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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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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5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首饰、贵金属工艺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及销售。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出满足消费者对投资、收藏、日常佩戴等方面需求的质量上乘、产品多元、价格优惠的黄金珠宝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为钻石镶嵌类、黄金类、K金类、铂金类及翡翠类产品。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现货交易,主要存货采购情况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外购成品及委托加工。公司报告期主要生产情况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代销、经销、零售、加盟,公司报告期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业绩驱动因素

2019年,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精细化经营管理,提高运营质量。公司采用精细化经营管理,让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贯彻到采购、设计、生产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并发挥作用,为公司业绩的逐步好转提供了根本保障。

第二,倾心研发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以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合作艺术大师和设计大师以及资深的设计师团队为依托,敏锐把握市场热点,围绕人民币发行70周年、猪年生肖、冬奥会等重大主题,打造了一系列富有创意、纪念意义的产品。

第三,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美誉度。公司以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形象、提高品牌效益为目标,建立了完善的“金一”品牌管理体系,规范品牌管理工作,并聚焦各子品牌核心优势,推动各子品牌的良性发展,稳步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

第四,渠道建设去芜存菁,助力公司发展。在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对销售渠道去芜存精,不盲目扩大规模,强调稳扎稳打。一方面持续深化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50多家银行的合作;另一方面,调整银行渠道销售模式,加大预售产品力度,逐步消化库存产品,减少资金占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2019年,由于地缘风险频发、全球贸易摩擦加剧、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全球进入降息周期等原因,金价进入上行周期。国内经济形势稳中有变,因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国内珠宝首饰行业经历了较大的转折,2019年上半年行业企稳复苏,整体出现业绩恢复性增长态势,下半年由于金价短期涨幅较大,消费者出现观望态度,黄金珠宝相关企业销售压力增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同比增长5.8%,全年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销售额同比增长0.4%。据中国黄金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黄金实际消费量1002.78吨,同比下降12.91%,其中黄金首饰676.23吨,金条及金币225.80吨,工业及其他100.75吨。长期来看,我国珠宝行业正由数量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增长,品牌效应逐渐增强,行业集中度也将渐趋提高,消费需求导向仍然是驱动黄金珠宝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2、黄金珠宝行业的特点

黄金珠宝行业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周期性特点。黄金饰品的投资需求及消费属性与金价波动具有阶段相关性,钻石消费趋势受价格的影响比较微弱,反而和经济周期关联度极高;二是区域性特点。年轻白领聚集的一线城市品位走向高端化,拥有更多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专业消费者逐渐把金条及黄金ETF等作为投资载体,使得黄金饰品的需求更多由投资属性驱动,而三、四线城市人群更加偏好持有具有更强保值功能的黄金;三是季节性特征,特别是5月、10月等婚庆集中的月份,婚庆刚需贡献了珠宝市场稳定的份额;四是资金密集型特点。在原材料采购环节,由于贵金属具有较强的货币属性,原材料采购时需要预先垫付大量资金;在产品销售环节,为拓展客户黄金珠宝企业一般会给予信誉较好的客户一定的信用赊销期限,该模式导致产品销售现金回款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此外购买加工设备、聘请专业设计师和工艺师等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3、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积极推进多品牌发展战略,品牌矩阵包罗金一、越王珠宝、捷夫珠宝、捷夫美钻、越王古法金等核心品牌。公司以品牌建设统领营销策略,重点关注品牌升级,深度挖掘各品牌业务新盈利增长点。2019年凭借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和企业创新引领性,斩获“维护消费者权益-3.15满意单位”、“中国(行业)十大领军品牌”、“2019中国经济十大影响力企业”、“2019中国经济创新企业100强”的称号。凭借精湛的技艺和匠心独具的创意,在广大消费者和行业专家中获得良好口碑,荣获“国货精品--十佳时尚品牌”、“年度消费者喜爱的创新品牌”大奖,被授予《黄金瑰宝》系列产品“世界艺术瑰宝”荣誉称号。公司在品牌塑造过程中,让消费者体验到了公司产品特有的设计理念、品牌定位以及文化元素,感受到公司的创新意识、服务精神、产品内涵。金一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逐步提升,品牌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不断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全球经济动荡,经济增长总体放缓,市场表现不及预期,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大国博弈升温及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致使大量交易投资和消费需求下降,令相关经济承压。根据中国黄金协会发布的官方数据,2019年,全国黄金实际消费量1,002.78吨,与2018年相比下降12.91%,其中黄金首饰676.23吨,同比下降8.16%。2019年下半年,随着黄金价格的不断攀升,黄金首饰消费出现明显下滑,未能延续上半年同比增长的趋势。面对整体下行的复杂经济环境,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2019年,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57.8%,仍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引擎”。

在此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下,公司稳步推动经营策略,持续巩固各业务板块核心优势,夯实各管理条线管控能力,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的积极措施,在销售收入低于去年同期的条件下,实现扭亏为盈。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是公司承上启下的一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董事会带领公司管理层继续聚焦主业,紧抓业务运营,稳步提升公司业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夯实各板块业务布局,强化银行邮政、连锁加盟、经销批发和零售在内各大业务板块的销售力度,充分发挥公司在营销网络、产品研发、客户资源、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业务布局的拓展和提升。

二是持续树立“金一”黄金珠宝国民品牌形象,深化“金一”、“越王珠宝”、“越王古法金”、“捷夫珠宝”、“捷夫美钻”各大子品牌在全国不同地域的营销推广。公司持续提高品牌影响力,通过公关传播、线下活动、线上推广、新媒体营销等多种方式,使公司品牌深入到终端消费者,产品销售覆盖浙、苏、皖、豫、赣、湘、鲁、东北等全国主要省份和地区。

三是加强设计研发优势,以“文化传承+时尚演绎”为主旨,依托合作艺术大师和院校资源以及资深设计研发团队,把握市场热点,围绕“人民币发行70周年”、猪年生肖、冬奥会等重大主题,打造了一系列富有创意、纪念意义的贵金属及黄金首饰产品,提升核心产品的文化附加值,提升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是以合规运营为基础,继续梳理产权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董事会领导公司管理层合理布局区域资源,调整公司非重点业务单元,集中优势夯实重点业务区域,通过市场化手段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平稳发展,避免公司经营受到损失,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8,054.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6.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5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70,504.41万元,较年初减少9.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61,264.00万元,较年初增长1.2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年5 月2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企业应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5、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合并范围转让三家子公司:分别为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本年合并范围注销六家子公司:金一共享(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盛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杭州金越珠宝有限公司、杭州越金彩珠宝有限公司。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20亿元,其中黄金租赁将不超过8,000千克,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各种融资形式在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额度。在120亿元融资额度内,关于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事项,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在总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额度具体分配如下表:

(下转558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凡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洪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洪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说明

单位:元

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同比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

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于2019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暨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关于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碧空龙翔所持有的公司109,383,805股股份由海鑫资产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于2020年1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部分拍卖股权变更过户事宜尚在办理中。

2、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2020年1月8日、2020年3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44),2018年7月7日,华贸工经与朱康军签署2.10亿元《借款协议》。2018年7月8日,华贸工经与朱康军、金一文化签署《保证合同》。因朱康军未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华贸工经要求朱康军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罚息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并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北京三中院就上述诉讼作出(2019)京03民初21号《民事裁定书》。截至公告出具日,因华贸工经不服北京三中院作出的(2019)京03民初21号《民事裁定书》,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陈宝祥先生共解除质押946.76万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陈宝祥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均已过半。

4、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19年9月24日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3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根据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公司于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及预案的修订,并且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5、公司诉讼事项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47)、《关于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未结诉讼主要系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贞”)债权人追加执行相关诉讼。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因公司与一恒贞的股东身份确认诉讼尚在一审审判阶段,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

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

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碧空龙翔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葱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7、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注销控股子公司福建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一”)事项,2020年1月13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福建金一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