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87 公司简称:城地股份
公司代码:603886 公司简称:元祖股份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谢晓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可转债募投项目土地款、相关税费与供应商材料款等所导致。
(2)应收账款:主要原因系1月份建筑施工及相关上下游企业集中结算导致。
(3)预付款项: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复工后加速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材料采购款等)所致。
(4)应付账款:主要原因系1月份建筑施工及相关上下游企业集中结算导致。
(5)其他应付款:主要原因系支付了合并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现金部分所致。
(6)营业收入: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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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及重大
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签订施工及设计类合同数量28个,金额约为人民币4.89亿元,较上年增长约68.71%。
前述签订合同总额中,建筑施工业务累计新签11项合同,合同额约为4.87亿元;设计咨询及勘察业务累计新签17项合同,合同额约为210.13万元。
二、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公司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龙湖颛桥项目桩基、基坑围护及临时设施
合同金额:人民币94,381,708.00元
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累计投入65,457,958.44元
信息索引:详见2017-015号、2017-019号、2017-049号、2018-025号、2018-047号、2018-096号、2019-012号、2019-022号、2019-071号及2020-031号。
项目名称:上海龙湖刘行社区项目桩基及围护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16,271,578.34元
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累计投入13,772,809.79元
信息索引:详见2018-001号、2018-012号、2018-047号、2018-096号、2019-012号、2019-022号、2019-071号及2020-031号。
项目名称:上海龙湖奉贤南桥项目桩基及围护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79,016,451.80元
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累计投入51,251,057.92元
信息索引:详见2018-001号、2018-012号、2018-047号、2018-096号、2019-012号、2019-022号、2019-071号及2020-031号。
项目名称:奉化国际滨海旅游健康小镇项目首期三标段灌注桩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99,472,978.40元
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累计投入38,620,265.43元
信息索引:详见2018-014号、2018-047号、2018-096号、2019-012号、2019-022号、2019-071号及2020-03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558,21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8.47%。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沙正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7号)(以下简称“重组批复”),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城地股份”)向沙正勇发行29,653,994股股份、向镇江恺润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恺润思”)发行12,043,998股股份、向谢晓东发行13,524,638股股份、向上海灏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灏丞”)发行10,129,802股股份、向上海天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卿资产”)发行9,096,296股股份、向扬中市香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香云”)发行7,901,246股股份、向曹岭发行4,719,394股股份、向汤林祥发行6,202,898股股份、向马鞍山固信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固信”)发行5,797,072股股份、向南昌云计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云计算”)发行3,151,462股股份、向黎幼惠发行2,127,258股股份、向深圳市福田赛富动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田赛富”)发行3,018,955股股份、向厦门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赛富”)发行3,018,955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安投资”)发行1,352,463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曦华投资”)发行1,352,4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44,2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57,290,894股。
(二)股份发行及登记上市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就上述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东取得发行股份的限售情况如下:
■
*注:南昌云计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镇江云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云科”)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公司已于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13,090,89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13,090,894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7,290,894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重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可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4,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现金对价。2019年11月7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并与2019年11月11日进行了公告(公告号:2019-073)。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999,971.68元,发行价格17.06元/股,实际发行股份11,019,928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原257,290,894股扩大为268,310,82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的股份限售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镇江恺润思、上海灏丞、天卿资产、曹岭、汤林祥、马鞍山固信、镇江云科、黎幼惠、福田赛富、厦门赛富、宜安投资和曦华投资。
上述股东中,镇江恺润思、曹岭已就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新增股份作出承诺:“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12个月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本人/本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分三年共三次分别进行解禁:
1、股份解禁时间
第一次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满12个月且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第二次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满24个月且业绩承诺期间第二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第三次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满36个月且业绩承诺期间第三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2、股份解禁数量
第一次解禁比例=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间第一年度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各利润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
第二次解禁比例=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间第二年度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各利润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
第三次解禁比例=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间第三年度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各利润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数;
上述计算公式中净利润均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第一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根据上述解禁比例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利润承诺期间第一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第二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根据上述解禁比例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利润承诺期间第二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第三次解禁的股份数量为根据上述解禁比例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利润承诺期间第三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如扣除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后实际可解禁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当年实际可解禁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禁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上述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上海灏丞、汤林祥、天卿资产、马鞍山固信、福田赛富、厦门赛富、宜安投资、曦华投资、镇江云科、黎幼惠已就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新增股份作出承诺:“本人/本企业在取得本次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时,如对用于认购股份的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本企业在取得本次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时,如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本人/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上述新增股份发行完毕后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的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取得香江科技100%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海灏丞、汤林祥、天卿资产、马鞍山固信、福田赛富、厦门赛富、宜安投资、曦华投资、镇江云科、黎幼惠的股份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9]27293号)和《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16856号),香江科技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266.82万元和25,925.8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分别为101.48%和104.54%。业绩承诺方完成了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镇江恺润思、曹岭出具的承诺,其股份第一次解禁的条件已经达到,故本次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按第一次解禁比例对相应股份进行解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城地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9,558,21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秀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蓓芹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岚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元祖梦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祖梦世界”)增资4,000.00万美元(其中2,000.00万美元作为元祖梦世界的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作为资本公积,按照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7.00计算,折合人民币28,000.00万元)。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上海元祖梦世界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831号),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元祖梦世界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72,633.88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增资前元祖梦世界整体评估值定为人民币172,633.88万元,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元祖梦世界30.45%的股份。
2020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元祖投资有限公司、元祖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元祖梦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生效。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元祖梦世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9:30以现场与视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秀琬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2名,视讯出席董事7人(董事郑慧明、苏嬉萤、陈兴梅、肖淼、王名扬、黄彦达、王世铭以视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元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元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1、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工具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1. 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合同负债的影响
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预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2020年期初,合并财务报表合同负债余额计人民币653,324,364.5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同负债余额计人民币968,503.18元。
2. 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加盟费收入确认时间的影响
加盟费是指加盟商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公司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在采用新收入准则前,公司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授予特许经营权时一次性确认全部加盟费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鉴于加盟商在其特许经营权有效期内,持续从公司向其提供的特许经营权许可中取得并消耗特许经营权许可带来的经济效益,公司已识别出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合同符合修订的收入准则中关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加盟费收入于特许经营期间内逐步确认。
公司合并报表中,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增加2020年期初合同负债计人民币7,924,528.07元,增加2020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计人民币1,981,132.02元,减少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计人民币5,943,396.05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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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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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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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模式
1、蛋糕、中西式糕点、水果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通过直营店销售的形式实现,直营店销售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保持在88%。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9:30以现场与视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0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子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1名,视讯出席董事2人(监事杨子旗、李彦以视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元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元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无法在2020年4月28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在2020年5月8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5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说明,由于《关注函》中部分内容尚需律师核查,无法在2020年4月28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5月7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