.5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42.02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有关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足额收到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 ,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成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委托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承包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建设工程总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向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确认以上两项交易均以合同价、市场价等相结合的定价原则进行实施。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关于2020年度建设工程业务的协议书》及《关于2020年度房屋租赁业务的协议书》。

协议双方在《关于2020年度建设工程业务的协议书》中约定:乙方(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承诺2020年其承包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建设工程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即2020年度乙方承揽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建设工程业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市场价和协议价,市场价是指以市场价为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协议价是指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确切的市场参考价时,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壹年,即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乙方可在每年年度承包总额内承接甲方相应建设工程业务。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20年度每年的业务发生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年度承包总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协议双方在《关于2020年度房屋租赁业务的协议书》中约定: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承诺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其向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乙方承诺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其向甲方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市场价和协议价,市场价是指以市场价为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协议价是指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确切的市场参考价时,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壹年,即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可在年度租金总额范围内出租相关房屋。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20年度每年的业务发生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年度租金总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建设工程业务

公司关联方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建设工程业务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公司,公司通过对外公开招投标途径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业务,且双方长期合作,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房屋租赁业务

由于关联方所处地理位置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及仓储服务具有优越性,因此为了有利于公司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房屋租赁业务不可避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20-02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纸模塑加工业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20年度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本次会议所审议的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原因主要为解决客户供应商资质问题,交易价格按客户订单价格扣减相应开票费用等合理成本的定价原则进行确定,为此该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持有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永燃路99号3号房;法定代表人:张龙芬;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纸制品生产、加工及纸张销售;塑料制品、包装制品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该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张龙芬、施松伟。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29.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0.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0.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80万元(未经审计)。

因本公司持有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其为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本次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其股东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纸模塑加工业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公司与本公司除共同为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外,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因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客户供应商资质尚在认证过程中,而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持有相应客户供应商资质。故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将接受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转发的相关客户订单。待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该部分客户的供应商资质后,再由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承接该客户订单。故为解决客户供应商资质问题,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每年向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纸模塑加工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确认以上交易的交易价格按客户订单价格扣减相应开票费用等合理成本的定价原则进行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与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020年度纸模塑加工业务的协议书》。

协议双方在《关于2020年度纸模塑加工业务的协议书》中约定:甲方(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1年)其向乙方(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纸模塑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交易价格:因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客户供应商资质尚在认证过程中,而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持有相应客户供应商资质。故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将接受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转发的相关客户订单。待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该部分客户的供应商资质后,再由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承接该客户订单。故甲乙双方进行以上纸模塑加工业务的交易价格按客户订单价格扣减相应开票费用等合理成本的定价原则确定。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壹年,即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可在年度交易总额范围内进行纸模塑加工业务。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在2020年度的业务发生总金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年度交易总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目的是为解决客户供应商资质问题,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客户订单价格及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2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界龙总部园六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19)、第九届第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20)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前述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2、13、14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前述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2、13项议案关联股东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3、登记地点:界龙总部园一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4、联系人:胡清涛 张璇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20-029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

●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界龙;股票代码:60083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界龙实业”变更为“*ST界龙”;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36”;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1天,于2020年4月30日复牌。自2020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为消除退市风险,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主要措施如下:1、公司将继续推进印刷包装主业的内部资源整合、专业化运营和精细化管理,务实有序地调整发展环保包装新项目,有效提高主业整体发展质量和盈利水平。2、公司房地产板块鹏林动迁房项目在2020年度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同时该项目的结转也将产生较大的经营利润。3、公司于2019年11月和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下属部分子公司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界龙印铁制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海光明信息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全部完成,同时上述股权转让会产生较大的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确保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消除退市风险,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的情况,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胡清涛、张璇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三)咨询电话:021-58600836

(四)传真:021-58926698

(五)电子信箱:irm@jielongcorp.com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