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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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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5版)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听取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关于公司2019年年审工作的总结、审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经研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现提请董事会审议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成立于2015年[其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全部业务和执业团队转入中审众环(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管云鸿。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已取得由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5302),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131号汇都国际C座6层,2019年末拥有从业人员34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14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武汉总所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6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28人。武汉总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详见“4、执业信息(2)”

3、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陈荣举,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工作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20年,现为中审众环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云南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光莲,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单独负责上市公司子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详见 http://www.uppsg.com/zbsczyjbxx/index.jhtml。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0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跟踪、了解中审众环基本情况及其2019年度开展的审计工作、对审计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审阅其出具的报告后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产品销量受政策影响持续下滑,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继续开拓新业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是考虑到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做出决定。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鉴于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据此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及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1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见证和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业经审计机构核实验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书面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与管理层、审计部交流和收集资料等方式,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关联交易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偶发关联交易已按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刘萍 字文光 王彤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2019年3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9年4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3、2019年8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19年10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2019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9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发表书面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资金,没有发现使用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情形。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0年工作设想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2、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3、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刘萍 字文光 王彤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截至会议通知要求的表决截止时间,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晓南、樊艳丽、文春燕、孙汉董、王楠、龙云刚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商誉减值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6)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做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编号:2020-024)。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5)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26)。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述职内容详见已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9)。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15:00至2020年5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兰茂路789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3)根据相关法规及见证律师认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4、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5、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7、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收市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6)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7)、《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聘任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22)、《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3、表决通过方式:本次会议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

4、计票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5、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进行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

(4)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5) 股东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其他方式登记,并请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资料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博

电话:0871-64179595 传真:0871-68520855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兰茂路789号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3

重要提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发送的信函、传真登记请注明“龙津药业股东大会登记,转证券部”。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中填写的表决意见就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填写表决意见,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表决意见填写如下:

委托代理信息填写如下: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参会回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如有现场发言、提问或质询,请将发言、提问或质询内容与本参会回执在规定时间内一同送达龙津药业证券部。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50”,投票简称:“龙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i.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M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M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M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N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N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N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提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披露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第一至六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经全体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书面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