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接517版)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30,735,544.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4,965,328.30】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866,959,492.45】元,扣除2019年按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向股东分配利润【9,009,072.00】 元,提取盈余公积【6,496,532.83】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76,668,062.06】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631,746,747.86】元,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为【673,441,928.89】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6,756,804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7,84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分配条件和分配比例都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担任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该所已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及其它服务事项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含首席合伙人1人;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承做项目合伙人:陈链武,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闽灿坤、古井贡酒、智慧松德、伊戈尔等十几家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业务服务,无兼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家堂,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东南电梯、迪生力、华谊嘉信、三一重工、益盛药业等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业务服务,无兼职。
5.诚信记录
近 3 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 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折合美元共3,604.33万美元,外汇风险敞口较大,随着海外市场的销售占比不断增加,预计2020年公司出口仍将持续增长,将新增外币应收账款。公司从事远期结售外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三、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业务期间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年度总金额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质押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可规避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对未来外币回款造成的汇兑损失,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定期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等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同意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4元。截至2016年3月2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041,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158,18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7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如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需要明确说明。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有效期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段时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购买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 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有限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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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相关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我们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有效期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关于通宇通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截至本会议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行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与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变动除外。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继续研究推出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终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完成权益授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因为制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行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与效果,所以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有关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2、 2019 年9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①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 年9 月19 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通知执行。
3、本次会计变更的日期
①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②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上接518版)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对该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98,474,278.6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872,811,238.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2,148,562.71元,减去应付现金股利0.00元。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10,622,841.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819,225,024.05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目前发展规划,未来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多年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031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中南”变更为“* ST中南”;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ST中南”变更为“* ST中南”;
3、股票代码仍为“002445”;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警示。
1、生产经营方面:
(1)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多方拓展融资渠道募集资金,为经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稳定提升经营性现金流;
(2)加强公司内部成本费用控制,关停亏损业务,并通过压缩人员编制提高劳动效率;
(3)通过处置包括子公司股权等资产方式,补充公司流动性,缓解债务压力;
2、提升管理效力方面:
公司仍保持部分业务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生产组生产、采购,降低运营成本,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合理安排资金收付,缓解资金压力,以保证持续经营的稳定性。
3、完善内控管理方面:
公司管理层持续完善、改进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公司内控的缺陷,增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努力解决存续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4、应收账款方面: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适当缩短应收账款账龄,加强款项回收、持续改善现金流,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中南文化证券部
电话:0510-86996882
传真:0510-869933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金山路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032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部股份被拍卖的进展
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部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集团”)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管理人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中南集团管理人于2020年4月24日10时至2020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中南集团持有的公司34,034万股股票的第二轮公开拍卖活动。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获悉:1人报名,成交价为人民币350,550,200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后续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目前暂未收到任何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3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1)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和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
1、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仅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035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核查进展公告》,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解决资金占用与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方面
截至目前,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前次违规占用中南文化资金形成的利息2,064.05万元尚未归还,因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诉讼案件判决司法扣划形成的资金占用共计8,628.91万元,其中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已偿还120万元,截至目前,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10,572.66万元。
二、违规担保方面
(一)已有判决的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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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根据收到的诉讼材料,债权人为刘成林、夏国强。
(二)已诉讼尚未有判决结果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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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诉讼违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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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2: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我公司其已将保理合同项下摩山保理持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保证合同下担保权利卖断式转让给江阴滨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公司接到江阴滨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我公司其已将受让之所有债权卖断式转让给镇江新利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所有违规担保涉诉案件已有部分案件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