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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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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25版)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事项概述

因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拟向德国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欧元的借款。合资公司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合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董事会中不存在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事宜。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rimarine GmbH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12日

3、注册地点:德国布赫霍尔茨

4、法定代表人:Philip Reynolds、张卫民

5、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6、经营范围:在海洋环保行业进行合作,包括在对船舶废气的脱硫和脱硝市场上进行合作。主要用于工程设计,生产,销售和维护海事应用燃烧过程中的减排设施并为新建和改造船舶开发可全球销售的产品。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Primarine GmbH为公司与德国ERC Emission-Reduzierungs-Concepte GmbH(以下简称“ERC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清新环境出资500,000欧元,持股比例50%;ERC公司出资500,000欧元,持股比例50%。

8、主要财务指标:

合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欧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Primarine GmbH

2、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00欧元,按公告日1欧元=7.669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3,834,480.67元。

3、资金用途:业务发展需要

4、借款期限:1年(如需延长,另行签订延期合同)

5、年利率:5.5%

6、结算方式:利息按季度支付,本金到期偿清。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德国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合资公司另一持有其50%股权的股东ERC公司为合资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0欧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清新环境及ERC公司分别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德国合资公司的经营提供支持,确保了合资与合作的公平性。此外,公司通过向合资公司派驻财务人员、管理人员,能够参与其运营,及时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已对借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可在风险发生前及时预警,便于公司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上述借款对象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向其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亦符合公司拓展境外市场的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积极作用,且公司将对借款收取相应的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合资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合资公司另一持有其50%股权的股东ERC公司为合资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0欧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了公司与其合资、合作条件的公平性。

综上,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德国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欧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合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834,480.67元(含本次借款),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还的情况。

八、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成员如下:公司董事长邹艾艾先生,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其林先生,独立董事骆建华先生,财务总监蔡晓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月3日与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惠通”)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博惠通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博惠通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1月3日公司与博惠通股东李婕、周磊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博惠通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李婕和周磊。李婕和周磊共同且连带地承诺博惠通于业绩承诺期内的累积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业绩补偿安排:若博惠通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就博惠通累积实现净利润不足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部分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XYZH/2020BJA50395)、《北京博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审核报告》(XYZH/2020BJA50396),博惠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797.32万元、2,675.52,万元、2,779.71万元,累计完成净利润7,252.55万元,满足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4月16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3,212,578.9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321,257.89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1,891,321.03元;加上2018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53,246,316.23元,减去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故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27,010,427.2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4,819,612.26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分配方案的提议、审议、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控制,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协商,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公司拟向德国合资公司Primarine GmbH(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欧元的借款。合资公司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合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建立良好的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一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李其林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4月16日向各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13,212,578.9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321,257.89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1,891,321.03元;加上2018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53,246,316.23元,减去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08,127,210.00元,故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27,010,427.2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2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4,819,612.26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义务。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20年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勇先生和胡春燕女士。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王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自1993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自1992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胡春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副经理,自2012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建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六)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分公司2020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经公司及其子分公司预测,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基于业务开展与降低资金成本的需要,需与境外银行、境内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签订的外债合同,上述合同结汇与购汇存在因汇率波动产生风险的可能性,为了规避该风险公司需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有必要通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 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及对方违约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境外银行、境内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签订的外债合同结汇与购汇存在因汇率波动产生风险的可能性,为了规避该风险公司需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接526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在2019年度实施了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未超过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赎回金额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02.75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19年度实施了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1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483,210.02元,未分配利润为177,478,133.96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3,617.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660,678.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已分配的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母公司所有者分配的利润为48,497,060.85元,资本公积金为292,648,864.07元,其中股本溢价292,648,864.07元。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并综合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等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最新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16,000,000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上市前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股本溢价,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6,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监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符合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23.08%,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5.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3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艳艳,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气大,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王艳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3 年,李气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7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高利萍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利萍,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7年成为质量控制合伙人,在事务所主要负责北京办公室的质量控制工作,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艳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气大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利萍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0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致同所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5. 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2次工作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