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07版)
首席合伙人:叶韶勋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顾仁荣、谭小青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为163人。此外,注册会计师1676人(上年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452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543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2018年):17.30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年):14.46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年):5.97亿元
最近一年净资产(2018年):0.37亿元
截至2020年2月28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量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客户289个、H股客户数量13个,A+H客户数量9个,A+B客户数量4个,B股客户数量1个,港股客户数量(不含H股)54个。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量236家,收费总额2.6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亿元左右。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为电广传媒(000917)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未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00.00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1)行政处罚情况
2017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及注册会计师郭晋龙、夏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主要概况为:证监会检查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云公司”),并延伸检查至该所负责的登云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12月,证监会认定其项目组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登云公司2013年三包索赔未入账费用242.23万元等,给予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晋龙、夏斌行政处罚。郭晋龙、夏斌未参与公司本次审计项目。
(2)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①2017年3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1号)、《关于对常晓波、白西敏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2号)、《关于对毕强、崔阳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3号)、《关于对余俊雄、文娜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4号)、《关于对郝先经、王庆涛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5号)、《关于对王萍、郝先经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6号)、《关于对丁景东、胡立才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7号)。
②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克东、陈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6号)。
③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汪洋、王宏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8号)。
④2020年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叶胜平、提汝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6号)。
⑤2020年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潘传云、刘晓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号)。
⑥202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季晟、石百慧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8号)。
⑦2020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出具《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季晟、齐桂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41号)。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杨宏
从业经历:自2009年11月起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2年11月转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转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19年12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杨宏先生先后为嘉凯城(SZ.000918)、大悦城(SZ.000031)、新雷能(SZ.300593)、广西广电(SH.600936)、贵广网络(SH.600996)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存在兼职情形:否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丁景东
从业经历:曾任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任合伙人、审计一部负责合伙人。丁景东先生先后担任10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包括:桂冠电力(600236)、远达环保(600292)、现代投资(000900)、山河智能(002097)、金证股份(600446)、河池化工(000953)、中炬高新(600872)、景峰医药(000908)、航发动力(600893)、揽海投资(600896)等,从事IPO、上市公司重组及金融企业服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存在兼职情形:否
(3)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经理):张媛媛
从业经历:自2013年6月进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6月转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经理。张媛媛女士先后为北京思源房地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贵广网络(600996)等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存在兼职情形:否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7万元,与其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2020-028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公司如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则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继续存续;如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时,则到期兑付。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用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七)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八)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九)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发行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十)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十一)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十二)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担保及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三)债券偿还的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发行条款的约定偿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或利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的约定,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监管机构批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24个月届满日止。
(十五)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核、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安排、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间及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偿付顺序、评级安排、承销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交易流通、终止发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为本次发行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申报材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上市、还本付息、续期选择权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6.若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发行工作;
7.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8.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2020-029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六)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用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七)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八)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九)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担保及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债券偿还的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发行条款的约定偿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或利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的约定,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监管机构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24个月届满日止。
(十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核、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间及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承销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交易流通、终止发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为本次发行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申报材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6.若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发行工作;
7.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8.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2020-030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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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2020-031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鉴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需要,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贵广网络大楼4-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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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详见于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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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9日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贵广网络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附件1),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办理预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9年5月19日(星期二)9时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娟
联系电话:0851-84115592
传 真:0851-84721009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贵广网路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81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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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