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64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0一02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发置业”)、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星狮”)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认真分析,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盛发置业、沈阳星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56,676,644.10元。
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的依据
公司所属存量房地产项目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末的存货价值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0)第121号),公司2019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56,676,644.1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676,644.10元,计提后将直接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6,676,644.10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0一02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公司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新天地店(以下简称“新天地店”)近年来经营效益逐步下滑,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其物业租赁已到期,公司在到期后将对新天地店进行清算注销,不再继续运营该项目。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新天地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759920283E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2日
营业场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01B号
负责人:张荐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工艺品、鲜花、五交化商品、通讯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机电产品、家用电器、金银饰品销售;烟、酒零售;摄影摄像;钟表维修;经营广告业务;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移动电话销售;柜台租赁;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电子产品、水产品的销售;咖啡、三明治零售;国内一般贸易;日用品维修;服装修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销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减少亏损,提高管理效率,对规范公司运营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0一01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2、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7名。
4、会议由董事长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424,034.95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94,689,961.5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3,113,996.46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审核批准,具有证券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单位,审计费用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大连富丽华国际项目”,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项目”因所处区域及项目所售产品为写字楼、公寓、商铺等因素影响,项目销售价未达到预期,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库存去化难度较大,公司综合市场去化慢以及自身项目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大连富丽华国际项目”、“沈阳友谊时代广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56,676,644.1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分公司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新天地店(以下简称“新天地店”)近年来经营效益逐步下滑,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其物业租赁已到期,公司在到期后将对新天地店进行清算注销,不再继续运营该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5月18日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本公司提名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熊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选举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5月18日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应民先生、车文辉先生、陈玲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刘应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陈玲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熊强
熊强,1976年出生,男,本科。2001年至2014年任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至今任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强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李剑
李剑,1976年出生,男,研究生。2002年至2011年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2011年至2017年4月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首席合规官;2016年6月至今任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李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张波
张波,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伦新华信电脑有限公司;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武汉信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武汉信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姜广威
姜广威,男,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职于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联合创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今任职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总裁助理兼证券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起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姜广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刘应民
刘应民,男,1966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中国国籍。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攻读本科,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于武汉大学民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7年9月至2005年7月于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攻读博士。1995年正式执律师业,比较精通金融、房地产、证券等民商事法律事务,曾办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的诉讼成果,也曾参与过一些股份制改组及公司上市方面的法律事务,同时还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应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车文辉
车文辉,1965年10月1日出生,男,汉族,湖南华容人,中共党员。1983年9月-1987年7月,湘潭大学经济系经济学本科,1987年9月-1990年7月,湘潭大学消费经济研究所研究生经济学硕士。1990年7月-1997年6月,任长沙铁道学院社会科学系讲师;1997年7月-2000年1月,任长沙铁道学院社会科学系副教授、副主任;2000年1月-2009年7月,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09年7月-2018年12月,任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副院长;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车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陈玲莉
陈玲莉,1964年11月出生,女,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南财经大学价格学专科、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1984年4月一1999年5月,任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会计、副部长、部长;1999年5月一2013年5月,任中国宝安集团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部长、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一2019年5月,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被武汉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多次获得武汉市先进财务工作者、中国宝安集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陈玲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剑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于2019年7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定,调整并列报去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剑锋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19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纲要(2020-2025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31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晏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19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3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了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和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990 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③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2亿元,同比增长10.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9.38万元,同比下降58.02%。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于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于安保科技、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三大板块,2019年12月公司完成航天朝阳电源收购,将原有三大业务板块调整为安保科技、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电源四大业务板块。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公司所处的市场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函证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2亿元,同比增长10.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9.38万元,同比下降58.02%。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34,662,593股无限售流通股和16,787,407股限售流通股于2020年4月27日10时至2020年4月28日10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公开拍卖,本次拍卖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于2020年4月28日竞得上述股票,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司法拍卖竞拍结果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一)天业集团持有的16,787,407股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高新城建通过竞买号Y0290于2020年4月28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天业恒基限售流通股16,787,407股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为58,319,451.92元。
(二)天业集团持有的19,862,593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高新城建通过竞买号D6076于2020年4月28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拍卖天业恒基股权无限售流通股19,862,593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为77,861,364.56元。
(三)天业集团持有的14,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高新城建通过竞买号B3749于2020年4月28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拍卖天业恒基股权无限售流通股14,800,0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格为58,016,000元。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本次拍卖前,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04,42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1%;天业集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2,30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拍卖涉及股票的所有权均转移完成后,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天业集团将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85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可以有效控制董事会,且足以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相关权益变动文件,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拍卖余款已缴纳,尚涉及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