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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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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8版)

*7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及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均含本次发行费用3,067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额系实际支出的发行费用与已销户专户孳生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

*8本次节余的发行费用2,933万元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债务。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通知》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件配套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文件要求,公司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根据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5、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 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 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 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 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和以往各年度及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和以往各年度及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5、10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8项、第10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0年5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宁方伟、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会议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3398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3730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058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3858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企业普遍停工或延期复工,社会用电需求下降,致使电力行业发电小时相应减少,公司电厂所在区域发电量显著下降;煤炭行业因人员返岗受阻、物流不畅以及下游产业需求减弱,煤炭产销受到限制。为此,对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和煤炭业务带来较大影响。

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安全;一手抓好所属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保持了公司平稳运行,自2020年3月以来经营情况环比改善。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