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0版)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2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汤新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2:3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提案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提案6:《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提案7:《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缪品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陈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缪福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叶宇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汤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林东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3.01选举方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3.02选举詹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至提案9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提案 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11至提案13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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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9:00至12:00,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5层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5月1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递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邮编:3500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谨、张亚凤
电话:0591-83992010
传真:0591-83920667
邮箱:fuchungroup@fuchun.com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9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提案1至提案1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1至13为累计投票议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投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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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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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根据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三: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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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富春股份IR”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富春股份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富春股份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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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缪品章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林建平先生,财务负责人林忠跃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分别为:缪品章、陈苹、叶宇煌、陈川、缪福章、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苏小榕先生、林东云女士、汤新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陈苹女士所作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66.64万元,同比下降15.77%;利润总额-52,987.8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80.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94.22万元,同比下降1,067.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针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减值测试报告》
公司对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进行报告说明和总结,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与范平等签订的《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议》、《〈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拟定了2019年度补偿方案,摩奇卡卡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各项补偿,其中现金补偿合计225,639,537.72元,股份补偿数量合计为19,571,440股,返还分红998,645.28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54,907,348.03元。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及未来发展的资金规划,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报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的会计准则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度全文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部审计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度全文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实施修订。制度全文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实施修订。制度全文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推选缪品章先生、陈苹女士、叶宇煌先生、缪福章先生、苏小榕先生、林东云女士、汤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苏小榕先生、林东云女士、汤新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欧信勇、王晓漪、孙金祥。
8、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欧信勇先生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66.64万元,同比下降15.77%;利润总额-52,987.8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80.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94.22万元,同比下降1,067.24%。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与范平等签订的《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议》、《〈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拟定了2019年度补偿方案,摩奇卡卡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各项补偿,其中现金补偿合计225,639,537.72元,股份补偿数量合计为19,571,440股,返还分红998,645.28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摩奇卡卡的业绩情况经过专业机构的严格测算和审计,数据准确、可靠,公司依据协议约定制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54,907,348.03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本次监事会提名方晖女士、詹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