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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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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4版)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19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二、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有友食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总理财额度,适用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 2019年6月2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38,000 万元,未超过当时股东大会审批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4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重庆分所成立于2014年07月30日,系信永中和集团整体考虑,在全国第二轮布局中的重要战略部署。作为中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和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区域,信永中和在重庆成立分所与成都分所形成了相互弥补,资源整合,立足于成渝经济圈,带动整个西南地区业务的发展。负责人为宋朝学,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99号2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3051352642,已取得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001)信永中和重庆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陈萌、独立复核合伙人廖朝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服务收费综合考虑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19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5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自 2019年6月10起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4、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 年 5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2019年9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及2017年7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三)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3)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4)调整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5)删除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6)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按照新报表格式对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及调整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

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直销渠道数据统计包括商超渠道及电商平台渠道。

二、2019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8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

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直销渠道数据统计包括商超渠道及电商平台渠道。

二、2020年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