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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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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3版)

2.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架构,吸引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培训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促使公司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3.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预算为37,755.20万元,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35,330.67万元,调整后,“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4,223.17万元,变更结余募集的资金21,107.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也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二)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改善办公环境及提升工作效率,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市信息增值服务产业化基地(中贝通信大厦)的议案》,决定以自筹资金在武汉投资新建办公楼,用于总部日常办公。为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也相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贝通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贝通信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事务所基本信息

(2)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决定的。2019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8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3,161,208.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37,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6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注重股东回报和公司本身处于成长发展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9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中贝通信集团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中贝通信集团4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6日,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梦芸女士、程彰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联系传真:027-83511212。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贺正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志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拟向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巨星农牧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公司自2019年9月9日起停牌,并于2019年9月24日复牌。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2日书面回复交易所《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89号),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7日、2019年11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巨星农牧交易作价为182,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向巨星农牧发行股份227,911,629股以支付交易作价中的170,250.00万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作价中的11,7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6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通知书》(20056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积极开展对相关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对《通知书》涉及的内容进行逐项落实,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通知书》的回复工作,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

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0】0343号《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所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28日前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发布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0年5月8日前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477 公司简称:振静股份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0-031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0-043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0-044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