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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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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5月7日(含)至2020年5月20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如下表所示: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对本基金的申购实行优惠费率,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基金余额不足5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 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A、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0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高于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0.8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0=57.5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57.50)÷1.0500=10897.62份

B、本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年(开放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基金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500.00×1.5%÷(1+1.5%)-10500.00×0.8%÷(1+0.8%)=71.84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71.84=71.84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71.84)÷1.150=9067.97份

5.1.4 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将享受一定的申购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

1.平安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

2.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

3.平安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

4.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

5.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

6.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700006)

7.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79)

8.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465)

9.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730)

10.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59)

11.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34)

12.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9)

13.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515)

14.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7)

15.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09)

16.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10)

17.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925)

18.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64)

19.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65)

20.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49)

21.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304)

22.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48)

23.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282)

24.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663)

25.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37)

26.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450)

27.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451)

28.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02)

29.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390)

30.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391)

31.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403)

32.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404)

33.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84)

34.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085)

35.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13)

36.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114)

37.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32)

38.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86)

39.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487)

40.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639)

41.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640)

42.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27)

43.平安合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158)

44.平安合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5)

45.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84)

46.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77)

47.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32)

48.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12)

49.平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6)

50.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66)

51.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960)

52.平安合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30)

53.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0)

54.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1)

55.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286)

56.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9404)

57.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486)

58.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9405)

59.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8)

60.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7)

61.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22)

62.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16)

63.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64)

64.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5)

65.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6)

66.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971)

67.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16)

68.平安惠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889)

69.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44)

70.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47)

71.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997)

72.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27)

73.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828)

74.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6851)

75.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4)

76.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5)

77.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5756)

78.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86)

79.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87)

80.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6988)

81.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17)

82.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18)

83.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19)

84.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214)

85.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215)

86.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68)

87.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869)

88.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100)

89.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101)

90.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457)

91.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458)

92.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720)

93.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721)

94.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34)

95.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35)

96.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32)

97.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33)

98.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097)

99.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9406)

100.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82)

101.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83)

102.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24)

103.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717)

104.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7196)

105.平安惠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953)

106.平安惠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954)

107.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645)

108.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646)

109.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647)

110.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53)

111.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54)

112.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55)

113.平安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98)

114.平安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599)

115.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88)

116.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32)

117.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33)

118.平安5-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859)

119.平安5-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860)

120.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935)

121.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936)

122.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95)

123.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9403)

124.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626)

125.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433)

126.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8694)

127.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8695)

128.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8696)

129.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012)

130.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9013)等。

(注:同一基金产品的各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

5.2.2 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2.3 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帐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5.2.4 转换的基本规则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份。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份。留存份额不足5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或转换。

以上转换费率和原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

公 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从2020年4月29日起,青岛银行新增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0年4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青岛银行办理下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经与青岛银行协商,此次新增代销的基金将自动参加青岛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青岛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自2020年4月24日起,本公司暂停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详情内容请阅读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本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9-6588

网址:www.qdccb.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艾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宣学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神驰进出口与SMARTERA买卖合同纠纷

Smarter Tools INC.( 以下简称“SMARTER”)系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进出口”)的美国客户。神驰进出口自2011年10月开始与SMARTER合作,向其供应变频发电机组产品,并由其在美国进行销售。神驰进出口向SMARTER累计销售变频发电机组17,212台,合计价款633.73万美元,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3年收回部分货款,另外,2013年,SMARTER还曾退回1,873台变频发电机组,此后,剩余223.23万美元货款SMARTER则未再支付。2013年5月30日,神驰进出口收到SMARTER通知,其在将产品销往加州时,由于相关产品未加贴加州CARB排放贴花而被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要求停止销售,并被处以50.70万美元罚款,同时因停止销售相关产品产生上下架费用及运费47.56万美元,故而停止向神驰进出口支付后续货款。上述事件发生后,神驰进出口也同时停止了向SMARTER销售产品。

神驰进出口与SMARTER就前述损失的责任划分及承担进行多次磋商,本着继续合作的原则,神驰进出口、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子公司,以下简称“安来动力”)与SMARTER于2014年5月7日签署了《独家销售协议》,约定由SMARTER在北美独家销售安来动力开发及生产的使用雅马哈动力配套的发电机组产品,产品具体信息、型号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万美元。但由于双方后续未就开发产品信息、型号等达成一致意见,未能签署有效的补充协议,导致前述《独家销售协议》并未实际履行。后又经长期磋商,双方对原货款支付、损失承担、后续合作等一系列事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神驰进出口于2016年4月18日向美国仲裁协会(以下简称“AAA”)申请仲裁,请求以违反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不按约支付货款等为由,判令SMARTER向其支付所欠货款,并赔偿因仲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SMARTER于2016年5月24日提出答辩意见及反请求,辩称神驰进出口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并请求判令神驰进出口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以神驰进出口违反《独家销售协议》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各项请求金额合计为4,212.52万美元。仲裁过程中,SMARTER修订了反请求,根据裁决书中关于案件事实背景和调查结果的描述,SMARTER最终提出其未来收益损失和商誉损失金额为2,200.98万美元。

2018年2月23日,美国仲裁协会作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内容如下:

(1)自裁决文件签发之日起30日内,SMARTER应向神驰进出口支付2,402,680.43美元货款,并按照8%的利率计算利息直至付清前述款项;

(2)MARTER向神驰进出口提出的各项诉求/索赔不予支持;

(3)双方各自承担其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4)本次仲裁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仲裁员的费用102,870.99美元及美国仲裁协会的费用45,020.00美元,由双方共同承担;

(5)本裁决是本次提交仲裁索赔/申诉的全部仲裁结果。

仲裁裁决作出后,SMARTER未履行仲裁裁决的相关内容。2018年3月28日,SMARTER向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动议,其理由是:一、仲裁员未能发出合理裁决,超出其权限;二、仲裁员明显无视法律,未应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进行裁决。

2019年3月26日,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作出“法官意见和命令”,相关内容如下:

(1)驳回SMARTER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动议;

(2)仲裁裁决文件未体现驳回SMARTER索赔的详细理由,不够标准,应进行适当的补救,因此,将仲裁裁决交还仲裁员作修订裁决,进一步澄清裁决的理由;

(3)没有迹象表明,仲裁员是通过应用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外的其他法规得出裁决结果的,仲裁员的行为并没有明显无视法律。

2020年1月22日,仲裁员对仲裁裁决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仲裁裁决,主要对裁决事实背景等内容进行了修改,未对裁决结果进行实质性修改,裁决内容如下:

(1)自裁决文件签发之日起30日内,SMARTER应向神驰进出口支付2,402,680.43美元货款,并按照8%的利率计算利息直至付清前述款项;

(2)SMARTER向神驰进出口提出的各项诉求/索赔不予支持,包括反诉;

(3)双方各自承担其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4)本次仲裁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仲裁员的费用102,870.99美元及美国仲裁协会的费用45,020.00美元,由双方共同承担;

(5)本裁决是本次提交仲裁索赔/申诉的全部仲裁结果。

2020年4月21日,SMARTER向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提起撤销修订后仲裁裁决的动议。

2、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诉发行人侵犯专利权案

2018年11月29日,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华自动化”或“原告”)作为原告,认为公司、安来动力、神驰进出口、晨晖机电及重庆诺比为机电有限公司(晨晖机电的经销商客户,以下简称“诺比为机电”)侵犯了原告的“一种内燃机驱动发电机组并联运行的功率平衡控制方法”(专利申请号:201610062699.3)的专利权,遂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五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第ZL201610062699.3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使用上述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以及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案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的行为)、对原告经济损失(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负担全部诉讼费用。重庆一中院于同日完成立案,案号为(2018)渝01民初630号。2019年1月,公司收到重庆一中院送达的传票,该案首次开庭时间暂定为2019年4月24日。

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于2019年1月18日委托重庆作孚律师事务所向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对原告“一种内燃机驱动发电机组并联运行的功率平衡控制方法”发明专利技术与公司争议产品技术特征的同一性进行比对鉴定。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2月22日出具了西政鉴字2019第0271号《鉴定意见书》。经比对,原告涉案专利技术与公司争议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方案,其中一项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即在实现并联目的时二者采用的公式不同,需要测量的数值、代入的系数不同,检测时的繁琐度不同,无法由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简单换算即可成立。

2019年3月5日,公司聘请的重庆作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晨晖机电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诉讼纠纷案件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专项法律意见书》”),其认为:西政鉴字2019第0271号《鉴定意见书》已明确载明原告涉案专利包含的技术特征与公司生产的争议产品所示的技术特征对比,有一项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公司被诉侵权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方案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依法不构成侵权,重庆一中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小,公司败诉的风险较低。

2019年4月17日,重庆一中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对力华自动化原诉讼请求作了进一步明确,经调整后的力华自动化诉讼请求如下:请求判决公司、安来动力停止使用涉案方法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神驰进出口、晨晖机电及诺比为机电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请求公司、安来动力对力华自动化1000万元经济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神驰进出口、晨晖机电及诺比为机电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5月30日,重庆一中院组织各方就本案需进行鉴定的内容、鉴定费用的承担、鉴定机构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沟通确认。2019年9月20日,本案鉴定机构北京国创鼎诚司法鉴定所向重庆一中院出具《关于选取检测机构及鉴定专家的函》,就选择检测机构及鉴定专家的相关事宜征询重庆一中院的意见。2019年10月8日,重庆一中院组织各方就鉴定专家回避事宜进行了沟通。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等待鉴定结果,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艾纯

日期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26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27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送达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邹镇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2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已累计达到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风险:公司滚动市盈率为42.89,远高于同行业市盈率(28.74)。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自2020年4月13日以来,涨幅较大,累计涨幅达到71.58%,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业绩波动风险: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双降,其中营业收入减少5.00%,净利润减少20.06%;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60%,扣除汇兑收益、利息收入、政府补助增加等影响因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31.21%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市盈率高于同行业的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28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33.33,滚动市盈率为42.89。而公司所在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静态市盈率为29.52,滚动市盈率为28.74;公司目前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本总额为1.4667亿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艾纯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9,194.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9%;其余社会流通股为3,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占比较小。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13日以来,累计涨幅达到71.58%。同时,公司基本面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双降,其中营业收入减少5.00%,净利润减

少20.06%;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5,735.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53万元,比上年增长59.50%,主要原因是本期汇兑收益、利息收入、政府补助增加,扣除上述影响因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20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21%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与相关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09 公司简称:神驰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