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控股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九国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7,500万港元
经营范围:在福田保税区内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维修、单项房地产开发业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折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签单、短途运输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3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九国际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九国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田云万家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云万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自有开发的技术成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11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云万家系公司联营企业,其中本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副总裁李卫社先生同时担任云万家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云万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广田云万家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出租物业,其具备履约能力。
(四)广田涂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基如
注册资本:1,665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粘接剂、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及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路42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广田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提供棋牌服务;信息咨询。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
(六)广田高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基如
注册资本:37,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木制品、建筑材料、粘接剂、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施工安装。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高科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广田置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梓琪
注册资本:138,8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房地产及其它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商场、宾馆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文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6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置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广田酒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厨房设备、清洁用品、环保设备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服务。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4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酒店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酒店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控股、深九国际、云万家、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广田高科、广田置业、广田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0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拟购买的上述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
4、决议有效期
该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45%,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选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达”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业绩承诺第三期)业绩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打造总包集成大装饰平台,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做大做强之目标,经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萍乡泰达恒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泰达”)、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达”或“目标公司”)、许坤泉、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6,200万元受让萍乡泰达持有的深圳泰达60%的股权,深圳泰达持有广田建设100%股权,是以经营广田建设为唯一业务的持股公司。
二、业绩承诺承诺情况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为从深圳泰达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所在的当季度第1个自然日开始的36个月(即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期”)。
萍乡泰达及许坤泉承诺的广田建设三期业绩分别为:
(1)第一考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本数),净利润(经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按照孰低的标准确定,下同)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2)第二考核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含本数),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3)第三考核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2.5亿元(含本数),净利润不低于6,750万元(含本数),净利润率不低于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得为负,收现比率不低于70%。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第012号审计报告,广田建设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业绩承诺未完成,营业收入、净利润、净利润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收现比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近年来,受房地产持续调控、金融去杠杆及甲方资金趋紧等影响,使得融资额度及资金成本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与此同时,环保整治也导致材料成本波动、施工周期及人工成本提升,原管理团队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使得广田建设经营未达预期。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 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8号文件”),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件”),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3、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文件”)。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9〕8号文件、财会〔2019〕9号文件、财会〔2017〕22号文件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其中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实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变更
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公司适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债务重组准则变更
公司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公司适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收入新准则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8日,截止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6、议案8、议案9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议案7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0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5、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李儒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0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0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567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睿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睿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非经常性损益较上期减少,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截止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截止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申请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年3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及方案。公司本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0-036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现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土地储备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新开工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无新开工面积。
三、竣工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竣工面积约7.9万平方米。
四、园区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及合同金额
2020年1-3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签约销售面积为2.98万平方米,签约销售合同金额约为105,159.7万元。
五、在租园区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在租园区房地产总面积约178.3万平方米。
2020年1-3月,公司园区房地产的租金总收入约为22,009.3万元。
六、其他收入
2020年1-3月,公司园区运营服务相关收入约为1,398.5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0-037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0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现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公司新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46892
证照编号:00000002202004270009
名称: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668号3层
法定代表人:袁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206.8212万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24日
营业期限:1994年11月24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及咨询,科技企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除经纪),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及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48 公司简称:上海临港
900928 临港B股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