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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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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19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聂伟才及监事荣辉认为:执行内控制度存在缺陷,无法判断财务数据真实性;独立董事逄曙光认为: 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述人员无法保证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大健康产业

以玉米芯、玉米为原料,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生产功能糖、淀粉及淀粉糖等产品,并循环利用功能糖生产中产生的玉米芯废渣生产第2代燃料乙醇等新能源产品。按照原料来源及工艺流程可将公司现有产品分为三大类别:(1)以玉米芯为原料,第一步,利用玉米芯秸秆中的半纤维素成分,通过现代生化技术制备低聚木糖、木糖、木糖醇、阿拉伯糖等功能糖产品;第二步,利用功能糖生产中产生的玉米芯废渣,采用先进的酶解技术进一步制造第2代燃料乙醇(纤维素乙醇)等新能源产品;第三步,对生产纤维素乙醇后的玉米芯废渣进行第三次开发,提取其中的木质素成分,生产新型绿色高分子材料木质素。(2)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玉米淀粉,或进一步加工生产结晶葡萄糖、高麦芽糖浆等淀粉糖产品。(3)以玉米秸杆为原料,公司致力进行生物质综合利用。

(二)互联网产业

(1)新媒体:以直播为基石,以新媒体为核心业务,以职业电竞为延伸方向、以电商为未来重点。在直播、短视频领域已打造数位千万级达人,数十位百万级达人、营销账号。拥有完善的运营思路及大量粉丝。(2)数字发行:以移动运营商为核心渠道,专注于数字内容发行,产品线主要包括手机游戏、文字阅读、动漫、短信、IVR等产品的发行推广和运营维护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由美国发起的贸易战对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发展影响深远,新的世界经济秩序和金融格局在形成过程中增加了发展的不确定性。公司债务危机的影响还在持续,市场销售竞争愈加激烈,经营管理受到较大影响。但在全体干部员工的努力下,各项工作仍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1、困境中积极奋进喜获多项荣誉;2、营销克服困难保证市场占有率;3、生产调动全公司优势力量满足低聚木糖市场需求;4、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取得阶段性成绩;5、技术研发持续创新为市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6、积极践行感恩文化最大限度解决职工困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两个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暂停上市。根据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4.1及14.4.4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无需要披露的主要会计估计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17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研究院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伯哲、王奎旗、聂伟才、倪浩嫣、逄曙光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少博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董事刘伯哲、王奎旗、聂伟才、倪浩嫣、逄曙光未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拟修改后的章程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及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聂伟才先生、倪浩嫣女士、杜雅正先生、逄曙光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2019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31,948.64万元、-82,488.65万元和-81,316.96万元,比2018年同期分别变化-62.66%、-70.62%和 -71.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公司2020年经营预算为:营业收入20,165.53万元、营业成本15,683.66万元、营业利润-39,725.35万元、净利润-39,389.8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10、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2019年6月27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20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2019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的专项说明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董事刘伯哲、王奎旗、倪浩嫣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项议案董事逄曙光投弃权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会议时间及召开地点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1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研究院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其中监事王燕、荣辉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主持人:监事刘新卫女士。

5、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荣辉未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公司虽然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请董事会和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2017年未经过正常审批流程将募集资金274,790,434.65元划转到公司其他账户,到目前为止仍未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账户。监事会请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核实相关情况,尽快归还募集资金至原来专户,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

6、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客观、细致,依据充分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能够为公司2020年经营和财务费用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项议案监事荣辉投反对票,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获悉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0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66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0元。截至2011年7月2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1,900,000.00元,包含发行费用74,790,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927,109,600.00元。初始存放日已实际扣除承销保荐费65,114,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9,676,400.00元尚未扣除,募集资金人民币936,786,000.00元于2011年7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立信大华验字[2011]1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94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小榕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7,571,428.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5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499,9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25,656,165.85元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73,843,828.15 元。初始存放日已实际扣除承销费(含税)27,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195,535.80元尚未扣除,募集资金人民币472,499,994.00元于2016年7月13日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截止 2019年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704,870.0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609,605.45元;于2011年7月26日起201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5,264.62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904,544.7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00,325.36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0,377,165.30元(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430,000.00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4,025,373.26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55,320,503.19元:预付募投项目款项43,559,551.78元,募投项目工程支出11,760,951.41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8,315,558.58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9,528,028.34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85,502,655.08元:预付募投项目款项16,560,803.15元,募投项目工程支出68,941,851.93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4,511,499.25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7,617,402.39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68,089,374.05元:预付募投项目款项27,469,359.20元,募投项目工程支出40,620,014.85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7,860,245.34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5,443,925.72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37,826,523.33元,其中包括募投项目工程支出22,603,738.62元、预付募投项目款项15,222,784.71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7,953,124.33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5,460,925.72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410,017,000.00元,其中包括募投项目工程支出877,000.00元;购买标的资产支付对价404,550,000.00元,支付中介费用4,590,000.00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3,620,319.2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4,403,443.09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8,942,517.37元,其中购买标的资产支付对价净额8,942,517.370元。另公司本年度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划转净额274,677,801.83(含手续费、银行利息)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4,403,443.09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0.00元。另公司2017年度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划转净额274,677,801.83(含手续费、银行利息)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4,403,443.09元,其中本年度累计投入0.00元。另公司2017年度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划转净额274,677,801.83(含手续费、银行利息)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2011年8月11日、2016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募投资金存放银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年度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本年度募投资金无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3。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3。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详见本报告附表1。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转523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刘伯哲、王奎旗、聂伟才、倪浩嫣、逄曙光、监事荣辉认为:执行内控制度存在缺陷,无法判断财务数据真实性。

上述人员无法保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少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0.86%,系业务量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50.79%,系业务量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7.61%,系业务量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2018年5月7日,禹城市惠通建筑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申请人禹城市惠通建筑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21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